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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不算特别清醒。她摇摇头,诚实地说没有睡舒坦。叶开畅笑了,轻轻抵着沈偶的额头,语气宠溺地问:“睡了三个小时还不够?你这是准备进化成猪了?”这话倒是让沈倔开了眼,她瞪他,然后伸手掐他的手臂,回敬他:“你才是猪!你才是猪!”

叶开畅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将晚不晚的黄昏景色,衬得书房里的色调温馨,他的内心深处似乎有什么酥酥麻麻的东西又开始分泌,遍布全身。将原本就在怀里的人再往怀里按,吻她的唇还不够,想把她整个人都吃进去。

等两个人收拾妥当准备出门时,落地窗外已经是一片赛博朋克半的极致夜景。时间来到了夜晚的六点三十分。这期间,没有任何一通电话或者短信的骚扰,房间里的音响里放松着外文歌曲,与室内低喘压抑的声线形成独有的合奏曲。

沈偶到底还是不敢站在落地窗前,这里太高了,仿佛被身后的人轻轻一推,就能坠入万劫不复。不久前她只是娇滴滴地向叶开畅说了两句好话,他就将她抱回了卧室,随即是一片昏天暗地,她被他从后面撞得意识涣散、视线模糊。

一转眼的时间,外头的景色也从黄昏转变为夜幕。占据市中心最佳位置的酒店,又在绝佳的楼层,眼前的画面大概是整个恒誉市最美的景色。但这种美在沈偶眼中有些不真实,太不真实。

沈偶发了一会儿呆后终于明白自己这种莫名的情绪是为什么,因为这个城市太大了。仿佛一个无边无际的巨大宇宙,而她只是这个宇宙中渺小的尘埃,无人在意。叶开畅穿戴整齐走出来,沈偶还坐在落地窗前的地毯上看着夜色。在他看来,她的确很小,尤其是将双手半抱着膝盖蜷缩成小小一团,像一只无害的小动物,将柔弱的背影对着身后的猛兽。

叶开畅朝沈偶走过去,俯身从后抱住她,问她:“累不累?”

沈偶摇头说:“不累。”

叶开畅又问:“饿了吗?”

沈偶点头说:“有点。”

叶开畅:“走吧,他们都已经去餐厅了。”夜晚注定会降临,该来的也逃不掉。

恒誉市的夜晚有无数种消遣的方式,从餐厅到夜场,只要足够有金钱,这里的精彩会毫不吝啬地全部放送。用餐地点就在外滩边的一幢地标性高楼中,不仅有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还有的精彩的表演和窗外绝佳的景色。沈偶在用餐期间分神看了眼窗外,底下的游客络绎不绝,形形色色,打卡拍照。一条街之隔,仿佛分出了两个世界。她想起了很久以前看过一部电影,明明都是生而为人,却难免有高低贵贱之分。

晚餐结束后,他们一行人又转场去了这附近有名的夜场,迎接沈偶的是另外一番别开生面。沈想全程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对她来说“全新"的世界,像小时候第一次去春游,东张西望,用自己的双眼记录这些不曾经历过的画面。期间她也有些迷失方向般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随即被叶开畅拉住手腕按在怀中。在昏暗不清的环境里,他替她阻挡意外和危险。

只不过,让沈偶怎么都没有想到的是,居然会在这个夜晚遇见老同学一一高中班长。

是汤之念先认出了对方,朝他打招呼:“孙志斌!?”晚上十一点,他们从夜场出来,准备返回酒店,就是在这条五光十色的街头与老同学相遇。

有那么一瞬间,沈偶是真的忘了班长叫什么名字。可经由汤之念这么一喊,那些记忆也如潮水般涌入沈偶的脑中。

孙志斌停下脚步,颇有些不敢置信般地打量一眼,随即回应:“汤之念?沈思?”

谢彭越:“你们认识啊?”

一旁的靳于砷和叶开畅没有开口说话,只用淡漠的眼神在孙志斌身上扫了扫。

孙志斌身边还有几个人,看样子是一同出来玩的,打扮都还挺潮。

汤之念热情介绍说:“我的初中同学孙志斌,也是沈思的初高中同学。”

“太巧了吧!这都能遇上。"孙志斌说着看了眼汤之念和沈偶身边的几位男士,很显然,他们的气质不凡,穿着打扮也是低调奢华。

孙志斌并不拘谨,大方地和她们寒暄。倒是沈想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初中的时候他们几个人就是同班同学,到高中时期先是汤之念转学,后来孙志斌再转学。

一别多年不见,孙志斌的外型难免发生了一些变化,难得的没有油腻感,变得更有男人味。一身简单的白衣黑裤,脚踩运动鞋,亦如学生时代那般清爽。他一开口,说话的状态和嘴角的笑容却仿佛还是当年高中时的那个少年。这种熟悉感彻底将沈偶脑海中的记忆擦亮,思绪也仿佛被带回了过往的青葱岁月。汤之念问孙志斌:“你是来这里游玩还是?”孙志斌笑说:“我来恒誉市有几年了,这里做牛马呢。这不,正好周末了出来放松放松。你们呢?”汤之念:“我们来玩的,顺便看一场演唱会。”孙志斌:“演唱会?该不会是Hoyle Beck的吧?”汤之念:“就是他们的。”

孙志斌:“那就更巧了!我也抢到了票,我们明天看的是同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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