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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融欢摔个四仰八叉,周围护卫惊呼欲上,近在咫尺的易锦怎会给他们机会?剑尖迅速抵向易融欢的脖颈,吓得众人齐齐钉在原地,不敢妄自乱动。

第一次吃这么大亏,且狼狈之相还被手下护卫一览无余,尽收眼底,易融欢的脸色有多阴沉有多黑,自不必说。

他的声音冷如冰川,眼中却快喷出火来:“在这里杀我,你和整个夜月阁都要与我陪葬!”

金暮黎淡淡道:“我不杀你。”

易融欢一愣,随即一哼:“谅你也不敢!”

金暮黎嗬的一声短笑,目光凉飕飕:“你觉得金暮黎不敢?”

易融欢只觉仿佛有条冰滑毒蛇从雪地里爬到自己脖颈,绕上三圈再慢慢蠕动着往后背钻,好似随时能咬他一口让他丧命。

是啊,金暮黎杀人,何曾问过对方什么身份?

在她眼里,只有活人与死人之别。

尊不尊贵,受不受宠,跟她没有半文钱关系。

横空出世后的短短几年里,她杀了多少人?

又被多少仇家想方设法竭力追踪寻上门?

她除了不知疲惫地应对,何曾说过一个怕字?

夜月阁成功招揽她后,也成功被拖下水,却从未在人前发出过半声抱怨。而他们的实力,则在不断厮杀中逐渐大增,地盘规模也越来越大。

想到这里,他顿时闭了嘴。

识时务才能保命,有命在,才能报仇,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不杀你,原因只有一个,”金暮黎伸手移开易锦手中的剑,将他拉至身侧,“你虽下令对付锦儿,却未真正下死手,否则即便我想救他,也无起死回生之术。”

易融欢站起身,拍拍衣上尘土,轻哼一声。

既然这种情况下金暮黎都不杀他,也就不会再行偷袭干掉他了。

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金暮黎握住易锦执剑的手:“只要锦儿不嫌我的名声臭,叫我一天姐姐,我便罩他一天安危。以后谁欺负他,就等于欺负我,敢伤他一根手指头,就等着用整条胳膊来换。”

伤别处,自然是以此类推。

心口胸腹不用说,直接取命。

易融欢哼道:“金暮黎,你能如此嚣张,不过是因为你运气好,还没遇到比你更厉害的,否则,随便一个门派高手都能像碾死蚂蚁那样把你踩在脚下,灭掉你看似内敛、实则张狂的无知气焰。”

金暮黎心中感慨:居然有人说她这种瘟神运气好,可见眼睛有多瞎。

短短十几年,已经历经人生坎坷,无数次徘徊在生死之间、差点命丧黄泉,几乎没有人比她更倒霉,竟还说她运气好。

唉,真是瞎得无药可救。

但她没有解释,反而赞同道:“你说得很对,我的运气的确足够好。所以,你是要自己变强再来打败我,还是干脆请你家长辈出手,帮你雪今日之耻?”

易融欢闷着郁气,阴**:“丫头,别嚣张,咱们来日方长,你就等着吧。”

“算是个有骨气的,那我就等着你哪天长了本事来找我,有种就把我打趴下,没种就给我跪着,”金暮黎牵着易锦转身离开,“另外,你比我长不了几岁,没资格叫我丫头,下次若再这么喊,我就打得你出不了声。”

易融欢盯着她的背影,眼睛眯了眯,又抬手摩挲下巴,不知在想什么。

一名护卫上前低声道:“公子,咱们就这么放过她?”

易融欢的手一顿,横他一眼:“不然呢?”

护卫道:“您刚才只是一时不察,才被她卑鄙偷袭,若重新来过,她必不是对手,而我们这边又比她人多……”

易融欢摆摆手:“此事我自有计较。”

片刻后,冷冷一笑,“有了想护之人,也就等于有了软肋,再也不像从前那般毫无顾忌,坚不可摧。”

护卫瞬间明白,原来大公子是要借刀杀人,不想自己动手:“那属下就把消息放出去,说她带着情人义弟在妖兽森林。”

易融欢凉凉道:“然后呢?被人知道本公子虐待弟弟、逼得他在庄外找靠山?还替他出头、找过本公子的麻烦?”

护卫看看四周,立即闭嘴不再言。

每次来妖兽森林,丰悦客栈都会被他们包下,所以丰悦客栈的掌柜和伙计,已经等同于自己人,不会到处乱说。

而此时,住在附近其它客栈里的武者早已动身离开,进了妖兽森林。

也就是说,今日之事,没有一个目击者。

铸剑山庄的声誉和大公子的颜面,都能保得住。

而金暮黎身边有了个累赘的事,完全可以等猎兽结束后,再令人私底下捅出去,如此,大公子便能清清爽爽、不受半分连累地借刀杀人。

即便杀不了,能让金暮黎麻烦不断,日夜受扰,也是极为快意的事。

他不知,易融欢此刻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自己吃了个亏,对方却连灵力都未释放,不能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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