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周秉昆和郑娟大快朵颐一番,将叫花鸡吃完,又分享了一些其他的食物,然后将剩下的食物收进储物空间,彻底熄灭了篝火,将余火用泥土掩埋,再反复检查确定不至于死灰复燃之后,才通过时空路由器系统传输功能,先回到了郑娟的家附近。

因为体育课后就是放学的时间,再赶回学校去也是放学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回到学校去。

刚进门,就看到郑娟的妈妈正在忙碌地制作冰糖葫芦,火炕上摆满了山楂,玉米糖稀,芝麻等原料和瓶瓶罐罐,一旁的炕洞里也烤着红薯,花生和坚果。

郑光明在火炕的另一边,扶着被卷“咿呀咿呀”学着走路。

郑娟妈妈一看到周秉昆和郑娟一起来了,连忙起身,说道:“秉昆,郑娟,快来尝尝这做的冰糖葫芦味道怎么样?”然后给两人每人递了一串冰糖葫芦过来。

周秉昆和郑娟接过冰糖葫芦,入口是冰酸中略带一股甜味,很是爽口,异口同声地说道:“真的是太好吃了!”

郑娟掰下很小的一块玉米糖稀,放入了郑光明的口里,把一岁的小娃儿郑光明笑眯了眼睛,高兴地晃晃悠悠直蹦却又蹦不起来。

以往丰收的年景,每到冬天,北方城市的大街小巷里,都会有很多卖糖葫芦的小贩,那红艳艳的色彩,搭配上清亮亮的透明冰状的质感,别说小孩子,连大人都超想吃一串尝尝,吃过之后,那是酸甜可口、开胃爽口,宝宝爱吃、胃口超好。

“酸甜可口”的糖葫芦,始终给人感觉节日一般的氛围,在那个年代成长起来的人的记忆中,绝对是那个年代最好的零嘴,没有之一。

传统的冰糖葫芦制作方法其实最早出现在宋朝,说起来并不简单,一般是用竹签将山楂、葡萄、麻山药豆串成串,蘸着玉米糖稀一裹,就成了一道非常美味的甜点。

冰糖葫芦最大的特色在于,山楂酸甜可口,糖浆晶莹剔透,入口先是糖浆酥脆的口感,里面是山楂的软糯,外酥里嫩,口感超好。

现在冰糖葫芦非常的简单,北方一般是把山楂串起来,然后挂上糖稀,将其冻硬,一个酸甜可口的冰糖葫芦就做好了,吃起来酸甜可口,还有点冰。

冬天吃个糖葫芦,是每个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心中最纯正的年味,满满的节日氛围感。

郑娟妈妈然后拿出今天上午换来的东西,其中有一个玉佩一样挂件,马上吸引了周秉昆的注意。

眼前的玉佩,有着很独特的形状。整个玉佩呈现出精致的龙纹,玉佩中间的图案有龙的形状,龙身婉蜒曲折离奇,龙的眼睛也是炯炯有神,很是形象逼人。这样龙形状的玉佩,确实不由得让人瞩目,更让人感受到其中蕴含着一股神秘的力量。

这块玉佩一看就是年代感十足,周秉昆判断,一定是出于皇家,绝对是不可多得的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郑娟妈妈说道:“这块玉佩是五个烤红薯加两串冰糖葫芦换来的,让我心疼了好一会儿呢!”

周秉昆眼睛泛出了光彩,太值得了!恐怕它的价值比一个亿还要多。

突然此时郑光明发出了奇怪的“咕咕”的声音,声音掩饰不住的痛苦,好像是喘不过来气的声音。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爱意藏晚风

爱意藏晚风

炭烤栗子
-下本《不期而婚》《请别停夏》伪叔侄,求收藏么么叽!-本文文案:京圈爹系斯文败类*清醒大小姐追妻火葬场/拉扯/年上年龄差10,HE1以前,贺晚恬最喜欢见到的,是被她称作“小叔”的男人。“小叔”两个字,就意味着:不用上学、童话游乐园、街头巷尾的喧闹、北海道下的第一场雪。小叔出现在她身边的日子,构成了贺晚恬少女时代中最美好的时光。而“小叔”两个字,同样意味着:一把匕首、利益共同体、家族夺权的盟友、摆脱
其它 连载 15万字
忘记亲一下

忘记亲一下

今几
【正文完结】陈郁喜欢上一个人。为此她第101次叹息自己比他小2岁。更难搞的是,他好像一直没有发现自己喜欢他。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大概就是眼睛长在他身上,耳朵也长在他身上。1.普通校园恋爱文2.每晚七点更,周四休-------------------下一本《彩虹焰火》:高中时,成屿是班上最沉默寡言的人之一,宁遥跟他的交集,也不过是发作业的时候催一句。她那时候风光无限,朋友众多,成屿这样平淡安静的人
其它 连载 18万字
加茂小姐有话要说

加茂小姐有话要说

山有金玉
《加茂小姐有话要说》 加茂枫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贵族大小姐,只是因为天生目盲才不得父亲喜爱。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不仅活在现代社会,还有十几个庶兄庶姐。加茂枫:???莫西莫西,是警察吗?我要举报有人犯了重婚罪。什么?你说..
其它 连载 194万字
夏天的蝉鸣

夏天的蝉鸣

花间佳酿
【正文完,番外随榜更】【少年一瞬心动就永远心动】爹系拽哥vs乖乖女转学京睿附中的第一天,夏星与陆斯逸做了一日同桌。 她对这个男生的印象,帅,话少,不笑时有点拽。 后来夏星得知他在学校里的人气,听说他每日都会收到情书,彼时她苦恼于每日写不完的卷子,无心其他,只暗暗羡慕,陆斯逸的脑袋是怎么长的,怎么可以次次月考年级第一。 再后来,陆斯逸给她讲了几次题。夏星评价:帅,耐心,笑起来……很好看。某一天,她听
其它 连载 32万字
我把尸骨井当门串

我把尸骨井当门串

红尘不灭
本文又名《原来就我哥不一样》我是白狐和白犬一族的混血,形态几乎没有犬族的特征,这证明我妈的基因不够强大。我舅舅有两个老婆,一个生了儿子叫大狗子,一个生了儿子叫二狗子。但我从出生到现在,只喊过一次表哥,就是第一次见面时候,我还对哥哥这种生物抱着最美好的幻想。现实给了我一个大逼斗,于是,我还了表哥一个大逼斗,从此开始了我们长达百年的斗殴序章。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我的狐狸毛被抓破了,上面还有绿色的毒在飘
其它 连载 20万字
慢冷[先婚后爱]

慢冷[先婚后爱]

雀七
【正文完结,番外更新中】 【下本开《最爱》,已完结文《引溺》 推荐基友文《泡错了哥哥该怎么办》by栖黛】 1. 跟商牧之结婚的第五年,梁栖月在伦敦丢了手机 终于婚后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他 机场等待一个小时,来接她的是家里的司机 身为圈子里的投资新贵,商家的下一任掌权人 没人知道商牧之已经结婚还有一个太太 梁栖月当晚被浴室的水声吵醒,坐在岛台边上问他, “商牧之?” “你要不要跟我离婚?” 男人从身后
其它 连载 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