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里办公或者商谈都很近。”

沈宁:“哦,那楚贵林怎么不住酒店?为什么人家就懂得住夜店?”

楚贵林跟陆凤阁同样是在港城发展的南城商人,两家关系还可以,只是二人的行事作风不同,楚贵林私生活较为放纵,老婆留在南城,他装单身汉去夜店潇洒。

陆凤阁听得皱起眉,什么时候住夜店比住酒店高级了?

陆凤阁:“你不喜欢我住酒店,我后来不是住半山公寓了?”

虽然阿姨传达的是沈宁关心他,但根据后来的家书误会,陆凤阁自觉地降了一等,沈宁应该只是不喜欢,不是关心。

沈宁运用一句俗语:“狗改不了吃屎。”

陆凤阁:“住酒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你不也住过?”

沈宁:“我没有,我才不喜欢喝酒。”

陆凤阁迟钝地意识到,会写一堆错别字的沈宁,可能分不清酒店和夜店。

他闭了闭眼,不想拆穿沈宁,但是事关清誉,不得不说。

“酒店是过夜的,旅馆, hotel。”

“夜店才是喝酒的去处。”陆凤阁造句,“楚贵林在夜店喝酒、泡妹,纸醉金迷。我在酒店办公、住宿,喝茶醒神。”

沈宁:“……”他怎么从来没有学习到这个关键知识?

“对不起,我弄错了。”他脸颊发烫,逃也似的出了房间,差点撞上阿姨。

刘姨:“早餐做好了,叫先生一起来吃吧。”

她看着沈宁恼羞成怒的神色,难道是新婚小两口在里面发生了口角,站在沈宁这边道,“先生不会说话,别往心里去。”

沈宁道:“他很会说话,还爱用成语。”

刘姨惊讶:“可你不是最喜欢文艺青年?”

沈宁:“……啊?”

卧室里,陆凤阁继续整理沈宁的衣物,整理完之后,把行李箱打开,拿出一打信纸,锁入保险箱。

沈宁误会陆凤阁花天酒地长达半年,也有点不好意思,回去敲了敲卧室门,道:“饿不饿,先吃早饭吧。”

陆凤阁:“好。”

他们结婚之前一起吃过中饭、晚饭,都是在家长的陪同下,说起来竟然没有单独吃过一顿饭。

刘姨不知道去哪打毛线了,桌上摆着两碗面条,沈宁选了菜和汤比较多的那碗。

陆凤阁看着剩下的那碗,满满是肉酱和面条,阿姨打饭这么不均匀吗?他伸手推过去,要和沈宁交换。

沈宁护住自己的碗:“不换,阿姨知道我喜欢吃菜。”

陆凤阁:“抱歉,是我想当然了。”

沈宁吃完早饭,就坐在电视前看生活剧。

他以前不屑于依靠看电视的手段来提升自己的中文水平,高手都是直接看四书五经启蒙的。

他还能不如古代的小孩?

远程经营法国产业和学习古文书法占据了过去一年沈宁的绝大部分时间,他生活化的词汇,掌握得不是很好。

沈宁看了一天电视剧,哪怕在电视上看完了一个人的一生,也没有提到酒店这个词。

更多的是招待所、客栈。

他得出结论,酒店是个少见的词汇。

所以他分不清情有可原。

陆凤阁吃完早饭就去公司了,晚上回来听阿姨说沈宁看了一天电视,连吃饭都守着。

陆凤阁扫了一眼,发现沈宁在看古装剧:“这集看完就休息。”

沈宁目光依依不舍地离开电视,“好。”

陆凤阁去洗漱。

沈宁后知后觉,休息=睡在一张床上。

虽然床很大,但没大到能滚两圈都不碰到对方。

他垂着眼思考了下,起身去书房练字,然后顺势在书房睡下。

陆凤阁可以阻止他看电视,难道还能阻止他练字提升自己吗?

到时候他就可以说:“商人别管文化人的事。”

沈宁不曾在书房办公,这里完全变成他的练字房,桌上摊开毛边纸和一盒普通墨水,他尚是初学者,绝不做差生文具多的事。

等他用毛边纸练好了,在宣纸上写一定更加惊艳。

而且他还可以趁机安慰自己是笔墨纸砚不够高端,所以字写得一般。

练到九点半,沈宁手肘有点酸,突然听见脚步声,这家里一共就几个人,阿姨走路的动静很轻很密,来人一定是陆凤阁催他睡觉。

沈宁放下笔,抢先开门,和陆凤阁打了个照面。

“你没睡?”沈宁故作惊讶,然后绕过陆凤阁,跑去卫生间。

他不是尿遁,只是太困了去洗一把脸,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有理由再练一会儿。

他往脸上扑了些清水,凉意让他一激灵。

沈宁抽了几张纸擦脸,顶着一张水灵灵的脸蛋 回书房。

书房的桌上是一本摊开的诗集碑刻拓本,陆凤阁正拿着他的毛笔写字。

沈宁正打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反派不想从良

反派不想从良

终欢
○【wb:终欢】不定期掉落小段子qwq = 翎卿是修仙文中的反派。 而主角是穿书而来的团宠,靠着躺平咸鱼俘获无数大佬的喜爱,自带万人迷光环,引来无数腥风血雨。 翎卿的父母好心收留被仇人追杀的主角。 半夜仇人赶到,他的双亲惨死,主角却靠着好运安然存活,被姗姗来迟的师门长辈接走。 从此,主角在师门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成为一代天骄。 而失去双亲的翎卿时年八岁,靠着坑蒙拐骗勉强活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路过的
都市 连载 19万字
福晋金安(清穿)

福晋金安(清穿)

碧山影
卷生卷死多年,扶摇终于成功打入管理层,然而上岗第一天就猝死在了岗位上。穿越后,倒霉蛋扶摇只有两个字开摆!和四阿哥的初见没有那么美好。时逢大婚之夜,四下灯火煌煌,扶摇看见一个人在她面前宽衣解带。她鬼使神差地抓起他的辫子,端详半晌,然后两眼一黑,晕了过去。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她穿成了皇四子的嫡福晋,乌拉那拉氏扶摇。好好,好歹是个福晋,能活到雍正上岗呢,距如今还有几十年好活。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工作狂
都市 连载 0万字
过分漂亮的她[穿书]

过分漂亮的她[穿书]

西梨贝贝
本文文案:欲珠穿进了一本豪门恩怨文中,不是女主,更不是女配。而是穿成破坏女主家庭小三的女儿。一个在女主家破产后,和女主同时被京城傅家收养的孩子。 她不聪明,不讨人喜欢,在原文中也只存在寥寥几笔。而那几笔都是在和女主做对比,是衬托女主受傅家人喜欢的可怜脏小孩。她阴暗,怯懦,上不了台面,像只可怜卑微的小老鼠。却又生的格外漂亮,像她的母亲,精致的像玻璃展窗后的洋娃娃,贝壳里的珍珠。但这并没有让她有一个好
都市 连载 31万字
重生2014:我,刑侦之王

重生2014:我,刑侦之王

胖又没吃你家大米
表彰大会上,一个把警服撑得溜圆的胖子正站在台上慷慨激昂。台下。「师父,听说您和他做过同事,在您眼里他是个什麽样的人?」「穿上警服,他是最可爱的人;脱下警服,他不是人。」「您怎麽能这麽说,他是英雄,我..
都市 连载 4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