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绘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最后全都选择了自杀,用一种可以称之为痛苦的方式,割开自己全身的静脉血管,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路星遥一向秉持着尊重他人命运,放下助人情节的原则,对血族和人类这种“你情我愿”的合作,从来没有插手过。

在他看来,相信吸血鬼,答应吸血鬼的条件,和吸血鬼达成合作的人类,无一例外全部都是蠢货。

而人类社会的蠢货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再特意救回来几个,增加分量。

若不是看这小孩实在合他眼缘……他怎么可能在这里,和他浪费唇舌。

路星遥收回思绪。

再次将目光投向面前的少年。

他看起来年纪很小,也不知道有没有满十八岁,一双眼睛漂亮又清澈,鼻尖又挺又翘,嘴巴的形状也很好看……

只是下颌有点尖,皮肤也没什么血色,苍白得有些过分了……好像这辈子都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

腰细,腿细,手臂也细,手腕更是瘦到两根手指就可以轻易合拢的程度,好像稍微强大点的风都能将他吹倒。

路星遥不着痕迹地比划一下阮朝小腿的宽度……感觉稍微用力一些,都能将其折断。

好惨的小孩,长这么大估计都没吃过什么好吃的吧,怪不得会一时鬼迷心窍,跑到吸血鬼的地盘上,参加这种恶心人的宴会。

路星遥打定了主意想要劝说他迷途知返,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半途而废。

口头劝说不管用,看来得采取一点更为激烈的方式了。

路星遥做下了决定。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崭新的手机,熟练地按亮屏幕,指纹解锁。

手机壳也是那种很时尚的款式,边角处还缀着络子打成的骨链,他挑眉问阮朝:“我手机里正好还储存着几张低级吸血鬼的照片,你要看吗?”

没等阮朝回答看还是不看,路星遥的手机便直接怼到了他面前。

手机大概也是最新出的款式,像素很高,哪怕是漆黑的深夜里,也清楚地照出了吸血鬼的影子。

一身青白色的皮肤,瘦到皮包骨的身躯,穿着破破烂烂的,勉强可以避体的衣服,头发和眉毛全都是光秃秃的,指甲又尖又利,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黑色。

那怪物狰狞着面孔龇牙咧嘴的模样,既骇人又恐怖,光是看一眼就会让人连续做上三天的噩梦。

阮朝这回是真的被吓到了。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脊背窜起了阵阵阵阵凉意,心脏跳动的速度都不受控制加快了起来。

他拧着眉心,将手机推到了路星遥的怀里,怂地一批,“我不要看了,你快把手机收起来!”

这招数好不容易才起了效果,路星遥怎么可能中途放弃,当然是要再接再厉好好巩固一下的。

他手指向后滑动,又滑出了一张照片。

“再看一张,相信我,这张没之前的吓人。”

阮朝相信了他。

慢吞吞地睁开了眼睛。

纤长睫毛像是在狂风中坚持的蝶翼一样轻轻颤动着。

他的头向右偏了一瞬,忍不住干呕了一声。

确实如路星遥所说,这张照片看起来没有那么吓人,但却出人意料地恶心。

一身青色皮肤的怪物,正按着一只长着深色长毛的母鸡,一口一口地撕咬着它身上的皮毛,地上满是干涸后又溅湿的血液,黏着破碎的羽毛………组成了一副恐怖的生吞活剥的现场。

“恶心吗?”

阮朝:“……好恶心。”

“恶心就对了。”路星遥放低了语气,有意诱哄,“你也不想变成那副茹毛饮血的模样吧?”

阮朝将头摇得像是拨浪鼓。

“那就离那些又腥又臭的吸血鬼远一点,别他们说什么,你都傻乎乎地去相信,巴巴地像是上供一样给他们吸血。”

阮朝摇头的动作突兀地停住了。

“……又腥又臭的吸血鬼?”

他也是吸血鬼,所以他也又腥又臭吗?

阮朝皱了皱鼻子,没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

他又不自信地询问系统,问它有没有闻到自己身上有什么难闻的气味。

系统:【……别听他瞎说,他这是……这是对血族的刻板偏见!】

【朝朝香香的,身上哪有什么怪味!】

阮朝也这样觉得。

他被路星遥又是说恶心,又是说腥臭的,难免有一点点生气。

之后路星遥无论说什么,他都僵着一张小脸,冷冰冰地附和。

路星遥没有察觉到阮朝情绪的转变。

还欣慰于阮朝的转变。

“真乖。”他揉了揉阮朝的头发,在他柔软的手心塞了一个硬硬的水果糖,“这是对于好孩子的奖励。”

“是橙子味的……”他以为阮朝一直皱着眉心,是因为之前看到照片恶心到了,“吃颗糖缓缓就不难受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7万字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独行醉虾
(文案末阅读指南必看!)确诊了离奇的绝症之后,沈暮云的生活越发诡异起来。一开始,是他的皮肤上长出了尸斑,医生说他的内脏在缓慢腐烂、融化、最终将变成一滩水。随后,莫名其妙的桃花开始变多。他先是收到诡异的告白信,上面用血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然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穷追不舍;还有新招的助手示爱,私人医生过分关怀……就连邻居家的大公狗,也每天眼巴巴等着他回家。白天,四面八方投来的窥探视线让他不堪其扰,
都市 连载 22万字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图样先森
[天之骄子的青涩追妻路]十七章后面修了一下bb们,看过的可以重看一下——8.10转入新高中的齐妙想从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安稳低调地混到高中毕业。 为此,她把自己变成了班里的空气,不说话、不交朋友,别说同班同学,就连任课老师有时候都想不起来班里有这号人。 直到某一天,隔壁班的同学告诉她,他们班的班草纪岑喜欢她。 消息传开,很快,整个年级瞬间认识了这位刚转来就将大名鼎鼎的纪岑同学给拿下的传奇转学生齐
都市 连载 24万字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2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