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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元嗦着面, 不时偷偷瞄一眼康凌云。

康凌云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虽然化着哥特式的死亡烟熏妆,还是能窥见一点精致的五官。

但因为特立独行的打扮与作风, 明明店里客满到要排号,也没有人来跟她们俩拼一桌。

康凌云吃米线, 那叫一个风卷残云, 活像个饿死鬼刚投胎上来的。

“看我做什么?”端上来滚烫的米线, 康凌云也不用吹气放凉, 直接就吃完了,连汤带底干干净净。

宜元觉得自己已经是最最能吃的小孩了,跟这个三姐一比, 好像渣渣都不是。

“太、太烫了……”宜元小声说了一句。

康凌云抓起筷子就往宜元碗里来捞猪脚。

“嗯我帮你吃点好了。”

“呀!”宜元惊呼,好在大鹅十分给力, 帮她用力啄了下康凌云胳膊肘,筷子一松,猪脚重新掉回碗里。

宜元顾不得烫, 双手捧着碗, 移了个位子, 做到康凌云斜对面。

“啧。”

康凌云挥手点单,要了一份单独大盘的猪脚。这家店猪脚先卤后炸, 外皮酥脆, 里肉又软烂多汁,确实很好吃。

她在农场这么多天天天啃胡萝卜生菜, 过的还不如旁边这呆头鹅呢。

“你、你真有钱结、结账吗?”

“妈咪她们去哪了?”

“我、我先问的, 你得、得先回答我。”宜元瞅康凌云一眼, 立即转过视线低头老实盯着面碗。

康凌云不屑地“哼”一声, 食指指了指楼上说:“打赢了自然就有人来付钱了。”

“打、打输了了呢?”宜元小心翼翼地问。

“打输了啊, 打输了就把人都埋了,”康凌云笑,故意逗宜元说,“反正你在嘛,抵押在这当饭钱喽。”

宜元生气地侧过身去,背对着康凌云吃面,这个三姐,简直比妈咪还要讨厌呐!

“喂,小鬼,我回答了你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的呢?”康凌云用筷头敲了下桌面,“妈咪她们呢?你怎么一个人在这?”

宜元:“妈咪搬家了,然后她去找她前夫啦!”

康凌云:?

“妈咪搬家去找前夫?”康凌云抱胸往椅背上靠,嗤笑一声,怀疑这小鬼刚才吓到,已经开始胡言乱语了。

康凌云静了几秒,突然夹起一块新上来的猪脚,伸手过去放在了宜元碗里。

宜元:?

“吃吧,补补脑子,还是这么傻乎乎的。”

宜元反应过来了,明白了自己话里的歧义,重新说:“我们搬家了,新家有三、三姐的房间。妈咪出、出门,去找前夫了。”

康凌云听了还是疑惑,妈咪什么时候冒出来一个前夫了?

而宜元看着多出来的一块猪脚,心里小人激烈地斗争着。本来她想好了,等晚一点上面的人打完了,她可以再偷偷上去把藏墙缝里的钱拿回来结账。当然只结她自己这一份啦,三姐的就随她自己想办法吧,反正她也没有多的钱了……

但是现在这多出来的猪脚,她是吃还是不吃捏?

宜元扭扭捏捏的,这问题简直比数学题还要难啊!

“三、三姐?”宜元叫道。

康凌云眼皮一翻,看她一眼,就算是应过了。

宜元鼓起勇气问:“那、那些人是谁呀?为、为什么叫你青龙、龙帮大小姐?他们为、为什么要在我们家门口打架啊?”

“问这么多,你是十万个为什么啊?”

康凌云嘴里这么说,手有些不自在地抓了下刺挠的寸头,没想到这小鬼记忆力挺好,虽然吓到了,刚才半晌没提,现在居然还记得青龙帮这话。

“我先说好啊,别再妈咪和阿姐她们面前乱说——”康凌云挥了下筷子,“不然我小孩也揍的。”

“哦……”宜元没精打采地应了声。

康凌云随口就编谎话,对着宜元说:“那就是一群神经病,喜欢cosplay的,cosplay知道吗?就是故意穿奇装异服的,做这种打扮的。”

宜元撇了下嘴角,想三姐真是,当她是三岁小孩子骗呢。

“那个怪蜀黍,说自己是港市第一□□……”

“他刚从精神病院里出来,犯病了,你听过就行。”康凌云又夹了一块猪脚到宜元碗里,威逼利诱道,“回去了把嘴闭上,知道了吧?”

“切、切。”宜元撇撇嘴,君子不吃嗟来之食,但她是小孩子,可以吃!

“啊呜——”宜元一口咬下去,外酥里内,简直幸福感满满,连讨人嫌的三姐都可以原谅一秒钟了。

不过三姐不肯告诉她的事,宜元还有“作弊神器”在,K知道的说不定比三姐自己都多呢!

K: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康凌云,原书中唯一明确写到,不是康雅茹亲生的女儿。康凌云为港市第一黑涩会——青龙帮老大陈小狗之女,十四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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