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大米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27章

第27章

晨曦的第一缕阳光升起,丹尼尔动了动耳朵从睡梦中醒来。

平静到什么都没有的梦境对他来说是一种恩赐。睁开眼睛,丹尼尔的第一时间扭头去找秋白露。他记得他睡着前还在秋白露的旁边。然而现在他已经和秋白露隔了好几个身位,秋白露正枕在利亚姆的腿上休息。

这让丹尼尔松了口气。

昨晚他睡得太快,居然真的让受伤的秋白露去守夜,这对清醒过来的他来说有些难以忍耐。不过现在看到是利亚姆守夜,丹尼尔的心情一下就舒缓了。

他看着秋白露被包扎好的手臂,脑内闪过秋白露受伤的画面,他早该想到,就算是家人也不是所有人都会亲切的爱护彼此,利亚姆对秋白露是不错。但显然他并不是一个会好好保护秋白露的人。他明明在场却眼睁睁看着秋白露跳出来找丹尼尔,最后导致受伤秋白露这点,在丹尼尔看来是无法原谅的事情。虽然他.

....很开心能被维护。

“收拾行李,小狗。”

利亚姆原先在闭目养神。

丹尼尔一醒,警觉的他跟着醒来。

睁开眼睛就见丹尼尔正直勾勾的盯着秋白露。那种眼神怎么说,可怜巴巴又庆幸,秋白露看了说不定会怜爱他,利亚姆一早就看出来,秋白露对丹尼尔可怜兮兮的样子完全没有抵抗力,尤其是原型的时候,态度更是温和可亲。

不过养宠物的人,大抵对宠物都是如此。利亚姆还见过天天和宠物睡在一起,宠物踹他一脚,他都开心得不得了,还要说宠物脚丫子香的人。相比之下,秋白露的症状非常轻微,还在利亚姆能接受的范围之内。

但会怜爱丹尼尔的是秋白露,不是利亚姆。因此看见对方的眼神,利亚姆也没当回事,冷冷的就喊丹尼尔去收拾行李。

丹尼尔在利亚姆开口前都没有关注过他,现在听到他的声音,同样淡淡道:“丹尼尔,我的名字。”说完,丹尼尔就去收拾行李。

这并不是因为他听从利亚姆的话。

而是他不收拾,之后秋白露醒了,秋白露也要收拾。之前还是动物形态的时候,他不能帮忙就算了,现在已经变回人形,他自然不会看着秋白露一个人打理这些。他和光会吃的黑暗精灵完全不同!

面对丹尼尔的介绍,利亚姆不屑一顾,连个眼神都没给对方,就继续靠着马闭目养神。

生物钟是个神奇的东西。

利亚姆和丹尼尔交谈完没多久。

这么多年下来习惯早起的秋白露醒了。她睁眼时,眼前黑漆漆的一片,伸手一摸,原来是利亚姆的衣角盖在了她脸上。

伸手把布料掀开,秋白露没有打扰利亚姆休息,径直去做自己的事情。

感受到腿上的压力消失,利亚姆抬起一只眼睛瞥了她一眼,见她精神饱满就不再管她,继续安静的坐在一旁。老实说看利亚姆的姿势,秋白露真的很想知道他会不会腿麻,毕竟她昨晚枕着对方腿睡了一晚上。不过想想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更何况人和精灵的,所以秋白露就没拿这点小事去打扰看起来像在睡觉的利亚姆。

“你已经收拾好了,辛苦你了,丹尼尔。”昨晚使用的厨具和的来的战利品,秋白露还没来得及整理,本来打算今早收拾,但现在看来丹尼尔都处理完了。丹尼尔笑了笑,很阳光。

他在秋白露面前总是笑的很阳光,虽然他本质上并不喜欢笑。

“没什么,还有什么需要处理的吗?”丹尼尔语气温和像是他和秋白露初见那天一样。不过秋白露听着却有些别扭,可能是见惯了对方狗狗汪汪叫唤的模样,现在骤然见到丹尼尔说人话,有种家里养的‘狗’突然会说话的怪异感。

秋白露摇摇头把脑海中失礼的想法甩出去,她道:"没有了,你想吃什么吗?"

早上的时候,四‘人’一般是不做饭的,他们只有中午的时候会生火做得比较丰盛,晚餐则看情况,大多数时候不会生火,他们只会吃中午剩下来的食物。所以昨天的晚餐,属实是既简便又丰盛了。简便在好做,丰盛在是热乎的。

丹尼尔以前不喜欢吃饭,进食完全是为了活着,最近才开始认为食物好吃。

因此秋白露问他想吃什么,他完全想不出来。秋白露没打算为难丹尼尔,看他嘴巴张了张卡壳了,好心的替他做选择。

“那就吃三明治吧!”

"好。”

听秋白露斩钉截铁的说着,丹尼尔飞快答应。然而等她说完后,丹尼尔见她还盯着自己,有些不知所措道:“还有什么事吗?”

秋白露其实不想说的。

因为那实在是太令人尴尬。

但看着丹尼尔那懵懵懂懂,不知道她觉得哪里不对劲的表情,秋白露又觉得非说不可。

她挠了挠脸颊道:“那个......嗯,你要试试我的衣服吗?"

秋白露的衣服是常见中世纪服装,宽松的细带衣+长袍长裤,以及一件披风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暮沉霜
“当时我们说好的两人对决,她说她只会一招,名为召唤术,让我让着点。”对手含泪控诉:“结果她召唤了一条龙两头虎三只恶犬不说,还召唤了一群亡灵大军啊!”常酒理直气壮:“你就说,上来的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吧!”————“我本是一名巅峰召唤师,一场意外让我来到异世界,沦为一个落魄废柴!他们欺我笑我,却不料我带着召唤技能强势归来!左神龙,右猛虎,率领千喵万狗走上此界巅峰,我,就是御兽之神!给我五十灵石,聆听我
都市 连载 20万字
我徒弟可能有病

我徒弟可能有病

一只大雁
1.江见寒是个天命剑修。他情思迟缓,不通世故,虽生了副极好的皮囊,可总是一副神鬼畏惧的神色,令人敬而远之。宗门人苦江见寒久矣,为了让他换个目标折腾,宗主长老们百般哀求,终于令他收了个与他性格互补的小徒弟。这小徒弟天赋极强,望见江见寒便笑,看着江见寒时眼中熠熠,喊师尊时的语调甜滋滋令人满心欢喜,可江见寒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江见寒觉得,他这徒弟,可能脑子有病。拜师数日,小徒弟不来见他,四处卖丹。结伴外
都市 连载 57万字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易安焗柿子
沈系舟死了,死在了她的新婚之夜。她本来没有那么悲伤,毕竟她的日子每一天都像是倒数。沈系舟一直知道自己死期将至,但这短暂的一生过的还算圆满,有爱她至深的父母,有亲如手足的挚友。她的意识逐渐被抽离,数十年的疼痛感慢慢消失,身体一阵轻松,仿佛是灵魂飘荡在空中。嗯?她怎么真的飘在空中!***变成灵魂的沈系舟手足无措。同样手足无措的,还有摊跪在门外,新婚之夜就克死妻主的柳承谙。沈系舟后来才知道他是她的正夫。
都市 连载 17万字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养乐多不加冰
【虽然第一人称但是好笑的,给个机会吧QAQ】【段评已开,一起来聊天吧~】【红黑阵营反转的哨向if线可见专栏】【绝赞备考中,保证日三,评论区掉红包攒人品】我重生了,重生成了酒厂的酒保。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黑衣组织,每个有头有脸的人都没有人名只有酒名的酒厂。酒厂的员工个个都是人才,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进来就不(chu)想(bu)走(qu)了呢!只是,酒厂真的太卷了,同事都是工作狂,骂人从来不用嘴,有仇基
都市 连载 48万字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26万字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钟星星
妖女糜月修炼功法走火入魔,身体竟变成了幼崽期,宫外还有一群等待她一声令下,前去讨伐东极剑尊的徒子徒孙。 她低头看着自己胖藕似的小短手,就这?还讨什么伐?不得被那老贼秒成渣渣。 糜月当机立断地决定,跑! — 她生性骄纵妄为,得罪仇家无数,万一被谁知道她变小了还功力全失,分分钟要丢掉小命。 半夜郊外,有家回不了的糜月崩溃地蹲在河边掉小珍珠。 直到一方手帕递过来,响在头顶的男声清润温和:“小丫头,怎么一
都市 连载 2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