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呗,只要他还活着,总有等到那郑蝴蝶松口那一天。

霍少爷只看重结果,过程吃点苦流点泪,压根不算什么。

自打郑秋白坦白,霍峋哭成核桃眼儿那一晚过去,霍少爷比平时更殷勤了。

这些殷勤从前都是暗戳戳的,现在实打实是放在明面上来,做什么都要提一嘴对身体、对宝宝好。

吃坚果是对宝宝好,吃水果也是,吃人参鹿茸就更是了。

郑秋白有时候不愿意吃,因为明摆着他现在已经有了个藏不住的小肚子,衣柜里好几条没有活动扣的定制西裤都穿不上了,那可都是新衣服,买来没一年的。

再说了,郑爷是个精致的人,不愿意穿牛仔裤或者运动裤,只能管住嘴,外加使劲吸肚子。

这种时候,霍峋就会摸着他的‘小肚腩’,脸上浮现一种傻兮兮的幸福感,“这也没什么,我也有肚子,我们一起吃胖好了。”

郑爷眯起眼,伸手摸到这小子坚硬的腹肌,当即狠拧一把,威胁道:“你敢胖一下试试。”

郑秋白未来只打算养一个胖宝宝,绝不容许眼前出现第二个胖小子,有碍观瞻。

盈香铺面的装修要时不时去监工一下,看看进度,郑爷对他店铺的雏形也是满心期待。

霍峋却直接发话不许郑爷亲自去,“那地方都是粉尘油漆装修甲醛,对你身体不好,让阿良哥去,带上相机,给你拍几张照片来。”

郑爷:……阿良就算忠心耿耿,也不是这么使唤的。

“可我想去。”这是他第一家店,也得算是创业起家的第一步,很重要。

“想去就去呗,带个口罩。”来做客的叶聿风戳一块甜滋滋的西瓜塞进嘴。

他这段时间在市场部,都已经风里雨里往工地跑了,什么沙尘水泥灰,都没少往肚子里吸。

不过不打紧,人也没有那么金贵,吸习惯了就好。

霍峋不敢凶郑秋白,还不敢瞪口出狂言的叶少爷吗?

奈何叶聿风是一个不会看眼色的傻小子,眨巴着俩绿豆眼和他哥夫对视,谄媚道:“我这有全新的防尘口罩,叶伯给我塞的,我也没用,给你俩吧。”

“我谢谢你。”霍少爷咬牙切齿。

“不客气。”叶聿风‘嘿嘿’两声,转头看向郑秋白,“最近叶静潭看上了丘岳山那边的地皮,我听别人说,他还是要做小洋房别墅,但那块地皮不太好拿,起了几次冲突,你说,他怎么就一门心思做别墅呢?”

叶老爷子为了补偿这个儿子,拿出了两块二环可以做商品楼的地皮,比丘岳山那边的沙土地值钱的多,可叶静潭真是看都不看,视金钱如粪土。

“我怎么知道?”郑爷也不是叶静潭肚子里的蛔虫,他更懒得去揣测叶静潭为什么非要做别墅。

给郑秋白喂了一块西瓜,又利落伸手去接西瓜籽的霍峋顺嘴接话:“有执念吧。”

毫无疑问,叶静潭也知晓了上辈子相关的事情,应当也是做梦,他的梦无疑比霍峋的梦顺遂成功。

这样一来,面对不够事事如意的当下,叶静潭想要复刻梦中的成功就像霍峋想要避开梦里的失败一般,必然会成为一种难以割舍的执念,甚至是夜不能寐的心魔。

叶静潭的确生出了心魔,近来想要见到郑秋白比往常更为困难,他甚至主动在下班之后开车到金玉庭附近蹲守。

可当临近十点钟,他先见到那辆京字牌照的黑车出现,他的心就像被倒了一桶岩浆般咕嘟沸腾。

如果按照梦的指引,他现在不来见郑秋白,专心于手中的地皮,将项目做成功扬名立万才是正确的路径。

可是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尤其在见到霍峋理所应当同郑秋白甜蜜恩爱的时候,嫉妒的火焰更是将他烧的面目可憎。

这一切明明应该是他的,别墅区的地皮,霍峋的位置,郑秋白这个人,都应该是他的。

叶静潭不懂,郑秋白明明和他一样,对梦里发生过的事情很敏感。

这就证明郑秋白也有相似的感知,可为什么他总是推开自己,还转头扑进霍峋的怀抱?

这个迟早会被郑秋白忽视忘记的失败者,到底比他好在哪?

身份?地位?

可这些哪里比得上他和郑秋白彼此相持相携,共同打拼事业的默契与乐趣?

叶静潭恨得眼都红了,外加这一阵同丘岳山几个钉子户协商的事情都要他亲力亲为,是真的眼疲劳过度,遍布红血丝,成了个吓人的红眼睛。

叶聿风在家里看到他,都要皱着眉绕道走,“大晚上,你专门出来扮鬼的吗?神经病,吓死人了。”

叶静潭脚步一顿,血红的眼睛看向叶聿风,“郑秋白,还和霍峋住在一起吗?”

“叶静潭,你是不是真有病啊?我告诉你了,别再跟我打听他的消息,”叶少爷板起脸,不遗余力维护郑秋白的清誉,“你不要脸,他还要脸呢!别让我真把你当成变态打一顿!恶心!”

自打上次叶聿风在家里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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