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大米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样,人们依然认为丹尼尔应该对侯爵感恩戴德,因为要不是侯爵的宽容,丹尼尔这样的卑贱丑陋的半兽人早就该去死了。

人很难摆脱社会对人的影响。

因此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连曾经丹尼尔都忍不住如此认为。

可是他时常还是会感到委屈和不解,并不是他想作为半兽人出生的,也不是他希望被大家排挤的。为什么只有他天生就卑贱不应该得到爱,应该去死呢。丹尼尔不理解,也没人在意他理不理解。在日复一日的磨练中,他变得强大,令人恐惧,他游走在人类的边缘地区,获得了侯爵馈赠的短刀,日复一日的帮助侯爵清除异己。

因为这是丹尼尔想要证明,他并不卑贱,他和人一样会感恩拥有同样的品德。

但他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

即使他完完全全的感恩着‘恩人’,听着‘恩人’的吩咐,人们也并没有因此高看他一眼,对于他的议论从卑贱恶心,变成了冷酷、无情,果然是兽人啊,那种生物改不了血腥的本性。

丹尼尔往往会忽略这些声音。

他认为自己在做对的事情。

大概是...对的事情。

约翰逊是骑士家族,世世代代都会出现品德高尚的骑士,约翰逊成员把骑士的美德挂在嘴上,人们都赞口不绝。丹尼尔同样学习了这些品德,他认为自己同样应该被赞口不绝。

但....没有什么都没有。

在某一天的清晨,阳光洒下来后,坐在尸体旁边鲜血淋漓的丹尼尔突然觉得,他究竟为什么一定要得到旁人的称赞呢,为什么要被赞不绝口。

或许他生来就属于兽人。

他应该回到兽人那边。

当然了,如果有人认为他做得好,把他喊回去的话,他也不是不能回到人类这边。

这么想着,丹尼尔在清晨什么都没带的离开了侯爵的封地。

他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远很远,但谁都没有发现他的消失。

直到侯爵需要杀人,他才恍惚想起,自己还有把利刃。而利刃早已不知所踪。

兽人们会接纳丹尼尔吗?

不会的,就像人类厌恶兽人一样,兽人同样厌恶人类,半兽人作为夹在两者之间的产物,不管在哪边都不受待见。

找到兽人又被兽人狠狠排斥,差点被杀死的丹尼尔像条灰溜溜的狗,试图回到没有杀死他,他应该感恩戴德的侯爵身边。

然而这一次......

他得知了真相。

逃跑过一次的丹尼尔,已经不再是侯爵心中可以放养的好狗、利器,而是随时准备噬主的东西。因此侯爵请来法师以血缘施展魔法,在丹尼尔迷茫不知所措的目光中,用得意洋洋的口吻,告诉了丹尼尔真相。啊.....原来我的所有痛苦都来自于这个人。那时丹尼尔这么想着。

原来我不应该对这个人感恩戴德。

所以.....丹尼尔在法师施法前,杀死了法师,在侯爵惊恐的尖叫下,从威尔逊的阴霾中逃向外面的世界。就此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

他不喜欢肉类,因为那是兽人喜欢的食物,他不喜欢蔬菜,

不喜欢面包,因为在兽人口中,只有人才会吃这些软绵绵的东西。

"我应该叫什么呢。"丹尼尔说完自己的经历,面上一片平静。

他淡淡的说着:“不管是人类和兽人都会喊我杂种,而我称呼自己为丹尼尔,也只是证明我是侯爵忠诚的狗。丹尼尔在人类社会中的意思,译为:一个忠诚的士兵。

连名字都是忠心的丹尼尔,还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连丹尼尔自己都不知道。

因此他憎恨听从他人的命令,憎恨一切盯着他看的人,

憎恨使他听话的秋白露.

是的,他应该是憎恨她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

他都应该憎恨她。

恨她,让自己变得如此软弱,心心念念都是她的身影,恨她一举一动动影响着丹尼尔的言行举止。他太恨她了。

恨到,想到恨这个词心脏都在发疼。或许他注定是某人忠心的野狗。

“好名字诶,丹尼尔。”

“什么。”

丹尼尔听到秋白露的声音,感到一阵错愕,难以置信的抬起眼睛,里面仿佛闪烁着水光。似乎没想到秋白露会说出这样的话,连呼吸都变得急迫。

然而面对丹尼尔的神情,感知能力并不差的秋白露却像没有察觉到一样,继续道:“忠诚的士兵,并没有说要忠诚于谁吧,忠诚于自己也是可以的,丹尼尔为自己取了个好名字呢。”

因为忠诚于自己,所以会不甘心、会想要得到荣誉,因为还没有麻木,所以会想要逃离,因为渴望着爱,因为配得感,所以选择了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尽管过程非常痛苦,但丹尼尔从来不是什么忠诚于某一个人的士兵。

“你一直都在忠于自己哦,丹尼尔。”秋白露肯定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侯门夫妻重生后

侯门夫妻重生后

起跃
白明霁及笄那年,晏家派媒人上门替世子晏长凌提亲,同是武将之后,也算门当户对,父母一口答应,她也满意。十七岁白明霁嫁入晏家,新婚当夜刚被掀开盖头,边关便来了急报,晏长凌作为少将,奉命出征。一年后,传回了死讯。对于自己前世那位只曾见过一面,便惨死在边关的夫君,白明霁对他的评价是:空有一身拳脚,白长了一颗脑袋。重生归来,看在一日夫妻百日恩的份上,白明霁打算帮他一把,把陷害他的那位友人先解决了。至于害死自
都市 连载 53万字
误把腹肌照发给对家之后[娱乐圈]

误把腹肌照发给对家之后[娱乐圈]

木尺素
*日更,每天中午12点更新*接档文《这是一封求救信[刑侦]》求预收江玺最近订了婚,她担心对方是渣男骗婚gay,于是让自己那当过影帝的、很会撩人的弟弟江黯出面帮忙试探江黯用微信小号加人,输入准姐夫微信号的时候,不小心输错一位数,加到了自己的对家——比自己小六岁的新晋影帝邢峙通过好友申请后,邢峙给他发了个:【?】并不知道自己加错了人,江黯给对面发去一张腹肌照,并附言:【喜欢这款吗?】一段时间后,江黯找
都市 连载 57万字
你好,神秘法医[福尔摩斯]

你好,神秘法医[福尔摩斯]

山海十八
穿越19世纪,法医莫伦把握机会,获得伦敦房地产。正当她决定做一个安安分分的房东,开始悠闲生活,在阁楼发现一本人.皮旧书《欧美爱情故事集》。第一个故事:《伯爵的追杀令:结婚倒计时三天,未婚妻与侍卫私奔了》第二个故事:《银行家之死:丧偶银行家与“女友”订婚后死亡,“儿子”却与其“未来继母”被抓奸在床》第三个……莫伦:谁会看这种狗血故事。这天之后,她不定期地在满月夜陷入梦境世界,完成任务才能重回现实。梦
都市 连载 53万字
枕姝色

枕姝色

乔燕
文案:【头痛得厉害,十点左右更新哈。接档文《替嫁太子妃》‖《锦棠玉华》求收藏】谢姝,出身名门,温婉娴雅,有京城第一贵女之誉。上一世,她刚及笄就被先帝赐给太子做良娣,后来太子登基,谢姝顺理成章成为贵妃。人人都知道贵妃娘娘是圣上心尖的人,却不知道她为了能获得帝王独一无二的恩宠,花了多少心思,又废了多少气力。好不容易等到帝王决定晋贵妃为皇后,谢姝因常年殚精竭虑、身子不济死了。重来一世,她就想找个普通人嫁
都市 连载 12万字
八十年代少年班

八十年代少年班

恭安
穿回八零年,望着一贫如洗的家,七岁的林小堂决定趁着改革春风带领全家致富。致富进行到一半,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教授赞她骨骼惊奇,天生异才,是个读书的好苗子,诚邀她去少年班。听说包吃包住,还有奖金,林小堂一合计还挺划算,收拾包袱屁颠屁颠跟着去了。------------------------------------预收文《四个大佬叔公在海外[年代]》求收藏改开第二年,老陈家收到四个叔公的来信。一封来自
都市 连载 0万字
狗腿守则[快穿]

狗腿守则[快穿]

楼不危
帝国1631年,元老院在成功招募了一批志愿者后,准备提前开启“永无乡”项目。 在这里,志愿者们会彻底忘记自己原本的身份,根据管理员安排好的设定进行沉浸式的角色扮演,而帝国的民众们则可以通过星网观看这一场特别的直播盛宴。 邵野在永无乡中扮演了一个人见人嫌的狗腿,整日跟在反派身后出馊主意。 反派长相出众、家世显赫,还对女主痴心一片,是个标准的美强惨,在某些论坛里,人气甚至比主角还高。 邵野常因自己能讨
都市 连载 4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