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二十二章

“车上?”祝今夏震惊了,“老李那辆?’

“不然呢?”顿珠一肚子不满,“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旅馆一晚上一百,他能舍得出这钱?你不如杀了他。回酒店洗鞋的一路上,顿珠都在抱怨,

”你是不知道你来学校之前,他做的饭是什么样子,那叫一个不见荤腥,知道的他是人民教师,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座庙里的得道高僧。多亏你来了,现在一顿还能见着几块肉。”你见过他的床单吗?洗的都发白发硬了,睡上去跟钢板没有区别。这学期我买了套新的给他,他也一直没拆封,结果你一来,他就拆给你用了,自己照旧睡钢板,跟特种兵似的。“还有,他从来不夫镇上洗木桶浴,三土块都舍不得花。大多天的。就趁老师学生都睡了,自己深更半夜在操场角落里洗冷水澡水龙头都结冰了。他居然受得了,碎碎念多了,才发现身旁的人没反应,顿珠抬起头来

“祝老师?

祝今夏不是没听进去,是说不出话来,她知道时序抠门,却并不知道他节俭至此

”他是去年回来变这样的?

顿珠摇头,“一直这样,以前读书那会儿更离谱。

离谱在哪?

没人虐待他,他自己找虐受

肝叔从来没亏待过他,顿顿管饱。可他只吃米饭,肉是一块也不沾

上初中时,青春期的男生们都跟地里的大白菜似的,肉眼可见地窜个子,上一年买的衣服很快就不合身了。旺叔带他去买新的,他偏不,衣服上的补丁都快打成筛子了,照穿不误。他还自学成才,习得一手好针线,缝缝补补又三年。

顿珠想起什么,气笑了

”还有啊,你知道他自己动手嫁接粉笔吧?

"......知道。

“以前读书的时候还嫁接铅笔呢。明明旺叔是校长,铅笔短不了他,但他硬是抠抠搜搜,把班上大家用剩的铅笔头搜集起来,捣鼓捣鼓就嫁接长了,用得比谁都起劲。说得口干舌燥,终于抵达酒店,顿珠最后的吐槽是,“我都说我来开旅馆了,我出钱,他还是不让。叮,电梯到了。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顿珠的声音没了之前的欢快,半晌才说,“旺叔病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得照顾旺叔,还得替旺叔管好一整个学校,喂饱一百多张嘴....电梯门开了,谁也没挪步子,门外的大叔疑惑地问:“不下吗?’

两人如梦初醒,-

一路无言

祝今夏刷开房门,顿珠后脚跟进去。怕弄脏地毯,他小心翼翼垫着脚,走到卫生间门口就停住了,不敢多迈一步。“真豪华啊!”注意力很快被房间转移

到底是年纪小,悲喜都像云,风一吹就散了

祝今夏无言,也跟着抬眼环顾四周。这和豪华哪有半点关系?

换做平常她大概会笑,可刚才聊的是时序的光荣抠门史,她这会儿只觉得胸腔里沉甸甸的,笑不出来。“去洗鞋吧。”好半天,她才说。

他在洗鞋,她无所事事走到床边。

柜子上摆着时序送来的塑料袋,袋子里是满满当当的零食。那些司空见惯、并不昂贵的零食,在她长大成人后的许多年里逐渐失去吸引力,变成了超市货架上的背景板,她不再驻足流连,也不再觉得稀罕,可经由时序送出,忽然变得烫手。大概是顿珠那番话起了作用

水流声欢快不已,卫生间的人一边洗鞋一边哼起歌来,还是五月天的《倔强》

果然如时序所说,顿珠的歌以咏志永远都是周定曲目

山里的人可真奇怪,若是她沾了一脚牛粪,这会儿都快哭出来了,怎么可能还边哼歌边洗鞋?牛粪也能带来快乐祝今夏一边漫无边际地想着,一边无意识拨弄袋子里的零食,最后拿了条士力架出来。

卫生间里,顿珠洗完鞋子,又用酒店里的洗手液洗了手,洗完凑到鼻端仔细嗅嗅,纤尘不染的镜子照出他一脸陶醉,飘飘欲仙的样子。没忍住,又洗了一次。

丰富的泡沫在小小的池子里漾开,这回他闻出来了,是栀子花的味道

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香过,顿珠回头看看淋浴间,遗憾地想,要是能进去洗个澡.....

啪,下一秒,他对着脑门使劲儿一拍

顿珠,做人不能得寸进尺

怎么能在祝老师的浴室里洗澡呢

光是这样的想法,已经叫他满脸通红,气血上涌了。

等到他平复好心情,一脸羞愧走出卫生间,就看见祝今夏拿着一小条东西在床头发呆

”什么东西?

注意力又被转移了

祝今夏正出神,身后冷不丁冒出个脑袋来,顿珠的头发毛茸茸的,极为蓬松,像条大金毛

她吓一跳,“洗好了?"

低头看看顿珠的脚,左脚的鞋子湿漉漉的,已经没有不明物体了。

她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吃吗?”

”士力架?

顿珠眼睛一亮,拆掉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暮沉霜
“当时我们说好的两人对决,她说她只会一招,名为召唤术,让我让着点。”对手含泪控诉:“结果她召唤了一条龙两头虎三只恶犬不说,还召唤了一群亡灵大军啊!”常酒理直气壮:“你就说,上来的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吧!”————“我本是一名巅峰召唤师,一场意外让我来到异世界,沦为一个落魄废柴!他们欺我笑我,却不料我带着召唤技能强势归来!左神龙,右猛虎,率领千喵万狗走上此界巅峰,我,就是御兽之神!给我五十灵石,聆听我
都市 连载 20万字
我徒弟可能有病

我徒弟可能有病

一只大雁
1.江见寒是个天命剑修。他情思迟缓,不通世故,虽生了副极好的皮囊,可总是一副神鬼畏惧的神色,令人敬而远之。宗门人苦江见寒久矣,为了让他换个目标折腾,宗主长老们百般哀求,终于令他收了个与他性格互补的小徒弟。这小徒弟天赋极强,望见江见寒便笑,看着江见寒时眼中熠熠,喊师尊时的语调甜滋滋令人满心欢喜,可江见寒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江见寒觉得,他这徒弟,可能脑子有病。拜师数日,小徒弟不来见他,四处卖丹。结伴外
都市 连载 57万字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易安焗柿子
沈系舟死了,死在了她的新婚之夜。她本来没有那么悲伤,毕竟她的日子每一天都像是倒数。沈系舟一直知道自己死期将至,但这短暂的一生过的还算圆满,有爱她至深的父母,有亲如手足的挚友。她的意识逐渐被抽离,数十年的疼痛感慢慢消失,身体一阵轻松,仿佛是灵魂飘荡在空中。嗯?她怎么真的飘在空中!***变成灵魂的沈系舟手足无措。同样手足无措的,还有摊跪在门外,新婚之夜就克死妻主的柳承谙。沈系舟后来才知道他是她的正夫。
都市 连载 17万字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养乐多不加冰
【虽然第一人称但是好笑的,给个机会吧QAQ】【段评已开,一起来聊天吧~】【红黑阵营反转的哨向if线可见专栏】【绝赞备考中,保证日三,评论区掉红包攒人品】我重生了,重生成了酒厂的酒保。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黑衣组织,每个有头有脸的人都没有人名只有酒名的酒厂。酒厂的员工个个都是人才,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进来就不(chu)想(bu)走(qu)了呢!只是,酒厂真的太卷了,同事都是工作狂,骂人从来不用嘴,有仇基
都市 连载 48万字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26万字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钟星星
妖女糜月修炼功法走火入魔,身体竟变成了幼崽期,宫外还有一群等待她一声令下,前去讨伐东极剑尊的徒子徒孙。 她低头看着自己胖藕似的小短手,就这?还讨什么伐?不得被那老贼秒成渣渣。 糜月当机立断地决定,跑! — 她生性骄纵妄为,得罪仇家无数,万一被谁知道她变小了还功力全失,分分钟要丢掉小命。 半夜郊外,有家回不了的糜月崩溃地蹲在河边掉小珍珠。 直到一方手帕递过来,响在头顶的男声清润温和:“小丫头,怎么一
都市 连载 2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