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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急死我了。”

被称为“方群头”的男子穿着灰色的圆领窄袖袍衫,提着一包草药走过来。

“马子,是负责放牧饲养马的人员,主管官员称‘群头’,军中的兽医,也在群头和马子中选。”

李盛看着空中这行淡蓝色的字,明白了,这位就是直属领导兼兽医呗。

那包药上有小字,李盛还懂些繁体字,看清楚了——春夏常灌马方。

他立马就警戒起来:不是吧,穿成马就算了,还要被灌药啊!

“春夏气候浮热蚊虫也多,这些马又是新送来的蒙古马,水土不服也是经常的事,这药拿去让人煮了,一会儿给它喝。”

马子拿了药下去了,这位方群头又上来摸摸它的鬃毛,看看他的眼睛,一边看一边跟后面跟着的小徒弟说话。

“好马,尤其是军马,第一要识人意,肝小则识人意,通人性,相马的时候就要看马耳,耳小则肝小;二者,马鼻子要大,鼻大则肺大,肺大则能奔,军马百里奔袭是常有事,这匹骝毛马就是上等军马。”

看着这马歪头用大眼睛盯着自己,方英不禁伸手拍拍它的头:看着倒是很有精神啊,不像是生病,许是这里的草料不如草原上适口?

李盛有点好奇什么叫“骝毛马”。

他的毛发在阳光下看起来是一种灰调的紫色,从肩背很自然地过渡到马蹄的黑色,颜色还是很华丽很漂亮的。

小系统默默地充当百科全书,蓝色字又出现了:“古代把马的毛色分为:骝毛、粟毛、黑毛、白毛、兔褐毛、沙毛(又称驳毛),还有花毛,骝毛就是指褐色、红色或者黄色的马,但四肢下端必须要是黑色。”

李盛明白了。

方英就看到这马突然抬头盯着一个地方看了看,然后转过头观察了一下那边马槽里的几匹马,又把头转回来了。

“这马看着灵性,你看,它的眼也大,目大则心大,心大则猛利不惊,适合上战场啊。”

方英看完了这匹马,又一路往里面走去看,一边看一边说着什么,还让小徒弟上手掰开马的牙齿看。

李盛实在是饿了,但是看看马槽里的这些东西,他还是不想吃啊,算了,先饿着吧,据说饿到极点吃什么都好吃,没准到时候就吃得下去了呢。

就在他看蓝天看白云看地上的虫子发呆的空隙里,那边的马子已经托着一碗药汁子过来了,李盛有点畏惧地往后退了两步,怎么当马还要喝药啊!

但是反抗无效,他还是被按着灌下去了,嗯,居然不是很难喝,味道有点像凉茶。

喝完以后,方英走过来,微微笑了一下,伸出手从后面小徒弟背着的搭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绿色小瓜。

后面的小徒弟见状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话。

李盛感觉自己的口水一下子就泛滥成灾,啊啊啊想吃!快给我吃!

巴掌大的小绿瓜被托在方英的手掌心里送到了李盛面前,他嗅了嗅果蔬特有的香甜气息,克制着小心地张嘴叼住放到草料上,很珍惜地一点点吃了起来。

其实这瓜不大,他觉得自己两口就能炫完,但是他舍不得,想吃久一点。

哎,什么时候受过这罪啊,上辈子他可喜欢吃西瓜了,这辈子不知道还吃不吃得上。

旁边的方英更惊奇了:一般他给马喂瓜果,马都是卷进去两口就嚼干净了,这一匹倒是知道好吃的要慢慢吃,聪敏得过分了。

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相马,从他刚认字就跟着家里的祖父学马经,见过的马也不少,还从没见过这么灵性的。

小绿瓜很好吃,口感有点像黄瓜,还有微微的甜味,李盛吃得很开心,啊,终于吃到正经食物了啊!

但是瓜很小,李盛再怎么珍惜,还是吃完了,他满足地舔舔嘴巴,眼巴巴地看向方英,伸脑袋过去蹭了蹭他的胳膊,希望他下次还能给自己带点好吃的。

哎,人生不易,军马卖艺,上辈子他那是多么有威严的人啊,现在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了。

被亲近的方英不自觉弯了弯嘴角,他跟马这种动物相处了十几年,也喜欢马,何况这匹马神骏非常,聪灵不凡,还很通人性啊。

“群头,秦王来了。”

一个小吏急跑过来跟方英报信,两人端正神色,往外走去迎接贵人。

秦王?哪个秦王?唐朝的秦王有谁?李世民!

当马这件事已成定局,但是给谁当马还是不一样的,就跟后世一样,都是打工人,碰上的领导是什么样子可太重要了。

那可是李世民啊!

李盛一下子精神了,他抓心挠肺地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啊,一个劲地往门那边歪头。

蓝色字体又出现了。

人物信息:

昌发启国,一门三圣。

文定高位,友于不令。

管蔡既诛,成康道正。

贞观之风,到今歌咏。

真是二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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