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纸情书0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国史陈景乐已经看到明代部分。

大众喜闻乐见的开局一只碗,结局一棵树。

由于平时明代历史穿越小说看得比较多,因此陈景乐对明代的发展历程了解程度,要高于其他朝代。

这段历史看得是有滋有味。

尽管他不是民族主义者,但仍对朱重八能够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感到庆幸,哪怕朱重八后面为了法统,承认元为正朔。

同时又对老朱的双标以及个人局限性,感到无语跟不满。

再譬如「哪怕把永乐大典修成第一奇书,史书也不会记载他是顺位继承」的永乐大帝。

又或者叫门天子丶瓦剌留学生丶大明战神的猪骑朕。

还有「练得身形似鹤形,不怕宫女勒脖颈」的万寿帝君跟他的大明第一举重冠军小阁老。

只能说,这个朝代实在太有梗了。

但是!

真正顺着史书往下看,寥寥数笔便是一个人的一生,甚至数十百万人的一生,这种感觉还是很沉重的。

说好的以史为鉴,真正做到的又有几个?

想要跳出历史周期率,难!

纵观明史,最后没有意外,又变成「六朝何事只成门户私计」,说到底制度都是由人制定的,被废除也是一句话的事情。

人亡政息人走茶凉,再常见不过。

……

或许是受历史课内容影响,结束后的陈景乐,慨然长叹,内心有种想要倾诉,又不知道该找谁说的感觉。

于是,他想了想,拿出笔墨纸砚。

这是之前采购的学习用具。

正好接下来是实践课,乾脆写写字吧!

「既然是中秋,那便来一首应景诗词。」陈景乐看了看窗外的月亮,略一沉吟,便有了答案。

蘸墨,挥毫!

「十五夜望月·王健」

「中庭地白树栖鸦,

冷露无声湿桂花。

今夜月明人尽望,

不知秋思落谁家。」

落款:甲辰年中秋陈景乐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

这情绪上来了,写出来的东西,跟平时都不太一样。

一股灵动又不失狂傲的感觉,跃然纸上。

之前说陈景乐在系统知识课上学过书法,其实主学米体,不过其他名家的书法字体同样有涉猎。

国人学书法,通常离不开二王丶米芾丶颜真卿。

这四人被历代文人誉为T0级书法家,其他人包括苏轼黄庭坚赵孟俯董其昌等,都要稍逊一筹。

陈景乐的书法,正是在米芾书法的基础上,汲取其他名家所长,最后糅合自身书写习惯而成,以行书楷书为主。

主打一个随心所欲,怎麽舒服怎麽来!

眼前这幅《十五夜望月》,就是走的行草风。

唐言结构,宋尚意趣。

可能距离开宗立派还差点,但对比今人,至少已经称得上登堂入室。

书法风格跟执笔人性格有很大关系。

如果是以前的陈景乐,是写不出这种字的,用本地话说,就是「写字跟鸡爪扒沙似的」,虽有夸张成分,但真称不上好看,顶多认真写的时候算端正。

读书时候没能写一手好字,一直是他心底一个遗憾。

后面在系统的辅导下,对书法一课进行了多次学习,才慢慢学会写出一手好字。

现在已经可以说有一定风格。

灵动是行草本身走的飘逸路线,而狂傲,则跟系统有关,毕竟是有系统的男人,不狂点傲点才是不正常。

只是陈景乐的狂没有写在脸上罢了。

况且他本来就是一个有点傲的人,不然怎麽会跟合伙人闹掰后,甩手不干,直接跑路。

「写得真不错!」

陈景乐对自己这幅作品相当满意。

某种意义上,是他在书法一道上的一个小小里程碑,风格技法都比之前精进了。

……

见状,陈景乐一鼓作气,蘸墨挥毫,又写了一篇。

还是诗词。

这次是现代人的作品,也是他很喜欢的一首古体诗。

「咏史·李梦唐」

「高阁垂裳调鼎时,

可怜天下有微词。

覆舟水是苍生泪,

不到横流君不知。」

同样落款。

也算是契合他读明史的感悟吧。

这次用的是赵孟俯风格的行书,整体狂放之馀,笔锋给人感觉,还带点抑郁悲愤。

噫~

我怎麽也学起那些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古人来了?

陈景乐晃晃脑袋。

「不过说实话,感觉这篇写得比上篇还好。我进步这麽大的吗?」

连陈景乐自己都有点惊讶。

……

要说书法好坏,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旧日回响[废土]

旧日回响[废土]

猫界第一噜
大坍塌初始,天空裂开了一条缝,一束名为“光”的刺眼物质从缝隙里透出,唤醒了沉眠的祂们,且对世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侵占。 后世也称这场灾难为【光污染】。 如有幸成为最后的幸存者,请务必牢记《灯塔生存守则》:——灯塔之外,皆为废土。- 黎危和游厄针锋相对多年,因信仰不同争得你死我活,彼此说过的每句话都需要三天揣摩真假,最大的夙愿就是让对方俯首称臣。 一次战役结束,游厄满身鲜血,跪倒在残垣断瓦中,黎危却借
都市 连载 9万字
[综英美]哥谭鼠鼠人

[综英美]哥谭鼠鼠人

鲤亦檬
【加更机制为:一条长评加三千字】大家好,我是莉莉,一个普普通通的哥谭小孩。好吧,其实也不是很普通,因为我的生命力超强!包括但不限于极限反杀亲爹,一个人在犯罪巷活得好好的,偷盗技术……啊不是!生存技术远超同龄人!“你就是一只浑身散发着垃圾味的臭老鼠……”我老爹快死了时,这么说。“老鼠?”我擦了擦鼻血,“老鼠很好啊。”犯罪巷里最常见的动物就是老鼠,它们成群结伴地行动,吃下任何可以吃的东西,然后越长越大
都市 连载 12万字
真吵,朋友送我一只珍珠鸟

真吵,朋友送我一只珍珠鸟

草莓菠萝蜜
都市 连载 0万字
[源氏物语]源氏是个女公子

[源氏物语]源氏是个女公子

寒雪悠
深受天皇宠幸的桐壶更衣生下一个小皇子,皇子小小年纪便是一个光华耀人的美人坯子,让人见之,无人不爱,宛若玉人在人间。然而,除了桐壶更衣,却没有人知道这位天姿国色的小皇子居然是个女公子,甚至可以说不是人。她乃是大妖怪玉藻前幻化成的人,因为历天劫而受伤,不得不躲在深宫中,靠吸取信仰与人气养伤。于是乎,她在人类中风流辗转,用他们的爱慕和爱而不得产生的怨气养伤修炼,更是一步步成为万人仰慕的摄政王。#女版光源
都市 连载 20万字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缓归矣
社畜何以宁996到头秃,做梦都想一夜暴富。有一天,梦想成了真。【请问您是否愿意成为第16888位暴富体验官,请在十秒内答复,过时视为拒绝,10——】何以宁:愿意,愿意,我愿意!但凡多犹豫一秒都是对钱的不尊重。*第二天,何以宁喜中百亿彩票,走上人生巅峰。吃上万美食穿十万时装戴百万名表开千万跑车住亿万豪宅主打一个野性消费!何以宁:真的,我做梦都不敢这么野!!!阅读小提示:①买买买情节多。②女主咸鱼本鱼
都市 连载 42万字
天使住进了哥特街23号

天使住进了哥特街23号

策马听风
【沙雕向的中短篇幅】【非生子】阿卡姆城是魔域最臭名昭著的城池。这里有凶残的狼人、邪恶的男巫,以及古老的吸血鬼。某天,一个身穿白袍、头顶光环的天使走了进来。加弥拉是一位天使,居住在流奶与蜜之地。抚养他的天使要他来哥特街23号访友,顺便跟一位与他年龄相仿的天使相亲。据说那位天使性情很好,圣洁高贵。如果相亲顺利,加弥拉将会跟他诞下一位心灵纯洁的小天使。到了阿卡姆城的哥特街,看着城内模样瘆人可怖的怪物,加
都市 连载 8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