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复日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暮霜一开始并未注意到自己身体的反应, 直到听见重烛的话语,她才感觉到自己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

在重烛的怀里,没让她感觉安心, 反叫她如芒在背,就像已经被蛇衔在了口中,她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战栗着尖叫,肩背绷得很紧, 是一种不受她控制的应激的僵直状态。

幸好有司命星君的障眼法约束, 不然她现在一定已经又变成一团瑟瑟发抖的毛球了。

这种状态暮霜不是没有经历过, 她在飞升成仙之前, 在梅花山上只算得上是食物链的最底层, 经常会面临来自天上地下,各种各样天敌的觊觎。

当她被某一种捕食者的目光锁定时, 骨子里就会冒出这样的战栗,这是她的本能。

重烛察觉她抖得越发地厉害了, 慌忙往后撤开身躯,不知所措道:“对不起,我还是吓到你了。”

可没想到, 他才刚刚退开, 怀里温热的身躯便追着他的胸膛, 再次依偎了过来。

暮霜紧紧靠在他怀里,双手抱住他的手臂, 身体明明在不受控制地颤抖着, 却还为了顾及他的感受,故作镇定道:“你别走, 我不怕你, 真的不怕, 我就是有点冷,重烛你的身体为什么这么冷?”

她食了仙果,成了仙,在悬圃园中修炼了三百年,早已不是梅花山上胆怯的小雀,这一点小小的恐惧,她一定可以克服的。

先前她也害怕小黑蛇,跟它接触得多了,慢慢的不也不怕了么?就算小蛇趴在她的脑门上,她都没有在怕的!

重烛只是比小蛇大了一点点……嗯,大了很多个一点点而已。

暮霜用手心去捂他冰冷的手背,指腹下摩挲到手背嶙峋的蛇鳞痕迹,她动作顿了一顿,又若无其事地往他手腕滑去,说道:“重烛,我不看你,你让我摸摸你,多摸几次,我就会习惯了。”

她说话的时候,连声音都在抖,可语气又那么坚定,那么勇敢,轻而易举便安抚住了他胸腔里面那一颗彷徨无助的心脏。

她不会舍弃他,她会努力习惯他。

重烛悬着的心,渐渐安定下来,他手臂动了动,暮霜立即更紧地抱住他,急切道:“重烛,你给我一点时间,我很快就会适应的,我、我抖啊抖啊就习惯了!”

“阿霜,我不走……”重烛呢喃了一声她的名字,语气听上去不知是无奈多一点,还是心疼多一点。

覆在她眼上的手掌撤开,暮霜视野还未恢复,又听“刺啦”一声,紧接着有一片布巾罩来,遮住她的眼睛,在脑后打了一个结。

重烛撕扯下自己身上面料更为柔软的中衣袖口,覆在她眼睛上,说道:“我现在的样子还有些吓人,我们一点一点来,等你慢慢地重新接受我,不着急。”

暮霜在遮眼的布巾下轻轻眨了眨眼,乖乖点头。

重烛担心她这样蒙着眼胡乱摸索,反而会摸到更让她害怕的地方,遂托住掌下纤细的腰肢将她转过身来,握住手腕,引导着她的指尖落在自己身躯上。

他特意避开了身体表面覆盖蛇鳞的地方,先让她抚摸这具有别于从前的更加壮实的体魄。

暮霜被他牵引着手,摸到他腹部上一些清晰的肌肉轮廓,感受着掌心下随着她指尖的移动,而蓦然收缩的肌肉,再往上是他紧实的胸膛,一开始软乎乎的,被她摸了两下,那肌肉便又紧张地绷紧了。

“重烛,这就是你以前很想要的模样嘛。”暮霜笑起来,想起他以前也曾因自己长得不够高大,不够壮实,不能将她完全拢进怀里护住,而苦恼过。

现在,他的身姿更加挺拔了,肩背也更加宽阔,张开手臂就能将她完全裹进怀里。

他的身体确实跟五百年前不一样,摸上去的触感也与曾经不同,暮霜这般蒙着眼抚摸着,空白的岁月似乎都在她的掌心下渐渐填满,记忆中的少年在她脑海里逐渐长大,变成了现今的模样。

暮霜指尖抚过他线条明晰的锁骨,落在不断上下滑动的喉结上。

重烛重重吞咽一声,再也忍受不住这种甜蜜的折磨,低下头来,将脸贴进她温软的手心里,呼吸沉重道:“阿霜……”

冰冷的气息全吐在了她的掌心里,暮霜指尖蜷缩了一下,再次担忧地问道:“重烛,你的身体怎么这么冷?”

这么冷的情况下,他能好好地蜕皮吗?

“方才遇到几个天山派的修士,不小心吸入了几口寒气,不碍事,等回去天山,进温谷泉水里面泡一泡就好了。”

重烛眷恋地在她手心里蹭了会儿,直到脸上也显出蛇鳞痕迹,尖牙从唇缝之中漏出来,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她的手。

贴着重烛这么一会儿,暮霜的手指尖都要被冻僵了,她抬手搂住他的脖子,尽力将自己紧紧贴着他,想用用自己微薄的体温温暖他,说道:“这么冷,你现在还动得了吗?实在动不了,我可以请蛮蛮鸟把你背回去。”

不远之外,蛮蛮鸟听见自己的名字,用力地扑腾了一下。

重烛抬眸朝那里看去一眼,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7万字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独行醉虾
(文案末阅读指南必看!)确诊了离奇的绝症之后,沈暮云的生活越发诡异起来。一开始,是他的皮肤上长出了尸斑,医生说他的内脏在缓慢腐烂、融化、最终将变成一滩水。随后,莫名其妙的桃花开始变多。他先是收到诡异的告白信,上面用血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然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穷追不舍;还有新招的助手示爱,私人医生过分关怀……就连邻居家的大公狗,也每天眼巴巴等着他回家。白天,四面八方投来的窥探视线让他不堪其扰,
都市 连载 22万字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图样先森
[天之骄子的青涩追妻路]十七章后面修了一下bb们,看过的可以重看一下——8.10转入新高中的齐妙想从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安稳低调地混到高中毕业。 为此,她把自己变成了班里的空气,不说话、不交朋友,别说同班同学,就连任课老师有时候都想不起来班里有这号人。 直到某一天,隔壁班的同学告诉她,他们班的班草纪岑喜欢她。 消息传开,很快,整个年级瞬间认识了这位刚转来就将大名鼎鼎的纪岑同学给拿下的传奇转学生齐
都市 连载 24万字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2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