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大米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格的魔法最多维持10分钟,不趁着他们被钉住的时候走,一会打起来也不知道她们能不能赢。

毕竟兽人皮糙肉厚,箭扎在他们身上,又造不成致命伤,打到最后对方要是不躲直接化身狂战士冲过来,秋白露不见得能讨好。

至于让丹尼尔上,看着丹尼尔偏瘦的体型,还有厌食症这种buff,秋白露真不确定对方战斗力充足。

而且半兽人……她总算知道丹尼尔明为什么来给她做向导了,都是生活所迫,以及她也算明白,丹尼尔的身上违和感的来原。

大多数兽人粗狂、毛发旺盛,有一些连脸都是兽态的样子,丹尼尔和他们相比,太过于礼貌温和,外貌看着也更像人类,甚至让她觉得有些熟悉。

“你讨厌吗?”

站在大街上,秋白露牵着丹尼尔的手忘记放下。

丹尼尔感受着手心里另一个人的温度,心仿佛飞到了云间,轻飘飘涨得满满的,完全忘了上一秒自己还在委屈之中。

或者说他本就没受什么委屈,秋白露在其他兽人面前维护了他,原本想要射出的箭也因为看到了是他才收起来。

光是想到这些他就不由自主的想要发笑,为了压住上翘的嘴角,他扒开自己半兽人身份血淋淋的内心,试探性的询问她。

“什么?”

“你是说你是半兽人这件事?”

秋白露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丹尼尔问讨厌什么,随后意识到他是在问自己,关于他是半兽人这件事。

“嗯,半兽人在人类眼中很恶心吧。”丹尼尔垂下眼睑,轻笑着道。

兽人和人类是最不友好的种族。

在圣战之前,他们曾一同生活在西大陆,圣战之后,兽人战败,部落四分五裂,剩余的族人大多向其他大陆迁移,只有少数兽人还生活在西大陆人类涉足较少的地方。

因为两者之间的血海深仇,纯粹的兽人都没有半兽人在人类眼里来得恶心,半兽人是最令人不齿的存在。

人类厌恶、驱逐他们,兽人同样对他们不屑一顾。

丹尼尔觉得就冲之前秋白露维护了自己,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会原谅她。

不过如果她讨厌自己,那么他还是别出现在她面前的好。

“不啊,我不清楚别人眼里怎么看,但我觉得丹尼尔你还挺可爱的,我很喜欢。”

秋白露不是本土人,体会不到人类和兽人间的恩怨,而且就算真的有恩怨,那也不是丹尼尔的错,并不是他想选择作为半兽人出生。

她会因为一个人的品行和性格厌恶一个人,也可能会因为爱好和三观的不合讨厌一个人,但唯独不会因为谁谁谁是什么种族就对此心生厌恶。

种族从来不是判断这个人好坏,是否值得厌恶的标准。

而且说起来,秋白露其实对兽人这个种族好感还挺高的,主要是那身毛茸茸的毛发,真的让她相当喜爱。

这么想着,秋白露的目光不自觉飘到了丹尼尔脑袋上压低的耳朵,棕色的耳朵布满细碎的绒毛,折起来压在脑袋上,就像一只小狗。

还是那种在秋白露老家时,随处可见棕色毛发会对着人类汪汪叫唤,露出肚皮摇尾乞怜的小土狗。

呜咽的小狗真的很容易激起人类的怜爱之心。

哪怕知道眼前强撑着微笑的丹尼尔是个人,秋白露还是忍不住幻视了一只受伤的小狗正在自己面前祈求呼唤着,又惧怕受伤,随时准备逃开的小狗。

面对受伤的狗狗,爱犬人士应该怎么做呢。

当然是把小狗捡回家,好好疗伤,大吸一口,然后绝育领养出去!!!

咳,思绪飘远了,丹尼尔是人不是狗。

秋白露抑制住自己失礼的想法,转而对呆住的丹尼尔道:“也许我们可以继续之前说好的项目,去喝杯饮料怎么样,真的很好喝哦。”

“啊,嗯。”丹尼尔完全僵住了。

在秋白露说他可爱,很喜欢他的那一刹那,他的大脑一片空白。

满脑子都只剩下两个字。

喜欢、喜欢、喜欢……

她说她喜欢我!!!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暮沉霜
“当时我们说好的两人对决,她说她只会一招,名为召唤术,让我让着点。”对手含泪控诉:“结果她召唤了一条龙两头虎三只恶犬不说,还召唤了一群亡灵大军啊!”常酒理直气壮:“你就说,上来的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吧!”————“我本是一名巅峰召唤师,一场意外让我来到异世界,沦为一个落魄废柴!他们欺我笑我,却不料我带着召唤技能强势归来!左神龙,右猛虎,率领千喵万狗走上此界巅峰,我,就是御兽之神!给我五十灵石,聆听我
都市 连载 20万字
我徒弟可能有病

我徒弟可能有病

一只大雁
1.江见寒是个天命剑修。他情思迟缓,不通世故,虽生了副极好的皮囊,可总是一副神鬼畏惧的神色,令人敬而远之。宗门人苦江见寒久矣,为了让他换个目标折腾,宗主长老们百般哀求,终于令他收了个与他性格互补的小徒弟。这小徒弟天赋极强,望见江见寒便笑,看着江见寒时眼中熠熠,喊师尊时的语调甜滋滋令人满心欢喜,可江见寒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江见寒觉得,他这徒弟,可能脑子有病。拜师数日,小徒弟不来见他,四处卖丹。结伴外
都市 连载 57万字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易安焗柿子
沈系舟死了,死在了她的新婚之夜。她本来没有那么悲伤,毕竟她的日子每一天都像是倒数。沈系舟一直知道自己死期将至,但这短暂的一生过的还算圆满,有爱她至深的父母,有亲如手足的挚友。她的意识逐渐被抽离,数十年的疼痛感慢慢消失,身体一阵轻松,仿佛是灵魂飘荡在空中。嗯?她怎么真的飘在空中!***变成灵魂的沈系舟手足无措。同样手足无措的,还有摊跪在门外,新婚之夜就克死妻主的柳承谙。沈系舟后来才知道他是她的正夫。
都市 连载 17万字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养乐多不加冰
【虽然第一人称但是好笑的,给个机会吧QAQ】【段评已开,一起来聊天吧~】【红黑阵营反转的哨向if线可见专栏】【绝赞备考中,保证日三,评论区掉红包攒人品】我重生了,重生成了酒厂的酒保。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黑衣组织,每个有头有脸的人都没有人名只有酒名的酒厂。酒厂的员工个个都是人才,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进来就不(chu)想(bu)走(qu)了呢!只是,酒厂真的太卷了,同事都是工作狂,骂人从来不用嘴,有仇基
都市 连载 48万字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26万字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钟星星
妖女糜月修炼功法走火入魔,身体竟变成了幼崽期,宫外还有一群等待她一声令下,前去讨伐东极剑尊的徒子徒孙。 她低头看着自己胖藕似的小短手,就这?还讨什么伐?不得被那老贼秒成渣渣。 糜月当机立断地决定,跑! — 她生性骄纵妄为,得罪仇家无数,万一被谁知道她变小了还功力全失,分分钟要丢掉小命。 半夜郊外,有家回不了的糜月崩溃地蹲在河边掉小珍珠。 直到一方手帕递过来,响在头顶的男声清润温和:“小丫头,怎么一
都市 连载 2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