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肝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顿时,她不想说话了。

毕竟另一只伤了人,也记住了人血的味道。当“人类是食物”的概念镂入基因,它吃人的习性便会生成,并且一辈子都无法改变。

如果它延续了后代,那它的后代也会从遗传片段中习得这一点——人类是食物。

而这,就是“野生动物一旦吃人就必须被杀死”的原因。不杀,人类就会一直在它们的食谱上。

可惜,博士的观念明显异于常人,对一名法外狂徒和科学怪咖来说,他创造的混种恐龙不是野生动物,而是基因界的宝贵资产。他不在乎它们吃不吃人,他只在乎它们能成长到哪种程度。

亨利:“我认为你的认知有误。”

“博士?”

“对肉食性恐龙来说,安静和温和从来不是好词,凶猛和狂暴才是它们该有的姿态。”

亨利语气平平:“以你对这只资产的形容,它几乎是个次品,难道我们实验室的项目是为了克隆绵羊?别忘了公司对我们的要求,他们要的是更大、更恐怖、更酷的新品种恐龙。”

研究员不敢言语,而亨利下达了指令,结束了第二只资产的悠闲生活。

“激活它的野性,我要的是杀器,不是宠物。”

于是,生态箱里的投喂机没再动过,取而代之的是一侧的管道开启,进来了一只活体兔子。

兔子不大,但养得肥美,白毛被泼了血,一阵阵腥味刺激着她的味蕾。它压根没发现阴影中的她,自顾自地啃食着植被,全然没察觉危险的靠近。

少顷,她终是从阔叶下起身,无声无息。

她感觉自己被撕成了两半,一半拒绝血食,一半渴望生肉。胃袋燎起了烈火,涎水控制不住地淌下,她饿了,她的鼻尖充斥着猎物的肉香,爪子兴奋到颤抖。

理智仍在,可她不打算抗拒本能。她明白,被关在笼子里、靠别人吃饭的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给什么就得吃什么。

她放下了心理包袱,将身体交给本能。

刹那,后肢一蹬,她犹如离弦之箭般射了出去,快得像一阵风。

兔子反应不及,她的腿已经踩上了它的脊椎,尖锐的趾甲扎进它的背,利爪如镰刀划开它的皮肉,血液飞溅。她凶性毕露,找准了兔子颈骨的位置,一口咬下。兔子惊恐至极地蹬了几下腿,很快没了声息。

全程丝滑,不带半点多余的动作,她的第一次狩猎称得上完美。

低头,她用牙扯开了兔子皮,专挑软嫩的部分下嘴。

“或许吴博士弄错了……”做记录的人小声道,“这一只资产才是更凶更恐怖的,它的安静只是不饿而已。”

*

狩猎成了她每天的必修课。

研究员不会苛待她,给的食物相当丰富,从兔子到豚鼠,从羊羔到香猪,从鸽子到鳗鱼,她认不清,但只要吃进嘴里,她总能莫名其妙地记住。记住它们的气味和形状,记住它们的要害和味道……

吃得好,没烦恼,她大了整整一圈,被换进了另一个生态箱。

由于日常无事可做,有大把的时间需要消磨,自然而然地,她将精力花在了“观察人类”上,往往他们在研究她的同时也被她研究着。

不同的是,她知道自己正被观察,而他们并没有被观察的觉知。

在她对猎物的评估中,她发现他们明明弱得要命,却一直带着一种离谱的傲慢。他们总是毫无警惕地晃到她面前,甚至露出脖子给她看,每一个举动都那么随意,对她的每一个安排都那么理所当然,仿佛他们永远不会沦落到“食物”的地位。

她有时候真想给他们来上一口,让他们清醒清醒,可又怕沾了这么“智慧”的血会让自己变成跟他们一样的智障。

等等,“智障”是什么?

她思考了好一会儿,直到又听见了同一个词才回神。

那个词从人类的嘴里来,在他们的交谈中反复出现,主要是用来指代她的,叫什么“assets”(资产)。

她不明其意,但也明白它应该跟“Henry Wu”类似,能准确地定位到具体的人或物。

对,具体、精准、独特,他们好像每一个都有,那她就不能没有。

因此,她决定从今天起她就是“assets”,不过隔着罩子,她摸不准它的发音究竟是阿赛丝、阿萨兹,还是别的什么?

算了,不重要。她折中了一下又权衡许久,觉得叫“阿萨思”比较合适。

敲定。

她愉悦地甩了两下尾巴,本想模仿人类的发音试试,可没想到二者的发声系统完全不同。当“阿萨思”从她嘴里吐出,变成了一声如狼似虎的“嗷呜”。

十分突兀,让本就不怎么吵闹的实验室更静三分。

研究员们稀罕地围过来,掀起笔盖,迅速记录:“它终于有了交流的欲望吗?到了需要社群和同伴的时候?”

“我第一次听见它发声,感觉像猫。”

“需要申请让两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反派不想从良

反派不想从良

终欢
○【wb:终欢】不定期掉落小段子qwq = 翎卿是修仙文中的反派。 而主角是穿书而来的团宠,靠着躺平咸鱼俘获无数大佬的喜爱,自带万人迷光环,引来无数腥风血雨。 翎卿的父母好心收留被仇人追杀的主角。 半夜仇人赶到,他的双亲惨死,主角却靠着好运安然存活,被姗姗来迟的师门长辈接走。 从此,主角在师门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成为一代天骄。 而失去双亲的翎卿时年八岁,靠着坑蒙拐骗勉强活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路过的
都市 连载 19万字
[娱乐圈]吸金男友

[娱乐圈]吸金男友

白不绯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文案: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
都市 连载 10万字
我成知青的怀孕女友

我成知青的怀孕女友

铃溪
接档文,求预收《五零美人带球跑》《年代文原配觉醒后》 本文文案: 原文中,她看着考上大学的男人有了女友,自己带着七个月的身孕默默远离。生下一对龙凤胎后辛苦养大,五十岁看着好似七老八十。 孩子们大学毕业后跟公司老总的男人相认,那个女人没孩子,对她一对儿女如若亲生,她一对儿女也非常亲近他们。 而她,落寞的生活在城市一角,孤孤单单。 穿来时她正挺着大肚子去学校找男人,迎面碰到他和一位女同学亲密的从里头出
都市 连载 54万字
国子监留级生

国子监留级生

墨西柯
俞渐离穿书了,还穿成了小说主角那个被国子监除了名的美貌白月光。他只能保持白月光完美的形象,“柔弱不能自理”地完成了一件件不可能的事情。比如——重回国子监。国子监里那个臭名昭著的“留级生”俞渐离又回来了!进出国子监这么多次也是世间罕见,堪称国子监第一笑柄。其他学子学业不精怕什么,有俞渐离垫底呢。众多学子纷纷前去围观,想看看这位留级生是怎样的憨憨,却见一美如温玉的柔弱男子对他们微笑。这世间,竟然有人生
都市 连载 48万字
都市医神狂婿

都市医神狂婿

七贝勒本尊
谁说当上门女婿就得夹着尾巴做人? 我陈心安不给任何人低头! 有恩必偿,有仇必报。 男儿立世,恩怨分明! 世人欺我,辱我,害我。 那我必锤他、踢他,杀他! 对待爱人,我豁出性命护你周全! 既然走到了一起,这一生我不会让你再受委屈! 对付敌人,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会让你血债血偿! 自己做下的恶,犯下的罪,就要付出十倍的代价,用命来偿还!
都市 连载 0万字
玫瑰难驯

玫瑰难驯

收心86
傅书华一直以为江钿是个温软乖巧,任人拿捏的金丝雀。这辈子以来,做过的最放肆的事就是脱离主人的掌控、擅自离开主人。 可后来他才知道,江钿的性子都是为了他而装出来的,其实她是朵乖张,肆意妄为的野玫瑰。 他看着她日日肆意妄为,越来越脱离他的掌控,越来越虚情假意。再后来,全城都在传,傅书华疯了。 他搂着江钿的腰,将人按在墙角,满眼占有欲:“甜甜,你这辈子都属于我!”「傅书华一直以为我是他囚在身边,乖巧软弱
都市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