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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各家演员违禁清单上的菜。

罗恕从袋子里拿出一双筷子,掰开,夹了块鸡肉吃了。

他只吃了那一口,下一秒筷子放下,说:“还真挺腻。”他抬起头,目光瞥向身边的林书璞:“这些菜我不能吃,你替我吃了吧。”

林书璞:“……”

她有些搞不懂罗恕是怎么了,感觉自己在做一个很混乱的梦。

“这些菜是你点的。”她说。

“我现在又不想吃了。”

罗恕说得坦然,好像是真的一时兴起点了一大堆硬菜,吃了一口后觉得罪恶,为了上镜效果及时遏制住了口腹之欲。

“你要是不吃,”他说:“我只能倒了。”

“……”

罗恕把旁边的椅子拉开,随口命令:“坐。”

林书璞觉得自己被道德绑架了。

她把书包搁一边,在罗恕身边坐下。罗恕掰开了一双新的一次性筷子,随手放到她那边的米饭碗上,而他继续漠然无声地看剧本。

他的动作太过自然,让林书璞差点儿没察觉到这个动作的诡异。

她想到了九年前,她在小镇里第一次遇到罗恕。

她是被曲绢带到小镇的。曲绢是她的母亲,那时候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作者,出过几本书,全都没什么水花,生活过得无比拮据,房东天天来催她交房租。在大城市实在过不下去了,她连夜收拾东西带着林书璞回了安宁镇。

那年林书璞十岁。

搬到安宁镇是在父亲去世不久,可父亲为什么要死,这件事曲绢从来没有开口提过。她实在太想念父亲,就问曲绢:“我爸爸呢,我的爸爸去了哪儿?他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来?”

曲绢一根根地抽着烟,听得烦了把她拉过来,拿燃着的烟头烫她的手臂,一边烫一边骂:“你爸死了!他死了!我让你再问!”

小女孩白白嫩嫩的手臂被烫出了几个疤,她哭起来。曲绢听得更烦,拽着她的手把她往门外一推:“丧门星!要哭去外面哭,别给我回来!”

林书璞无助地站在街上,听到屋子里传出姥姥苍老的声音:“你又发什么疯!”

姥姥想把林书璞带回家,曲绢不许,在门口拦着,顺带着连姥姥一起骂了起来。

林书璞捂住耳朵,沿着街道往前跑。

她不记得自己跑了多久,也不知道是跑到了哪儿。她初来乍到,不熟悉这个小镇,街道两边全是她没见过的建筑,路上全是她不认识的行人。

她不敢回家,一个人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把脸上的眼泪擦干净。手上被烟头烫出了好几个红印子,火辣辣得疼。

她在陌生的街道从中午一直待到傍晚,天色将暗,路灯次第亮起。

小镇不怎么繁华,来往行人不多。两边的商铺萧索又冷清,门口站着几个人,有大腹便便的餐厅老板、一头黄毛的网瘾少年、穿着俭省的酒吧女服务生。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股老旧的、苍茫的气质,是被这个小镇滋养出来的。

只有一个人不同。

那个人是一家汽车修理店的员工,应该是员工,他身上穿着沾满了灰土和油污的黑色汽修服套装,一个下午的时间都在修理一辆看起来比这个小镇还要陈旧的越野车。戴了白色的手套,手套上全是油污,脸上也不小心蹭到了些。

可即使这样,他身上都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这股气质把他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让他跟小镇里那些面目平凡的人有了最本质上的区别。

林书璞时不时就会看他一眼。

他躺在汽车底下,拿着扳手在拧螺丝。这份工作很辛苦,他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刚成年的样子,可他的手法娴熟得像个老员工。

越野车主人在旁边跟他搭话,问这辆车到底还能不能修好。他说他只能尽力试试。

越野车主人给他烟,他没接。那时候是初夏时节,天气热起来,店里没空调,他额上出满了汗,微微浸湿了额发。

一下午时间过去,他都围绕在那辆破车旁边。临傍晚时还真的弄出了点儿响动,车子能发动了。

林书璞继续看他。

即使他灰头土脸,满身油污,也依旧俊朗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林书璞那年只有十岁,但她已经知道了俊朗这个词要怎么用,用在什么样的人身上。

十八岁的少年把修理工具放在一边,抬起胳膊随意抹了把脸上的汗,转身进了店里。

再出来的时候,他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人看起来格外清爽。头发也刚洗过,吹得半干,额发蓬松地搭着,让他看起来有股浓重的少年感。

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的高贵气质更突出了。

他朝林书璞走过来,停在她身边,开口跟她说了第一句话:“小妹妹,你怎么不回家?”

林书璞低着头。她在这边坐了一整个下午,被太阳晒得都发蔫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说她不敢回家,回家以后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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