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彼得」的命令下,假意归顺于太阳王。

换取接近王室核心的机会后,莫拉将寻找杀死太阳之子的时机,亦或是里应外合,伺机推翻太阳王的统治。

为了伟大而光辉的未来,莫拉哪怕被万人所谩骂,心中的信念也仍然坚定不移。

他愿意为这场变革献上自己的生命与一切。

简而言之,莫宣雨如今的身份是个间谍。

之所以会被关在监狱里面,是因为太阳王目前并不怎么信任他,还在派人调查他的情报。

经过太阳王的审查后,才会下决定是否接受他的归顺。

莫宣雨看着四周陈旧破烂的墙壁和桌椅,稍稍皱眉,潮湿的空气让这里的味道很难闻。

他从床铺起身,先是检查了自己身上的东西。

除了衣服以外,神圣几何把他身上的手机和一把防身的枪械都拿走了,显然这些东西不能带进来。

“我不会要在这待好几天吧?”他在心中向神圣几何提问。

【不会。】

神圣几何仅仅回应了两个字。

仿佛言出法随,莫宣雨忽然听见上方传来一阵脚步声。

很快,脚步声进入地下监狱,并停在了莫宣雨的铁门前,钥匙插入其中,锁舌转动。

推开门的是一位颧骨微微凹陷,穿着军官服的冷峻男人,

“看来你恢复的很好。”军官男向着莫宣雨扬了扬头,

“你被送进来的时候可是奄奄一息,我还以为你会死在这。”

当时的莫拉在任务中,是实打实的尝试过杀死太阳王,一劳永逸。

只是双方实力差距过大,导致莫拉被太阳王重伤,于是也就顺势执行了间谍计划。

莫宣雨心中猜测,原本的莫拉其实已经伤重死了,只不过神圣几何让他替代了这个身份。

军官男人拿出一个勋章丢给莫宣雨,“恭喜你,莫拉·维纳斯,你的审查通过了。”

莫宣雨接住勋章,只见上面刻画着一个燃烧的太阳,还有一把巨剑。

【初级骑士勋章】:太阳骑士团的身份证明,编号-1789。

“走吧,你可以去拿回你的东西了。”

军官男人侧过身,并示意莫宣雨跟他离开。

莫宣雨走出监舍,幽深的走廊里点着昏暗的煤油灯,地面上还有许多擦不干净的血迹和污垢。

那军官男人此时却是没有动,而是指了指前方,

“你走前面,别怪我太谨慎,谁让你是整个王国内威名远扬的刺客大师,我可不敢拿我的命开玩笑。”

莫拉·维纳斯这个名字,在王国内如雷贯耳。

他所执行的刺杀任务没有一次失手,杀的王国内的贵族和政客们人头滚滚,瑟瑟发抖。

唯一的一次失手,是败给了太阳王本人,之后被太阳王劝降。

因此军官男人那么谨慎小心也并不奇怪了,他可不敢把背后留给一个刺客大师,即使莫宣雨身上没有任何武器。

莫宣雨走在了他的前方,“所以之后,你是我的长官了吗?”

他看见了军官男人胸前的勋章,是一名高级骑士。

“是的,我叫伟伦,太阳骑士团高级骑士长,第七主城的团长,陛下将你暂时归入了我的部队,之后你需要听从我的调令。”

伟伦解释道。

两人很快来到了监舍尽头的审讯室,伟伦指了指桌面上的木箱,“里面都是你的东西,自己收拾吧,我在楼上的办公室等你。”

说罢,伟伦离开了审讯室。

莫宣雨打开箱子,里面的东西并不多。

首先是一把精致的燧发短槍,用料奢华,由贵木和银铁铸造。

【黄昏哀悼者】

介绍:刺客大师莫拉的配枪,威力足以击穿重甲,配合特制弹药可造成爆炸性杀伤,但每发都需要单独填装,仅适合在紧急场合使用。

品质:绿色

指导价:800积分。

评分:S

值得一提,诺拉王国的科技发展缓慢,这把燧发枪已经是高科技了。

但因为本世界的矿石钢铁都蕴含超凡粒子,性能卓越,所以这把燧发枪实际上比莫宣雨那个世界的现代枪威力还大。

而在神圣几何内部,装备的品质分为:白,绿,蓝,紫,红...

莫宣雨将燧发枪配套的枪套拿起来,一起挂在了腰带上。

接着他拿出一个有些怪异的装置。

它的模样像是一个银色皮革护臂,但在另一侧却是通过机械装置内置了一把银白的剑刃。

剑刃狭窄,上面的血槽还残留着黑红血迹。

【黄昏袖剑】:刺客组织内部广泛使用的武器,通常装备于手腕处,隐蔽性高,使用时可以将剑刃迅速弹出,完成暗杀。

经过莫拉对剑刃和弹射装置的改造,这把袖剑的性能要比普通袖剑更快更强。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三十章我就登基了

三十章我就登基了

木璃
刚穿越到乱世的时候,成了忠臣遗孤的萧潇慌了一瞬间。敌国入境,皇帝弃城逃跑,士兵奋勇抵抗,朝廷却喝令各地勤王之师不准援助,保存实力,以期来日……呸,不就是怕自己手底下没人保护了。可怜几省百姓,沦为炮灰,故国仍在,却成难民,难归家乡,朝不保夕。各地义军纷纷起义,萧潇也跟着冲了上去。“为了活下去!”她大吼着,然后有了军队,打下了一座城。“为了报仇!”她大吼着,然后带人打退了敌军,打下了几个省。“皇帝要为
其它 连载 15万字
烂苹果[校园]

烂苹果[校园]

巫其格
下本开《末班飞行》文案在最下,打滚儿求收【每日12:00更新,防盗70%,24h,笔芯】暴躁反派萝莉x腹黑双标学霸破镜重圆|体型差|寄住梗|女半豪夺男陆谌被领回沈家的那天,沈稚芽被父母要求叫哥哥。她人前乖乖叫哥哥,背地里冷斥:“离我远点,管好自己的嘴!”那不是沈稚芽第一次见陆谌。-在逃课看展的地铁上,她一眼识帅哥,男生背包上的名牌随着车厢行进小幅度晃动。她和闺蜜分享新发现:“特别特别特别帅,叫陆什
其它 连载 21万字
回到亡妻年少时

回到亡妻年少时

官锦锦锦锦
其它 连载 0万字
秦小姐又乖又野,清冷顾总沦陷了

秦小姐又乖又野,清冷顾总沦陷了

软梨
秦知意提分手那天,顾敬臣以为她在跟自己闹脾气,不甚在意。 身边人都说,她太爱他,根本舍不得离开他。 直到秦知意彻底离开,这位不可一世的京圈太子爷第一次慌了心神。 四年后,两人再遇。 顾敬臣一言不发,将她压在车里,差点分寸大乱。 她想逃离,却被他一次次困在怀中。 那日大雪扬飞,顾敬臣主动降下车窗,看向路边等车的女人,“秦小姐,顾公馆还缺个女主人,有兴趣来做我的顾太太吗?” 秦知意,“做顾太太,我有什
其它 连载 0万字
过敏

过敏

叶荔枝
【下本开先婚后爱《上岸婚姻》文案在最后~求收藏~】*我们试图用截然不同的选择推翻曾经的自己,那只是从未放下的表现而已。*祝敏深知人类无法轻易斩断社会关系,高中班长的婚礼,如无意外的话,要去。但她在婚礼上见到前男友江聿过的那一瞬间心脏仍然猝不及防的漏跳了两拍。*发小婚礼,江聿过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站着的女人,浓妆精致,浅金色的头发格外显眼,和清新淡雅一头黑发的祝敏天差地别。哦,这么多年,他换口味了
其它 连载 23万字
百次穿书后,她悟了

百次穿书后,她悟了

抱抱呀
林言的第一百次穿书,她本以为不过又是段悲惨的体验,然而没想到,还挺多意外。当她以为自己穿成把剑时,结果是个剑人。当她以为自己只是个丫鬟时,没想到是名团宠。当她以为自己能拿好“恶丈母娘”剧本棒打鸳鸯时,她竟手软了。当她以为自己能当个称职的林婆挖墙脚根时,她挖到自己的脚了……哦,其实这些什么都算不上,更夸张的是她以为自己脸皮堪比城墙,不就是说“我爱你”,上下两嘴皮子的事。然而面对轩辕明夕,她不仅说得如
其它 连载 8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