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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勇干了一杯,自然没忘了刘庆华那一杯。

叶雨泽絮叨:“刘叔,我不知道那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你在那边还好吗?不过看到银花时候,一定要帮我照顾她。”

寒风呼啸,卷起一片白毛雪,撒了叶雨泽满头满脸。

叶雨泽并没有拍打,这种寒冷似乎能让他思维更加清楚。

站起来,走到银花的墓碑前,这还是魏玉祥替他立的,从立好,叶雨泽就没有来过几次,而今天来,还是因为刘庆华。

北疆的气候恶劣,银花的墓碑已经有些斑驳了,魏玉祥并没有用什么好的石料,那时候也没有。

叶雨泽摘下手套,细细抚摸着已经开始坑洼不平的墓碑。

闭上眼,他开始回忆银花的样子,但是时间太久远了,他怎么也回忆不起来。

当初总认为玉娥跟银花很像,其实还真不像,或许是当初太想这个丫头了,才让眉眼有些相似的她,走进了自己的心。

感情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霸道而又无理,让人根本无力反抗。

这么多年了,尽管叶雨泽经历了无数女人,但是这个丫头幼小的身影,始终无法从叶雨泽心中抹去。

之所以把银花单放一排,就是想将来能埋在她身边。这一点叶雨泽相信,无论是儿子们,还是玉娥,都不会违拗他的意思。

使劲摇摇头,睁开眼睛,想不起来就不想了。或许,这个丫头在他心里只是一个执念罢了。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根刺,很疼,却不愿拔出来,或许疼痛才是人生的基调吧,因为快乐太容易被忘记。

不知道坐了多久,杨革勇已经和刘庆华把一瓶酒喝完了,强劲的寒风也没能完全吹散大高粱的味道,辛辣而又醇厚。

他站起来走到叶雨泽身边,看到他睁开眼,就把他拉起来。他是有些担心的,他至今还清晰的记得,当初叶雨泽也差点埋在这里。

那时候他还小,不能理解叶雨泽,其实到现在他也同样不理解,不就是一个女人吗?谁会值得去陪葬?

不过自己这个兄弟有时候傻乎乎的,他得看着点。

两个人相处了一辈子,所有人都觉得叶雨泽精明,是个标准的生意人。

只有杨革勇明白,其实这个人有时候还不如他,会在一些事情上特别纠结。

他决定还是赶紧带走他,回波士顿吧,离开这个环境就好了。

老刘走了,下一个是谁还不知道,但是上一辈人已经在排队了,愿意不愿意,人生都是这样。

杨革勇都不太敢去看自己的父母,倒不是没有感情,而是不太敢看他们日益衰老的面孔。

闭眼还是父亲拿棍子抽自己的情景那,追的他满山,那时候的父亲多强壮?一直是团里的标兵。

但是他是从什么时候跑不动的,杨革勇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仿佛一夜之间,他的腰就弯了下去。

杨革勇不是个喜欢伤春悲秋的人,所以,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不去面对就好了。

叶雨泽明白杨革勇的意思,轻轻的说了声:

“丫头,我会来陪你的,等等吧……”

整个北山都成了公园,以前他和杨革勇还掏过鸽子呢,悬崖上那么多鸽子窝。

如今,虽然夏天还有很多鸟在这里叽叽喳喳,但是,野鸽子却很难看到了,已经整体迁徙。

很多动物是不喜欢和人类一起生活的,它们会把人类当成侵略者,其实人类本来也是侵略者。

杨革勇拉着叶雨泽去喝酒,叶雨泽也没拒绝,他们两个去大民族街去吃肚包肉。

这个东西以前是没有的,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不过味道还不错。

冬天是不适合吃烤肉的,凉的太快,所以,北疆人冬天吃肉也是以煮为主。

来一个炭火炉子,上一锅热气腾腾的手抓肉,里面煮着几个肚包肉。因为天冷,杨革勇还特意让加了辣。

叶雨泽这些日子都心情不好,话很少,今天去扫墓一句话都没说,杨革勇怕他郁闷,这才来喝酒的。

酒喝的很快,五瓶大高粱一个多小时就全没了,杨革勇担心的看着叶雨泽。

“你别喝了,回家休息吧。”

叶雨泽摇头:“快去拿吧,我想喝醉。”

杨革勇也就不废话,虽然这些年他们已经很少这样喝酒了,但是一人两瓶酒问题不大。

杨革勇这次就拿来了一瓶:“就剩一瓶了,喝完了就回家。”

叶雨泽点头,打开酒瓶就给自己倒了一碗。

这边的民族人喝酒都喜欢用那种粗瓷碗,已经成了习惯,即便如今没人缺钱,但也改不了。

又把这一瓶酒喝完,杨革勇劝叶雨泽吃点东西。几瓶酒喝下来,叶雨泽就吃了一个肚包肉。

劝了几句看叶雨泽没有反应,杨革勇就推了他一下。

没想到目光呆滞的叶雨泽,竟然被他推倒了。

“雨泽!”

杨革勇一声惊呼,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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