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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法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劈斩、穿刺、横切,力量够大、速度够快,出手的时机准确,用一把够分量的好剑,能一剑杀死对手才配称剑法!那些花里胡哨的剑术技法没有用!”

博朗镇警卫队副队长哈利随手把两片橡木杯子丢在桌上,表情不屑又忿忿地说道:“你还记得李察吧?区区一个平民,连觉醒专长的资质都没有,以为通过努力就能超过职业者。他天天练剑,天天练剑,整个人都练傻了……他玩剑是玩得不错,能拔剑削断蜻蜓的翅膀,一剑刺穿六片落叶。他没事还喜欢找我们比剑,我们谁也不是他的对手,我连裤带都被他削断了……整个冒险团的人还真相信李察有媲美四级剑士的实力,我们愚蠢的团长居然带我们去集骨者活动最猖獗的荆棘平原发财,结果呢?”

“……和兽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遇战,李察那个白痴瞬间刺中一只豺狼人六剑,然后被豺狼人扑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脸。我们当时都懵了,幸好你冲过去,一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斩,把那只豺狼人砍成两段,总算稳住了局势,可我们还是折了十几个伙伴,就连伊娜都死了。”

哈利的声音变得暗哑,隔了一会才若无其事地耸肩说道:“从此以后,我只相信能杀敌的剑法。”

老战友低落的情绪感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绪带到三十年前,那时候,他从军团提前退役,带着一帮亲密战友加入一支冒险团。老团长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有个漂亮的女儿名叫伊娜,是哈利暗恋的对象。正因为哈利的极力要求,他们才选择加入那支小小的黑铁级冒险团。

后来,老团长非常高兴地向大家宣布,他招募到一个很厉害的剑手。那个人就是哈利一直记恨的李察。两人之间的仇隙都是为了团长的漂亮女儿,哈利喜欢伊娜,而伊娜又青睐李察,但李察对伊娜毫无感觉,多次拒绝对方的大胆示爱。这才是让哈利无法忍受的地方。

接下来的事情很可笑,哈利不断地挑衅李察,两个年轻人终于当众比武,结果哈利输得很惨,连裤子都掉了。军团出身的战友们不服气,轮番挑战李察,也无一例外的落败。只有巴托姆拒绝李察的邀战,他当时还以为李察已经掌握镜之心。

巴托姆选择避战可以说是改变了冒险团所有成员的心态,也改变了大家的命运。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李察和伊娜早就化成泥土,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巴托姆没想到哈利还是对此耿耿于怀。他找哈利来商量事情,可不是想听对方回忆过往。

巴托姆感到无语,拿起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小刀,迅速在一个完好无损的橡木酒杯上轻轻点了一下。橡木酒杯“咔嚓”一声,裂成两半。

哈利猛地抬头,惊讶地说道:“头,你这是……”

红狮巴托姆哈哈一笑,说道:“我们已经退休十几年,我闲得没事做,也琢磨剑法技艺。”说着,他拿起两片橡木杯,仔细端详片刻,叹了口气,将杯子递给哈利,颓丧地说道:“我钻研剑法技艺十几年,比不上一个还没长胡子的小家伙。”

哈利检查了两片橡木杯子的断面,发现一个是裂开的,而另一个断面光滑,是有人用利器把它一切到底。

哈利不知道巴托姆为什么要练花里胡哨的剑术技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宽慰他,干巴巴地说道:“头,你这一刀也不容易做到,没用多少力气,刀口只是碰一下,杯子就裂了……”

巴托姆摇了摇头,肃然说道:“在战场上,军队有不能后退,血战到底的理由,但冒险者和军队不同。冒险者尽量回避战斗,如果非打不可,那什么手段都得用上,把特质发挥到极限。冒险者的战斗比军队的战斗更复杂,也更凶险,不到确定生死的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谁输谁赢。”

“当初,我们第一次遭遇兽人集骨者,还没有从军团战士转变为冒险者。那次惨败其实不能怪李察,就算没有他,我们也必定要付出血的代价,才能完成由军团战士到冒险者的转变。”

“你要知道,强攻集骨者营地,抢夺它们收集的财宝,是我们一起鼓动的,因为强攻是我们最熟悉的军团战法!李察,只是给了老团长同意强攻的勇气而已。”

“头,你……”哈利欲言又止。

巴托姆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十几年前,我意识到我的职业者之路已走到尽头,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我就思考李察的那一套东西,希望能通过磨练剑法技艺掌握‘镜之心’……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晚两年遇到李察,凭他对剑法境界的执着追求,或许会成功掌握‘境之心’。”

旅馆老板这么说,等于承认磨练剑术技法是掌握镜心的一条途径。

“不过,李察死得也不冤枉。”巴托姆突然话锋一转,改口说道:“他一个没有觉醒专长的平民,为了练剑,不去工作,耗尽家产。最后为了混一口饭吃,自己没有一点冒险经验,就加入冒险团。他如果能活下来,才叫稀奇。”

哈利高兴地说道:“就是,一个没有觉醒资质的平民,应该卖身给名门当奴仆,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升从者……当什么冒险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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