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乱红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汉字拼音现在还没有,或者说有但还没有开始在全国普及,所以周先生教授杨东旭认字的方法就是一个汉字,一个汉字的硬塞。 </br></br> 即便作为一个曾经的初中生,杨东旭也会被每天打手板。没办法这些都是繁体字,根本不是它习惯使用的那些简体字,每天30个汉字,大部分连蒙带猜的杨东旭能认识一大半,剩下的就像学生字一样记住,一天十几个生字总有一两个不会的,不会就被打手板,每一下手心都火辣辣的。 </br></br> 再个就是写字,上一世杨东旭的字就不怎么好看,后来有了手机和电脑一年到头不写一个字也是时常发生的事情,更别说沾水用毛笔在木板上写字了。 </br></br> 所以一开始杨东旭的每个字都龙飞凤舞的,要多大有多大。繁体字笔画多,不写大一点根本写不下,因此杨东旭的手心开始再次遭殃。 </br></br> 周先生可没有后世那种孩子还小,可以慢慢来的人性化教育思想。现在人普遍认为小孩就要从小严加教育,就好像一棵小树小时候稍微斜一点,长大肯定歪了。 </br></br> 严师出高徒,棍棒之下出孝子在这个年代十分有市场。所以一开始周先生就要求很严格,每一笔一划都必须做到,做不到左手手心直接遭殃,至于右手那是拿来继续练字不能打。 </br></br> 不知道是真的打出来的效果,还是杨东旭的小手没有后世那像螃蟹爬的一样连笔字的肌肉记忆,在经过半个多月左手被打的差点肿成馒头之后,杨东旭的毛笔字多少开始像点样子。 </br></br> 毛笔字过关,硬笔字也提上了日程,钢笔是不用想了,那可是这个年代知识分子的标配,英雄牌,或者派克钢笔什么的现在都是奢侈品。 </br></br> 当老师或者当官的弄一个别在胸前,那就是知识分子的标致,别两个那绝对是大知识分子。至于别三个不好意思你是个修钢笔的。 </br></br> 没错修钢笔在这个年代也是一个职业,而且还是专业技能很高的技术工,一般人无法胜任的。 </br></br> 既然钢笔没有,就算有墨水也是奢侈的东西,因此硬笔字练习就用铅笔替代,一分钱一根铅笔能用好几天,姐姐书包中那些快要捏不住的铅笔头是杨东旭的最好选择。 </br></br> 三字经开头,千字文压后,每天一篇古诗,一个月没到就开始上一些文言文。一些简单化学什么的只教一些元素名称和字符,反应公式什么的自己拿书背。 </br></br> 英语现在在中国可不吃香,首先选择是俄语,哪怕已经和北边那个老大哥闹翻了,现在在中国会俄语的,也要比会英语的多得多。 </br></br> 背书没有问题,小孩子本来记忆就好,加上杨东旭这个四十多岁的成熟思想,三字经,千字文什么的都是小菜,至于每天一篇古诗,要是遇到他本来就会的,那就更节省时间了。 </br></br> 化学什么的他又不想当什么科学家,周先生也不是这方面的老师,所以勉强背下公式就行,至于各种元素反应分子原子移动神马的,或者化学实验都先靠边。 </br></br> 俄语成了杨东旭的克星,那种卷着舌头,或者各种颤音,第一天差点没有让杨东旭舌头打结。而且周先生这里还没有什么俄语的小学课本,上来就是厚厚的马列主义直接要了杨东旭的老命。 </br></br> “把这一段念一遍。”周义仁指着好像鬼画符一样的俄文书籍,点了点其中的一个段落。 </br></br> 杨东旭深吸一口气舌头晃动几下,好像体育课做体操之前预热身体一样。然后一道道犹如二愣子无法控制自己大舌头的发音在屋子里炸响。 </br></br> “错了四个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周义仁扬起手中的竹板对着杨东旭的脑袋来了四下。 </br></br> 也不知道是不是不用再喂牛为主周义仁太闲,或者八九年都没有教学生了,教育热情好似火山一样的喷发,自从第一次答应教授杨东旭之后,杨东旭就开始后悔用当学生这一招来拉关系。 </br></br> 现在如何拉关系已经没时间去想了,每天完成课业不挨揍已经消耗掉了他全部的精力。尤其是看到他的进步,父母竟然送来一条鱼,一只鸡,馓子和果子在农村属于极高待遇的四色礼之后,他就处在了老师和父母混合双打的模式中。 </br></br> “你很聪明,就是不用心,每天脑子中竟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以后怎么考大学?”每个错误的地方念十遍,发现没有出错。让杨东旭把这个段落在用铅笔头抄十遍,周义仁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br></br> 杨东旭很聪明可以考上大学,这是周义仁对他父母说的。也是他父母送给周义仁四色礼的原因。 </br></br> 网友请提示:长时间阅读请注意眼睛的休息。: </br></br>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t;it; </br></br> t; </br></br> 只可惜农村人没有长远的目光,虽然希望自己儿子以后能考上大学吃上城里的商品粮。但又不想耽搁田里的那些活,所以每天中午四个小时已经是杨东旭父母挤出来的时间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为何饲养逆徒

为何饲养逆徒

酒间花钱
山月千挑万选,选了一只恶犬做徒弟。*李溋曾背弃师门,旁人建议他“回家把獠牙收起来,装成乖狗狗,仙尊会原谅你的。”他舔血顺毛,然而见师尊的第一面,就被赏了一顿鞭子。皮开肉绽,却心安理得。同时滋生绝望,师尊再不要他了。浑浑噩噩时,山月冒雨前来,替逆徒上药。一室炙热,痛和痒交织中,李溋又看到希望。但脖颈被按住,师尊指尖灵力暴涨,侵入全身,难以忍受的剧痛间,她审问他。“你不是李溋,他死于万箭穿心,哪来的孤
都市 连载 0万字
荒山来了个大美人[年代]

荒山来了个大美人[年代]

九紫
文案:坏消息:穿越到了六零年代,开局三年大旱好消息:车子跟着一起穿来了,车上有食物和衣服坏消息:衣服、食物有限,最多一个月就消耗完了!好消息:一个月后居然重新刷新了!坏消息:渣男为了进城,她刚来就被离婚了!好消息:单身使我快乐!好女不入爱河,除非他是黄宗……!等等!天上掉下来一个大帅阁!*大家都以为许明月离婚后肯定会过的很惨,毕竟寡妇还能再嫁,被离婚的女人,最老的老光棍都不屑娶,谁知道她有什么毛病
都市 连载 7万字
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

权力是女人最好的医美

大白牙牙牙
野心勃勃的王爷爱人权倾朝野的大将军爹相依为命的皇帝儿子而我是夹在他们中间的摄政太后爱人说:“待我称帝,卿卿便是国朝最尊贵的皇后。”父亲说:“待我称帝,吾儿便是国朝最受宠的公主。”儿子说:“儿臣会永远孝敬母后,尊奉母后。”他们都在向我赌咒发誓,试图用爱情、亲情打动我,让我将手中的权力交出去。可是,谁能保证爱人永远不背叛,亲人永远不反目,母子永远不相负?唯有权力。唯有真真切切握在手中的权力不会辜负我。
都市 连载 52万字
全职剑修

全职剑修

清酒半壶
简介:清酒新书故事剧情流林霁尘,八荒中悟道境高手,天下第一法修,本该拥趸无数,呼风唤雨,仙途无量。却因爱人和兄弟双双背叛,更被骗入登仙境烛九阴的洞穴,最终葬身兽口,身死道消。没曾想天不亡人,林霁尘重生回到八荒开服前一天。重活一世,他毅然弃法从剑,用剑斩出自己的未来,改写自己的命运!也让他在游戏融入现实前,积攒足够的优势,一骑绝尘!
都市 连载 0万字
宴坐空山

宴坐空山

璇枢星
京圈太子爷X纯欲钓系美人,同期连载《炽烈独白》跟靳景和一起考上同所大学那天,孟辞盈去学校领通知书,碰巧遇见靳景和也在。孟辞盈等他领完,才姗姗上前去,他正好回头撞上她胆怯的视线。盛夏的蝉鸣聒噪,像疯涨的潮水,铺天盖地的卷下来。孟辞盈迅速别开眼睛。靳景和轻轻勾唇。十分钟后,教学楼楼梯间,靳景和身边依偎着一个打扮艳丽的女生,一张俊酷脸如常的醉玉颓山,厌世冷拽。他口吻玩味的跟她提起孟辞盈:“她啊,是我们学
都市 连载 6万字
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

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

蛛于
变成丧尸的第三年,薛铃混在游荡的丧尸群里,迎面遇上了一个剿灭丧尸的车队。真巧,站在车顶上拿枪指着她的男人,不正是她的前男友闻九则吗?
都市 连载 1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