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累赘没了,阿萨思摆开架势,冲着霸王龙和鲨齿龙就是一阵示威大吼。

她的意思很简单,这地盘是她的,它们趁她不在过来觅食有点过分了,谁喜欢自己窝里有别的掠食者的气息?所以,要么直接离开,要么被她咬死,自己挑一个吧。

不得不说,霸王龙虽然脑容量小,但绝非无脑,大概是暴虐一号的口味给它留下了浓重的心理阴影,它压根不想再尝一下阿萨思的味道,直接甩尾巴走了。

而鲨齿龙不同,这头体型媲美霸王龙的巨兽没什么眼色,从霸王龙嘴里抢了几块肉就觉得自己强大无比,竟是冲着阿萨思一通大吼,表明了想抢地盘的意图。

挺行的,继暴虐一号和沧龙死后,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勇”的恐龙。

她一定会好好消化它的。

阿萨思的野兽信条里从无“忍让”,只有“遇强则强”。她没给对面反应的时间,直接提速冲了上去,用16吨的体重正面撞击鲨齿龙。

那巨大的撞击力同钢铁般的躯体齐上阵,才15吨重的鲨齿龙怎么受得了?

它原以为它跟她体型相近,哪怕讨不到好处也不会伤得太重,可事实证明它错得离谱,暴虐霸王龙完全是另一个层面的物种,别说一对一了,就算加上霸王龙一起,它们也只剩挨打的份。

一撞,鲨齿龙的肋骨“咔”一声断裂,它反嘴咬上阿萨思的后颈,不料被龙刺捅了个对穿。

紧接着,阿萨思一尾巴绊倒了它,后肢一抬大力踩断它的颈骨,再锁喉、摇头撕扯,生生把鲨齿龙的头颅咬下来。

死透了。

这坨肉够她吃一个月。

阿萨思把龙头丢在地上,转身去湖里捞人,不想那三个大兵都会游泳,此刻已负重上岸趴着吐水,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

见她靠近,他们害怕地举起了枪。

可惜人类刻意训练的战斗反应力比不上野兽天生的战斗直觉,他们的武器堪堪抬起,就见面前的恐龙一侧身,长尾精准地抽中武器,把它们全抽进水里。关键是,它居然懂得把控力道和角度,没伤到他们的手。

“不、不!”

“别过来!”

阿萨思探出两只爪子,把三个“玩具”拢到一起带回了窝里。

他们的反应很有趣,先是大声尖叫,再是无情咒骂,眼见到了恐龙的老巢难逃一死,他们反而平静了下来,开始苦中作乐地回忆自己短暂的一生。

“我好后悔没有告诉妈妈我很爱她,我不该惹她生气,不该让她担心。要是可以,我想回去经营农场,跟她一起收玉米。”

“我不该向阿曼达求婚……婚礼在下个月,我却要死了。”

“好吧,我第一次感谢自己是个孤儿。”

刚到冷库门口,阿萨思就闻到了马普龙的味道。意识到巢穴被外来者入侵,她的心情变得相当恶劣,立马把三个聒噪的人类丢到一边,愤怒地嘶吼起来。

整个空间回荡着她的吼声,人类难耐地捂住了耳朵。偏偏她找不到马普龙的身影,又越想越气,已经到了即将杀进森林、把所有马普龙全宰了的地步。直到,她嗅着马普龙的气味来到冷库前,再狐疑地打开了门——

一座完整的冰冻肉山呈现在她眼前,正是倒霉的马普龙。

哦,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

如果说一只食肉的恐龙不吃人是“稀奇”,那么加上会开关冷库大门、懂得找人类修收音机、听得懂人话就是“恐怖至极”。

五分钟过去了,三个大兵还是懵的。他们思考了种种“它为什么不吃我”的可能性,却打死也想不到还有“让你修收音机”这种可能!

可这……这怎么可能?

就算BBC新拍的纪录片《努布拉岛的恶魔》再怎么描述一只恐龙懂人话、通人性、富有人情味,那也是在电视里,是经过人类加工、文艺渲染和剧情需要的“节目”,而不是亲眼所见的现实。

他们做了大兵这么久,什么肮脏的交易没见过,怎么可能相信世界上真有不吃人的食肉龙?

然而当事实摆在眼前,他们不得不相信,有时候恐龙比人类“可靠”多了。

“所以,他们明明能再派一架直升机过来接走我们,却不做,已经开着战列舰走了?”其中一人愤愤地砸了对讲机,“而这只恐龙明明能一口把我们吞了,却不做,还给予我们庇护?”

服了,他们为“美利坚之梦”出生入死十八年,到头来却是耗材?

“别抱怨了,找找工具修收音机。”另一人接受力很强,已经在阿萨思眼皮子底下工作了,“嗯,只是电池用完了。这一只也是,还有这一只……好吧,看来恐龙虽然喜欢听收音机,但不会换电池。”

他心态是真的好,还会把收音机举到阿萨思身边与她互动:“嘿,看着,大家伙。这里,对,这里!要把这块板摘下来,把旧电池抠出来,再放入新电池。好了,它现在又可以工作了。”

“当然,旧电池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逃生副本路人甲[无限]

逃生副本路人甲[无限]

林德
文案(推荐按喜好订阅): 虞璃,逃生游戏Survivor头号异常玩家,npc眼中的官方亲女儿。 正常玩家:恐惧鬼怪、远离鬼怪、遭遇开门杀楼梯杀床底杀各种杀暴毙虞璃:鬼怪砸门我睡觉,鬼怪吓人我拍照,鬼怪诅咒我举报,我就是新时代破除封建迷信好公民! 鬼怪npc:他大爷的,这女人什么时候死? * 因为严重破坏游戏秩序,官方决定派遣专属系统监控虞璃在游戏内的实时行动。 系统000号尽职尽责,除了中途有段时
都市 连载 8万字
逆袭者之水晶皮王

逆袭者之水晶皮王

牛亮
牛亮出生在八零后,农村娃,贫穷的落后山区,七岁就有个梦想,走出山区,到大城市闯一闯,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所以初二退学外出打工,经过社会的磨炼,人性的煎熬,百折不屈,最后用猪皮研制出一道绝世美味,水晶皮,畅销世界,逆袭成王
都市 连载 244万字
穿成综艺搞笑女后成为人生赢家

穿成综艺搞笑女后成为人生赢家

不敢逛街
*每早8点更新,涉及部分文抄公剧情但不照抄文案:专门为综艺写稿子,心怀编剧梦想却日常被骂的小作家,意外穿成异国娱乐圈最底层的搞笑综艺人,为了吃饱饭无奈赚钱养家兢兢业业。综艺上为了节目效果跟人气男嘉宾开了个玩笑,粉丝网友因为这对综艺cp开怀大笑,却没人当真结果正主当真了!不是?你怎么还玩不起呢?追寻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但既然穿越到了这个编剧地位极高的异国,不做点什么似乎对不起上辈子的自己?浪漫偶
都市 连载 49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
我们剑修不谈恋爱

我们剑修不谈恋爱

振露
【晚上九点日更,不更会请假】五岁那年,李听眠从死人堆里捡了个师父。 便宜师父耳提面命,语重心长,对她整整强调了一百遍当剑修不许谈恋爱。——恋爱影响剑修拔剑的速度。——恋爱提高剑修遇险的概率。——恋爱导致剑修变成被女人或者男人无情抛弃的舔狗。……说得很好,然而李听眠没懂。在她真诚问出为什么恋爱会让剑修变成甜狗,甜狗长什么样,是不是因为肉吃起来是甜的才叫这个名字之后,师父沉默了。 师父建议李听眠自己说
都市 连载 0万字
桃花运太旺的村姑

桃花运太旺的村姑

菊子鸟
田螺是个样貌平凡的乡野村姑,以卖豆腐为生。她娘死前留下至理遗言越是漂亮的男人越危险。田螺吓得瑟瑟发抖,将遗言奉为圭臬,远离漂亮男人,活到九十九!然而有一天,田螺救下一个长得极好看的貌美青年。青年清冷淡漠,容貌无双,身上散发出的危险光芒差点闪瞎田螺的大眼睛。对于这位绝世美男子,田螺无任何想法,敬而远之,只求公子赶紧养好伤走人,但她万万没想到——以为他要离开那天,公子却突然对她表迹说喜欢她。田螺(⊙_
都市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