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长单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保住他的尸体。

反正都要死,留给自己当实验素材多好啊。

正想着,一声清脆的嗷声就响了起来。

戚朗有点意外狼群成员居然都到了这里,他蓝色的眼睛,左看看右看看,随后又咕了一声,仿佛是在质问他们刚才为什么不跟着自己一起叫。

在场的几个诡异都清楚,在将他们当成一个整体的狼群后,戚朗配合了许多,也不再像之前一样警惕他们。

“弟弟是想要让我们跟着他一起学狼叫?”戚凌疏意有所指地看向戚泽时,“甚至还专门跑到书房找爸爸?”

戚泽时的视线还落在小儿子的身上,那双幽深的墨蓝色眸子看不出任何情绪。

他不理解,小儿子为什么要帮自己。

尽管戚朗这么行动,很大部分原因应该是不清楚黑洞的威力,但是,光是想要帮助他这个行为就已经很奇怪了。

狼群对他来讲这么重要吗?

戚泽时平静地看着自己的胳膊,眼中划过一丝疑惑。

至于戚凌疏口中的学狼叫则被他忽视了个彻底。

还待在闻杜柔怀里的男孩,转头看向了说话的戚凌疏。

他听懂了对方是在说自己的叫声。

原本戚朗就是想跑来质问他们为什么不回应自己,途中却发生了意外。

那个黑洞可能也是被闻杜柔他们视为“规则”的坏蛋,虽然已经赶走了规则,但戚朗心情更加紧迫,他觉得狼群必须宣誓自己的地盘。

他当即抬高脑袋嗷呜嗷呜地做起了示范,就算被抬着胳肢窝,双腿垂在半空,也不妨碍他的高声嚎叫。

嚎完,戚朗就环视四周,他嗷了一声,狼耳立在脑袋上,蓝色的眼珠依次从四个狼群成员的身上划过,带着催促和对他们的鼓励。

在场的四个诡异:……

狼的声音只是一种语言罢了。

他们来这个世界都学习了人类的语言体系,狼的语言也不算什么,在他们看来本质上都一样。

但是,一旦真的跟戚朗学狼叫,就仿佛认同了祂们几个同类是一个整体。

这才是让祂们无法接受的事情。

“弟弟。”

戚凌疏脸上带笑想用自己嗓子不舒服来推拒,随后就对上了男孩期待的双眼,他忽然止住了话题。

小朗应该没有狼群。

戚凌疏分析着,拥有地盘的狼不会这么快就想要融入另一个群体。

或许弟弟以前只是在跟一只狼相伴,也或许是被狼群赶出来了。

这是个和弟弟更加亲近好机会。

戚凌疏将各种算计压在心里,他嘴角勾着,温润如玉的气质完全就是一副好学生的模样。

随后就模仿着戚朗的语调,低声叫了几声。

看到自己的同类这么快就代入了狼群成员的身份,另外三个诡异将视线挪到了他的身上。

戚凌疏则毫不脸红,转头就对着自己的弟弟笑道:“怎么样,弟弟?”

戚朗观察着他的表情,虽然嚎叫的声音有一点小,但他也理解。

戚朗很聪明,他看出了眼前这几个狼群成员应该也是第一次进入狼群。

他们和自己不一样。

自己有狼在,他们没有,所以自己得教他们。

就像狼教他一样。

戚朗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狼王!

虽然他不是狼群里面最强大的,但他却是里面最聪明的!

戴着狼耳兜帽的男孩咕噜一声,蓝色的眼珠带着比之前更加透亮的色彩,甚至还像之前闻杜柔摸他脑袋一样,想要抬手揉戚凌疏的头发。

当然,因为被抱着,他这个想法也没有做成功。

戚凌疏见状,顿时满意。

果然啊,弟弟真的亲近自己了。

戚悦是第二个叫的。

她的声音很小,却很清脆,跟戚朗的嚎叫有些相似。

这不由得让戚朗多看了她几眼,而戚悦在察觉到他的视线后,原本与那些厌恶的同类一起被认定为狼群的不适感,消减了许多。

闻杜柔似笑非笑地看着两个同类都学了狼叫。

她的“小儿子”需要一定归属感。

若是有了狼群后,能让他更加融入人类社会似乎也不错。

闻杜柔本就是个冷静到极致的性格,她也拉长了音调学狼叫了几声,声音带着独特的冷意和温柔。

戚朗抬头看着闻杜柔,不自觉也跟着呜了一下,随后他转而看向了戚泽时,咕噜地催促一下。

现在就只剩下了戚泽时一个人。

戚泽时察觉到男孩的注视,无数负面情绪以及各种混乱和嘈杂的声音还在源源不断的涌入大脑,但凡换一个存在这样极端的寂静与嘈杂都会将人逼疯。

他却表现得很平常。

在来到这个世界前,祂早已这样度过了很久,规则的惩罚能让他暂时清醒的感知消亡的痛苦,至少不会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她为什么还不结婚

她为什么还不结婚

今日止戈
谢须弥始终数年如一日厌憎一个人。 那个在十年间始终传闻要成为她堂嫂的人——周望岫。
都市 连载 0万字
[HP]请活在我的春天里

[HP]请活在我的春天里

温鲤
都市 连载 0万字
少女的野犬

少女的野犬

曲小蛐
【破镜重圆都市文,飞行vs心理,穿插校园回忆】一句话简介:被我“包养”的落魄前男友掉马了。1.宣德私立中人尽皆知,庚野有四宗罪:金发,机车,文身,换女友如流水。任谁都说这样的人渣再帅有什么用,迟早要成社会败类。庚野也这样认为。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过,后来他能为了一个叫别枝的女孩,把金发染黑,机车报废,文身洗没,甚至为了她一句“我的少年要到云端去”,他千辛万苦,终于考进了飞行学院。然后就等来了她的分手宣
都市 连载 26万字
爱欲浓

爱欲浓

山花对酒
奚沅第一次见周惊鸿,是在一艘纸醉金迷的豪华游轮宴上。海风湿咸,声色靡靡。他斜倚着船舷在孤灯下抽烟,白衬衣解得只剩了一颗扣子。奚沅误以为他也是被带来船上“献祭”给富婆或富商的艺人,她鼓足勇气上前,拉了拉他袖子,眼眸纯澈潋滟地看着他。“我们一起逃吧。”桃花眼轻掀,周惊鸿慵懒地看她,暧昧光影下,一张俊脸冷艳清绝不似凡人。“逃去哪儿?”他吐了口烟,声音低沉磁性。奚沅踮起脚,附在他耳边软声吐气:“这里很乱很
都市 连载 37万字
[清穿]福晋只想暴力

[清穿]福晋只想暴力

酒筝
淑婳厌倦了没得吃喝的末世,就连是木系异能在这恶劣的环境也种不了粮食,一个个相继饿死,也包括她,一朝穿进了清朝,成为失宠无子的五福晋。 被称‘心性甚善,为人敦厚’的五阿哥宠爱侧福晋,将福晋的脸面尊严踩在脚下任由他人践踏。 为此,淑婳表示她掌管后院、手捏嫁妆,只想吃吃喝喝。 不料原身有个愿望非要她实现,原身一辈子没做过母亲,非要她生几个孩子,不然就不肯将身体让与她。 那怎么行?她的鹌子水晶脍、板栗烧野
都市 连载 21万字
病秧子的眼神逐渐不对劲起来

病秧子的眼神逐渐不对劲起来

得理挠人
麻辣大老爷们,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两篇预收文,文案在最下面。恢复日更!每晚18点更新。本文文案钝感口无遮拦直球受VS霸道强势贵公子杀神攻 谢宁为了洗白身份被无良媒婆忽悠,嫁给大将军家的病秧子冲喜。病秧子好啊,妙啊!等他咯屁了,自己也可借殉情死遁。谢宁如是想。既占了妻子的身份,他发誓要在病秧子的有生之年照顾好他,给他送终。他不仅这么想,也这么说了,给病秧子气得当时就差点儿站起来。 婚后,谢宁发现病秧
都市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