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大米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这样,人们依然认为丹尼尔应该对侯爵感恩戴德,因为要不是侯爵的宽容,丹尼尔这样的卑贱丑陋的半兽人早就该去死了。

人很难摆脱社会对人的影响。

因此当所有人都这么说的时候,连曾经丹尼尔都忍不住如此认为。

可是他时常还是会感到委屈和不解,并不是他想作为半兽人出生的,也不是他希望被大家排挤的。为什么只有他天生就卑贱不应该得到爱,应该去死呢。丹尼尔不理解,也没人在意他理不理解。在日复一日的磨练中,他变得强大,令人恐惧,他游走在人类的边缘地区,获得了侯爵馈赠的短刀,日复一日的帮助侯爵清除异己。

因为这是丹尼尔想要证明,他并不卑贱,他和人一样会感恩拥有同样的品德。

但他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

即使他完完全全的感恩着‘恩人’,听着‘恩人’的吩咐,人们也并没有因此高看他一眼,对于他的议论从卑贱恶心,变成了冷酷、无情,果然是兽人啊,那种生物改不了血腥的本性。

丹尼尔往往会忽略这些声音。

他认为自己在做对的事情。

大概是...对的事情。

约翰逊是骑士家族,世世代代都会出现品德高尚的骑士,约翰逊成员把骑士的美德挂在嘴上,人们都赞口不绝。丹尼尔同样学习了这些品德,他认为自己同样应该被赞口不绝。

但....没有什么都没有。

在某一天的清晨,阳光洒下来后,坐在尸体旁边鲜血淋漓的丹尼尔突然觉得,他究竟为什么一定要得到旁人的称赞呢,为什么要被赞不绝口。

或许他生来就属于兽人。

他应该回到兽人那边。

当然了,如果有人认为他做得好,把他喊回去的话,他也不是不能回到人类这边。

这么想着,丹尼尔在清晨什么都没带的离开了侯爵的封地。

他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远很远,但谁都没有发现他的消失。

直到侯爵需要杀人,他才恍惚想起,自己还有把利刃。而利刃早已不知所踪。

兽人们会接纳丹尼尔吗?

不会的,就像人类厌恶兽人一样,兽人同样厌恶人类,半兽人作为夹在两者之间的产物,不管在哪边都不受待见。

找到兽人又被兽人狠狠排斥,差点被杀死的丹尼尔像条灰溜溜的狗,试图回到没有杀死他,他应该感恩戴德的侯爵身边。

然而这一次......

他得知了真相。

逃跑过一次的丹尼尔,已经不再是侯爵心中可以放养的好狗、利器,而是随时准备噬主的东西。因此侯爵请来法师以血缘施展魔法,在丹尼尔迷茫不知所措的目光中,用得意洋洋的口吻,告诉了丹尼尔真相。啊.....原来我的所有痛苦都来自于这个人。那时丹尼尔这么想着。

原来我不应该对这个人感恩戴德。

所以.....丹尼尔在法师施法前,杀死了法师,在侯爵惊恐的尖叫下,从威尔逊的阴霾中逃向外面的世界。就此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

他不喜欢肉类,因为那是兽人喜欢的食物,他不喜欢蔬菜,

不喜欢面包,因为在兽人口中,只有人才会吃这些软绵绵的东西。

"我应该叫什么呢。"丹尼尔说完自己的经历,面上一片平静。

他淡淡的说着:“不管是人类和兽人都会喊我杂种,而我称呼自己为丹尼尔,也只是证明我是侯爵忠诚的狗。丹尼尔在人类社会中的意思,译为:一个忠诚的士兵。

连名字都是忠心的丹尼尔,还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连丹尼尔自己都不知道。

因此他憎恨听从他人的命令,憎恨一切盯着他看的人,

憎恨使他听话的秋白露.

是的,他应该是憎恨她的。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

他都应该憎恨她。

恨她,让自己变得如此软弱,心心念念都是她的身影,恨她一举一动动影响着丹尼尔的言行举止。他太恨她了。

恨到,想到恨这个词心脏都在发疼。或许他注定是某人忠心的野狗。

“好名字诶,丹尼尔。”

“什么。”

丹尼尔听到秋白露的声音,感到一阵错愕,难以置信的抬起眼睛,里面仿佛闪烁着水光。似乎没想到秋白露会说出这样的话,连呼吸都变得急迫。

然而面对丹尼尔的神情,感知能力并不差的秋白露却像没有察觉到一样,继续道:“忠诚的士兵,并没有说要忠诚于谁吧,忠诚于自己也是可以的,丹尼尔为自己取了个好名字呢。”

因为忠诚于自己,所以会不甘心、会想要得到荣誉,因为还没有麻木,所以会想要逃离,因为渴望着爱,因为配得感,所以选择了游离在人类与兽人之间......尽管过程非常痛苦,但丹尼尔从来不是什么忠诚于某一个人的士兵。

“你一直都在忠于自己哦,丹尼尔。”秋白露肯定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综英美]蝙蝠家唯一指定普通人

[综英美]蝙蝠家唯一指定普通人

寔命不犹
预收:[综英美]我靠超英马甲登顶无限世界维维安(Vivien)作为哥谭首富的儿子,一出生就是人生赢家。父亲宽和,哥哥能干,等待他的未来有钱又有闲。不出意外的话,维维安的未来和每一个富N代都没有区别。然后,他平平无奇的生活就不出意外地出了意外。某天,他被一只从天而降的猫砸晕。再次醒来,那只砸晕他,并且只有他能看见的猫对他发出了请求:“请和我签订契约,成为魔法少男吧!”无情拒绝叫QB的猫后,本以为生活
都市 连载 50万字
今岁无忧

今岁无忧

十尾兔
姜阿染活了十七年,练了十三年刀。 刚刚学成,便得知自己只能再活一年。 当夜,阿染背着刀下山。 只能活一年,那一天都不能浪费。 她是将死之人,无需顾忌任何人、任何事,只要完成三件事,就能安心闭眼—— 第一、查当年姜家灭门真凶,血债血偿。 第二、找助她活下来的少年,有恩报恩。 第三、拿回姜家该有的一切,包括皇帝许下的太子妃承诺,告慰冤魂。 ——我长于深山,未受闺阁教养,我这一生,所思所行,只问我这把刀
都市 连载 31万字
剧情扭曲之后

剧情扭曲之后

南辿星
抱歉之前文案没灵感,改了一下。#他超爱#【第一篇:阴婚】余淼和严介是情敌,共同喜欢了一个学长很久。学长温和成熟,清俊优秀,是所有学弟们的理想情人。余淼和严介为此明争暗斗,互相看对方不顺眼,只等着将对方从学长身边踢开,只可惜学长对他们两个都没有意思。就在余淼以为自己和严介这垃圾终有一天会分出胜负,抱得学长归的时候。严介死了,死在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里。等到余淼反应过来时就是参加他葬礼的时候。温和的学
都市 连载 23万字
我惦记你很久了

我惦记你很久了

乌途
【尽量写,22点之后没有就是当日无更】喻了了意外过敏,全脸肿胀犹如一只猪头的这天,去皮肤科挂了个号。接诊的却偏偏是个浑身上下,没有一点不符合她审美的禁欲系医生!喻了了无语望天:……我有个微信,不知当要不当要?为了刷新惨绝人寰的第一印象,共同拥抱美好未来。喻了了战术性撤退,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潜心保养、苦学化妆、疯狂刷脂,勤勤恳恳的往各大美容院跑!一段时间后。估摸着对方应该把她的猪头形象忘得差不多了,
都市 连载 6万字
末日杂货铺[经营]

末日杂货铺[经营]

最爱梅子酒
【两个少年的废土经营流,段评已开】 唐羽安家里经营着一家杂货铺,每天放学后,他都会在店里帮忙看铺子。 这天下午,爸妈都外出进货去了,店里只有他一个人,邻居家的哥哥过来辅导他功课。 “砰——” 忽然,杂货铺的门自动关了起来。 唐羽安起身过去开门,等门开之后,却看到——外面繁华的街景不复存在,已经成了一片地陷楼塌的荒芜世界。 与此同时,他的耳边响起一道清脆的电子音: 【末日杂货铺系统上线啦!】 - “
都市 连载 43万字
在涩谷恐惧拉满后成为新天灾

在涩谷恐惧拉满后成为新天灾

困而不死
远山晓是个遇到虫子能够吓得原地蹦三尺的普通人,然后有天他穿越进了咒术x战…看到咒灵,他怕得快自戳双目。看到反派,他怕得对方一句话没说就马上窜走,在发现自己拥有可以远距离空间传送的术式后——“报告五条老师,gps显示远山同学又窜到南半球去了!”———在觉醒漫画记忆之前,唯一能让远山晓有点安慰的是,自己的带教老师是这个世界的最强。所以虽然这个世界的咒灵可怕得要死,这个世界的诅咒师也恐怖得不行,但是自从
都市 连载 1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