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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瓶酒要卖二十金币,通常我们十天才能卖出去一瓶,而你一下子就卖了三瓶?”老板难以置信地看着记账单。

她面前的女孩身形笔挺,穿着过时又不合身的汗衫,露出精瘦的双臂。女孩头发乱糟糟得像狗啃似的,眼神平静,语气淡淡:“因为有桌富有的客人。”

老板顺着她的视线看向酒馆最里面那桌谈天论地的客人们,压低声音警告道:“我告诉过你的,他们是残忍的佣兵,最近镇上的杀人案可能就是他们做的,你离远点!”

“但是,他们说着附近的宝藏、敌对的佣兵团和路过的商人队伍,需要好酒助兴,”山千耸耸肩膀,“你得为这些昂贵的酒水寻找合适的目标,而不是等着月薪三百铜币的顾客大发善心,所以我可以涨工钱了吗?”

老板摇摇头:“还是盼着这群人离开比较稳妥,”她从口袋里拿出钱币,“时间没到呢。”

“还有一分四十秒。”山千说,她没有手表,但知道一分钟等于六十秒,所以从早晨进门就在脑袋里留了处位置计算。

“……”老板无奈拨算着钱币,“给你再多又怎样,还不是落到你养父母的手中。”

山千沉默了会儿:“他们给我不会漏雨的房子住。”

“好吧,之后你要去五金铺子吗?小小年纪可别太拼了。”老板把算好的钱币交到她手中。

“今天不去,铺子老板关门进货去了,不让我单独碰那些东西,”山千脑袋里的倒计时结束,“而且我都快十三岁,不小了,再见。”

她告别老板,离开酒馆。

今晚没有月亮,天气阴沉,乌云滚滚,风卷着落叶扑打在山千的身上。要下雨了,让这座位于边境的小镇本就无人的夜晚更加冷清。

山千熟练地避开那些偏偏朝她砸来的纸团和树枝,也许又是她的倒霉体质作祟,不过习惯之后对于这种程度的倒霉能够应付自如。

不用赶去另一个工作地点,她径直回家,过去几年她一直过着这样两点一线的生活,工作和睡觉。

除了养父母告诫她不能在外面多逗留之外,也有这座边境小镇几乎与世隔绝、没有值得驻足的原因,如果不是隔三差五有火车短暂停留这里,每个人都会怀疑小镇被人彻底忘掉了吧。

她家在镇子西边的老式棚屋群里,住在那儿的人都很穷,连电费都交不起,所以她每次深夜回家都得在黑黢黢的环境摸索,虽然有时候会被刮烂脚,但这几年下来,她在晚上看东西的本领强上不少。

山千刚回家打开门,就看到养父提着酒瓶醉醺醺地走过来。

养父是个二百来斤的胖汉,走起路来堆在身上的肉一抖一抖,声音粗鲁:“今晚有多少钱?”

“七块铜币。”山千把钱交给他。

“又这么点?”养父生气地提高声音,“你在酒馆半年了,那个臭女人不知道涨工钱的吗?”

山千语气无奈:“最近因为杀人事件,让酒馆的客人更少,酒馆也很艰难,可能很快就会倒闭。”

养父骂了声没用的东西,提着酒瓶晃晃悠悠地出门。

山千静静地望着他离开,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被收养的两年里,养父母只给她一间不会漏雨的房子,挺好的,她想。

她整理乱糟糟的床单,看见上面一大块臭烘烘的液体,知道这肯定是继弟干的,房间里只有这张床单供他发泄。

山千想也不想扔掉床单,躺在靠窗的地板上,慢慢阖眼。

先睡觉吧,希望今晚能下场大大的雨,那样明天她去山上就能捡到好多山菇。

酒馆老板曾跟她说过,煮熟的山菇和肉的味道很像,她没吃过肉,有这种替代品也不错。

轰——隆——!

窗外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吹得木窗户铮铮响。

在毫无规律的响声中,山千做了个梦。

她在边境长大,自有记忆起就不知道亲生父母长什么样子,她随着流民流浪,到过很多破破烂烂的地方,最后被养父母收养留在小镇,如果不是酒馆的外来客人总说这是破地方,她一定会把这里叫做天堂。

在这处梦中,她变成透明的人,长了双强有力的翅膀,从小镇飞走,穿过茂密的原野,所有的景象变成流光,最终停在她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繁华之地。

那里彻夜光明,房子高得穿过云霄,人人光鲜亮丽,走在比她悉心打扫过的酒馆地板还干净的路上,连冒着热气的食物都能随手扔掉。

天空中是奇怪又漂亮的飞行器,地上奔驰着锃亮的车子,原来这种地方才算大家口中的天堂?

山千正惊叹着,脑袋里多了份信息。

这份信息告诉她,她所生活的世界是本轻松温馨的团宠小说,女主是个性子慢吞吞的咸鱼小姐,最大的梦想是吃喝玩乐睡大觉,而山千则是女主的对照组,霉神附体的大倒霉蛋!

女主家庭幸福和谐,爸爸是域中有名的富商,挥金如土,各种珍宝随便女主把玩,弄坏了就直接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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