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水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刚到第一天的高毅已经把事情干完大半了,他完成了侦查,制定了修改后的计划,并立即实施了新计划。

计划第一步,试菜。

小黑每天都会来酒店这边转悠几圈,因为他想揽活儿,而住在酒店的这些人也没什么选择。

坐上小黑的车,来到著名的华夏饭店,高毅得尝尝能把格雷.贺拉斯吸引住的菜到底是什么水准。

这时候不能装成一个走投无路的穷鬼了,得装成一个手里有点小钱的人。

穷到极点才需要混进饭店给黑人打工,有点积蓄就能开饭店,这才是正常逻辑。

不能等天黑,因为没电,天黑了吃饭看不清。

华夏饭店名菜,不知道什么炖的鸡。

一共四個炉灶,中午来的时候都没用着,现在却都点上了火,上面放着的是黑乎乎的铁锅。

燃料是木柴,还没有鼓风机吗,所以没有炒菜,只有炖菜,而且锅还没有盖,炉灰飘飘荡荡的就落进了锅里。

老板兼大厨就在四个炉灶旁轮流查看,等觉得差不多了,就把锅直接端下来,把里面的菜直接倒进一个铝盆里,随后端到正在等待的食客桌上。

一共就四个桌子,四个炉灶,四个铝盆,另外还有四桌一共十八个客人。

菜量不算太小,一个锅里面炖了得有半只鸡,然后汤汁稠呼呼的,看起来没什么食欲。

在看到这饭店是怎么运作之前,高毅就决定要请小黑吃饭,在看到这里的菜是定价定量的之后,他觉得必须请小黑吃饭了。

毕竟高毅加上小黑也才两个人,而最多的那桌人可是六个。

能来这里吃饭的都是当地的有钱人,他们吃的是饭店提供的米饭。

还有来吃菜自带主食的,高毅看了好几眼,他们自带的主食是一种白乎乎的糊状物,第一眼看上去,挺像冰激凌的,那是木薯,高毅在塞拉利昂尝过。

高毅他们的菜上来了。

饭店不提供筷子,但是提供勺子,不过没关系,高毅自带了筷子。

“吃,别客气。”

铝盆里有个硕大的不锈钢勺,高毅往自己的米饭里浇了点汤,然后用筷子夹了块鸡肉放进了嘴里。

等待着迎着冲击的味蕾,竟然感受到了久违的味道。

比较辣,微酸,但是鸡肉没有异味,微微有些硬,但这是因为鸡肉品质导致的,饭店用的都是散养柴鸡,所以,鸡肉的口感竟然还挺好。

吃起来竟然还真的像那么回事儿,真的比在塞拉利昂吃到的要好吃。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作为一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美食鄙视链顶峰的华夏人,这菜真的只能算可以吃,能吃,还行,凑活。

饮食习惯没有高下之分,让一个南方人顿顿吃面条大概率是受不了的,再细分一下,让一个老广顿顿吃川菜也受不了。

让高毅顿顿吃米饭他还难受呢,再让他吃个甜豆腐脑他得疯。

但是美食的等级必须有区域性的高下之分。

高毅在泰国吃的东西也挺好吃的。

高毅觉得汉堡也挺好吃的。

高毅觉得在迪拜吃的一顿烤肉也非常棒。

高毅还吃过一顿寿司,说实话他觉得挺好吃的。

披萨也好吃,还有什么韩式烧烤高毅也挺喜欢的。

但是!

请注意这个但是!

全世界所有国家的所有代表美食加起来组成一个外国队,华夏保证只派一个省级代表队应战。

川菜打先锋,鲁菜压阵,其他队往后稍稍,什么淮扬菜湘菜不要上,旁观即可,一起上的话丢人。

以高毅浅薄的见识和微弱的财力来说,他别说吃遍全国了,就连吃遍老家全市都做不到,但这依然无法阻挡高毅成为站在美食鄙视链顶峰的男人。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这就是高毅此刻的感觉。

品味一下,以高毅浅薄的经验来看,这炖鸡比不上大盘鸡,比不上沧州火锅鸡,比不上黄焖鸡,比不上他在老家吃过的铁锅炖鸡。

没吃过的就不予对比了,比如什么白斩鸡,三杯鸡,诸如此类,这些太高端,没法对比。

只是吃了一口,高毅有了自信,随即陷入了深思。

要是开饭店的话,做什么好呢?

结合这里的条件,燃料只有木柴,没有鼓风机火力不够猛,食材里鸡肉最普遍,但是调味料肯定很少,那就主打一个炖鸡好了。

这个饭店做的也是炖鸡,那么怎么做可以吊打竞争对手呢。

大盘鸡不会做,黄焖鸡不会做,火锅鸡更不会做,高毅想来想去,他好像只会一招,就是黄河以北所有家庭都会做的炖鸡。

非要加个学名的话,就是农家铁锅柴火炖鸡。

再增加一些新鲜感,可以加上东北铁锅炖的贴饼子,贴的不是玉米面饼子也不是白面饼,改成木薯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病美人嫁给穿书同乡后

病美人嫁给穿书同乡后

泽达
【沙雕小甜饼,建议打开作话食用,偶有小剧场掉落哟!】楚昭穿成一个古代王爷,本来只想咸鱼,但皇帝给他赐了个婚。王妃是个男子,又美又弱,脾气好,病得我见犹怜,还有不长眼的来招惹他。唉,可怜。为了病弱的可怜美人,楚昭决定卷一卷。楚昭:我可真是好人。*沈子衿穿成一本小说里的病弱男妃,他家王爷是个短命炮灰。本来他只想躺平好好养病,但炮灰王爷对他很好,锦衣玉食还体贴。按照书中剧情,王爷会被迫卷入他人阴谋,死得
都市 连载 37万字
夫君,给我贴贴

夫君,给我贴贴

998
【公狗腰糙汉攻X满脑子涩涩受】陆遥上辈子只活到了三十五岁,因为家庭压力没办法出柜,直到死都是孤孤零零的一个人。再一睁眼居然穿越到了古代,不但年轻了十多岁,还附带了一个肩宽腰窄八块腹肌的夫君!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正当陆遥激动不已时,发现夫君对他似乎格外冷淡,还要跟他和离……*赵北川父母双亡,为了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妹,托媒婆给自己说了门亲事。不需要对方长的多好,只要心地善良勤俭持家就行。媒婆嘴上夸的天
都市 连载 50万字
我在乱世卷成王

我在乱世卷成王

虎昭昭
穿越前,夏文君是个卷王,一路从小镇做题家,卷成互联网大厂高管,下属爱戴,上司看重,钱途一片光明。车祸穿越后,夏文君成了寒门夏家的小女儿,明摆着乱世将至,民不聊生,家里人还优哉游哉,无所事事。夏文君内心:你们都没有危机感的吗?天天这么玩,不会无聊吗?反正夏文君是闲不住的。鸡鸣时分,她就起床读书,把家里的藏书看完,还会去好友家借阅,是远近闻名的才女。寒冬腊月,她依旧坚持练武,外出打猎,豺狼虎豹皆不是她
都市 连载 10万字
君有疾,疾在卿

君有疾,疾在卿

百年孤春
【女主的二婚夫君是女扮男装,两人假结婚】郁卿穿成了虐文男主的白月光,走投无路时,有人给她三贯钱,让她和一个双腿残废、双目失明的男人成亲。男人名叫林渊,容貌绮丽,不需说话都有通身的王孙气度。原书中好像没有这么号人物,起初郁卿想着不过是拿钱帮忙,便答应下来。但在微末朝夕间,郁卿和他共患难,动了心,二人互许终生。后来她阴差阳错被男主抓走,历尽千辛万苦,心中一直念着林渊还在等她。但真正等她回来那天,林渊却
都市 连载 30万字
可爱侵略性研究报告

可爱侵略性研究报告

浅困
感谢宝宝们的支持,本文于6.8号入V,当日掉落肥肥章。○青梅竹马但天降版/久别重逢/男暗恋女○甜妹但钢铁直女X人夫但阴暗白切黑推推预收→《变成触手了怎么破》本文文案:江艺淼有个怪症,就是看见很可爱的东西会全身发抖,控制不住的心里发麻,牙齿发涩,必须咬上一口才能缓解。神经内科精神科心理科跑了个遍也查不出缘由,好在这病不怎么影响日常生活,江艺淼也没有再理会。长大之后她的病症好多了,不过依旧会发作。毕业
都市 连载 49万字
前男友是彭格列十代目?!

前男友是彭格列十代目?!

北朝
[我的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见专栏]本文文案:家人们,救命啊!为什么十年前被我欺骗过的废柴前男友,十年后竟然变成了意大利最大Mafia家族彭格列的十代目啊!我还以为这辈子和他再也不会见面了,结果在重逢的第一天晚上,就因为被下药的缘故,和他躺到了同一张床上!醒来的那一刻,我看着旁边男人的睡颜,肠子都悔青了。——我不仅欺骗了人家感情,现在连身体都一起骗走了啊!!怎么办,他醒来的第一件事肯定是要
都市 连载 1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