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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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莫名变好了。姜舒月让立夏拿来小背篓,轻轻背上,转头对四阿哥说:“玉米可以煮着吃了,四公子要不要亲自下地采摘,拿一些回去?”
想起刚刚吃过的猪蹄炖玉米,四阿哥点头,当先走到玉米地不算熟练地掰下一根玉米,扔进姜舒月背着的小背篓。姜舒月只觉背后一沉,就笑吟吟跟上去,自己并不动手,只看着对方掰。
才掰了几根玉米,小背篓就换到了四阿哥背上。倒是个知道疼人的,姜舒月对四阿哥的表现非常满意,也对一年之后的契约婚姻有了些憧憬。
掰了二十几根玉米,四阿哥带着姜舒月走出玉米地,瞧见她白皙的手背上有被玉米叶子刮出的红痕,不禁蹙眉。“以后这种粗活,让下人做。“说完对方,再看自己,堂堂皇子被人忽悠成了农夫,说出去也是够荒唐的。姜舒月笑着纠正他:“让别人摘,哪有自己采摘好玩。”后世非常流行采摘,不仅要自己驱车去果园或蔬菜大棚,采摘之后的菜果还要自己花钱买回去。
售价比超市都高。
主要图个新鲜,还有采摘的乐趣。
至于手背上的刮痕,姜舒月压根儿没注意到。穿越前她经常活跃在各种农学基地,凡事喜欢亲力亲为,更严重的伤都受过,这点剐蹭又算什么。
四阿哥定定看了她一眼:“你似乎很喜欢种地。”这回姜舒月没藏着掖着:“左庄头说我天生会种地,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喜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土地永远不会辜负勤劳肯干的人。”
见四周无人,站在田埂上仰头看他,眼巴巴地:“所以成亲之后,我还能种地吗?”
“你也说了,八字还没一撇呢,害不害臊?“四阿哥耳根发热,撇下她,独自背着玉米朝灶屋走去。
姜舒月:她喜欢种地,光明正大,有什么可害臊的?屁颠屁颠追上去,又提议:“前院的辣椒、韭菜和番茄大丰收,要不要也去摘点儿?”
不管怎么说,先在婚前把兴趣培养好,婚后才有继续种地的可能。
四阿哥将背篓扔给长命,长命张大嘴巴:主子爷下地干活了?
除了每年的二月二,众皇子跟着皇上扶犁下地,四阿哥很少对农事上心。
长命张着嘴巴接过背篓,听主子爷吩咐:“把玉米装好,带回去,将背篓腾出来,我还要用。”
跟着皇上春耕也还好,天气不算热。这大夏天的,四阿哥额上全是汗,还想干啥?
将玉米收好,就见主子爷跟着舒月姑娘钻进了菜园,又是辣椒、又是番茄,就连韭菜都亲自割了半畦。长命:主子爷不是想去户部行走吗,怎么看着越来越往工部靠了?
朝廷六部没有农部,农事本来归户部管,可户部只管田地和赋税都要忙不过来了,根本没时间发展农桑。而皇上又格外重视,便将发展农桑这一块从户部挪出来,在工部单独成立农事司。
理由十分牵强。
工部兴修水利,有利于发展农桑,比户部这个管钱的衙门更适合。
皇上注重发展农桑,可要技术没技术,要人才没人才,户部管了这么多年都管不好,急于甩包袱,让工部这个临时接手的怎么管?
可谁让人家是户部呢,管着朝廷的钱袋子,在六部中的地位仅次于吏部,又岂是工部敢招惹的。
工部尚书被迫接下这个烂摊子,头发愁白了。户部甩完包袱,还得了便宜卖乖地给工部提要求呢,每年要筹集军粮多少石,太仓的储备粮需要多少石……规定得明明白白。
总量不减反增。
工部尚书心里苦,不仅愁白了头,还脱发呢,后脑勺一大块斑秃,无冬历夏都得戴着帽子遮丑。
四阿哥有事没事就往雾隐山田庄跑,从客人变成半个厨子,现在又从厨子变成了农夫。
因着雾隐山田庄的关系,四阿哥虽然还办着皇上交代的户部差事,可私下没少往工部的农事司跑。
有一回,工部的人见到他,半开玩笑问:“爷不会放着户部的美差不去,想来工部的农事司接烂摊子吧?”据说工部尚书都知道了,天天烧香拜佛盼着四阿哥过去领衔呢。
发展农桑这破差事,费力不说,功劳全被户部拿走了。四阿哥年龄不大,没有多少经验,可他毕竟是皇子,总能为工部在皇上面前分说一二。
来时两手空空,回去满载而归,四阿哥骑马都带着笑,长命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
快到城门时,四阿哥才压下唇角,恢复了一贯的冷脸,对长命说:“给立夏和小满传信,下次乌拉那拉家的大姑娘再去雾隐山田庄,不许她进门。”
长命应是,在心里给乌拉那拉家大姑娘点上一根蜡。白色的。
要说这乌拉那拉家的人都是妙人儿。
二福晋削尖了脑袋往永和宫里钻,想尽办法讨好德妃,只为得到德妃的推荐,把女儿嫁给四阿哥
若不是中途被太子搅了一下,现在估计都成了。即便不顺利,也并没说死,看德妃暧昧的态度,兴许还有门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