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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却全被馒头吸引。这馒头也太白了吧?上面一点麦麸都没有。里面还有这么多红糖,吃起来甜滋滋的。

二郎更是吃得津津有味,“你们这日子过得太好了。我也想来摆摊。”

张希瑶叹了口气。

张二伯却叱责儿子不许胡说,“你阿爷没同意。乖乖跟你大伯回去。”

虽然二郎很想留下,但是实在没地方可以留人,最终还是回去了。

不过张希瑶却把这事记在心里,她除了摆摊,白天会利用空暇时间教夏花认字。

夏花学得很快,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好,她脑子也比以前活泛。但她不理解,为什么要认字,她就让阿瑶自己学就行,不用管她,“我还得做件棉衣呢。你买这么多棉花,不能浪费了呀。”

是的,张希瑶为了让全家人舒舒服服过冬。特地去布庄买了二十斤棉花。一半拿回老家,让张婆子分给家里人做棉衣。另外十斤让夏花给他们四个做件保暖的冬衣。其实她更想多买些棉花,给家里人换几床棉花被。可是她怕把阿奶气死。所以暂且忍下了。

夏花不仅要做棉衣,还得跟她一块做饭。她手头一堆活,也难怪她没时间学习。

做衣服这事,张希瑶帮不上忙,原身倒是会,可她没有继承原身的记忆,不会绣花,也不会做衣服。她让夏花先把棉衣做出来,至于做饭,她会找人接手。

她扭头就让张二伯和大郎负责做饭,理由也很简单,夏花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把棉衣做出来。

理由是挺好的,但张二伯有话说,“她要做棉衣,没空做饭,不如你来做吧?你做的饭更好吃。”

张希瑶才不做呢,“我得盘账。回去要给阿爷交账的。你就按照摆摊的水准就行,我不挑。”

于是张二伯和大郎被迫接过做饭的活计。

等她一走,大郎就察觉出不对劲儿,“她不是天天记账吗?干嘛还要盘账?她是故意偷懒吧?”

张二伯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阿瑶就是欺负他们不识字。明晃晃的偷懒。偏偏他们找不到理由反驳。张二伯在大郎耳边一阵嘀咕,两人露出奸诈的笑容。到了晚上,饭菜端上桌。这蔬菜炒得太久,已经化开了。疙瘩汤里面的疙瘩糊成一团,咬开疙瘩,直往外喷面粉。夏花吃了一口,很想吐出来。但是不浪费粮食已经写进她的骨子里,哪怕再难吃,她还是咽下肚。

她扭头看向阿瑶,却发现人家吃得很香。而且还夸他们做得很好吃,“以后再接再厉。”

张二伯和大郎原以为张希瑶吃惯美食,肯定会看不惯,可是没想到她这么沉得住气,两人对视一眼,心里还在想对策。张希瑶跟夏花笑道,“二郎哥想来东京摆摊。我也觉得让他来比较好。他比较听话,嘴巴也能说。要是…“她将目光投向对面,“我看二伯和大郎哥不爱做饭,不如我跟阿爷说一说,让你们之中一个留在家里,换二郎哥……

她话还没说完,张二伯撑着桌子,腾地站起来,满脸通红看着张希瑶。

三人皆看向他,就在夏花以为二叔会叱责阿瑶不懂事时,张二伯却是扭头就往外走,“阿瑶,这疙瘩汤是不是不好喝,我现在就去给你重新做,我就不信,我还能被这点事难住!”大郎愣了一下,瞬间反应过来,二伯这是在讨好阿瑶,他也忙起身,“二伯等等我。我来给你烧火。”夏花再傻也看出来了,“他们是故意做这么难吃的?”张希瑶拍拍她肩膀,“想要不被替换,就得有自己的竞争力。阿爷换谁都不会换我。我是这里唯一一个识字的。”夏花放下碗,握紧张希瑶的手腕,“阿瑶,我跟你识字。咱们什么时候学?”

张希瑶翘起唇角,眼里多了几分笑意。

夏花说完,又突然想起来,“我学会认字,你不怕我抢了你的位置?”

张希瑶失笑,“我会的,你未必会。就像这些方子,有些其实不全是书上记载,有好些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夏花恍然大悟,“那你确实不用担心。”

“要是你学会识字,将来也能嫁个好人家。不用下地干活。"张希瑶觉得夏花脑子还是很活的。嫁进农户,一辈子种地太可惜了。

这儿没有外人,夏花就跟她说了实话,“我喜欢卖东西,要是我将来能嫁进镇上就好了。”

这个愿望可以说是相当朴实,张希瑶逗她,“你不想嫁进汴京?″

夏花显然被她的话吓得不轻,她连连摆手,“可不敢想。这边本地人太有钱,不是咱们平民百姓能够得着的。”这孩子连做梦都不敢往大了想,往好说她是务实,往坏了说她内心其实是自卑的。

张希瑶没有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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