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意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吃的按剂量放到郑秋白嘴边,“张嘴。”

“咳,我自己来。”

这种被当成残废的照顾,郑爷当然要抗争,而且家里还有孩子呢,让孩子看到他哥哥好似一个废人一般连吃药都不能自理,像什么样子?

霍峋不听,“你不知道该吃几个,也不知道哪个是餐前吃的,快张嘴。”

郑爷:……

“哥哥,这是你的早餐。”郑星星同样体贴,从厨房的灶台上把温过一遍的豆沙包和鸡蛋羹用托盘端了出来,放到了郑秋白面前的茶几上,都不用郑爷挪屁股到餐桌前。

一大一小将郑秋白挤在沙发中间,郑爷硬着头皮道:“……谢谢。”

看样子,郑星星并不觉得照顾哥哥有什么问题,他甚至还想和霍峋竞争上岗。

“哥哥快尝尝豆沙包,是昨天晚上我包的,早上刚蒸出来。”

郑星星一个小小孩,不仅会做菜,还很会做面点。

他蒸的馒头和包子,就跟外面早餐店卖的一般白嫩松软,里面的内馅也绵密香甜,红豆沙不腻,能咀嚼到颗粒感,是郑秋白喜欢的口感。

郑爷一口气吃了三个,胃口实在是好,霍峋还不忘给他适时送一口海参蛋羹,甜咸搭配着解腻。

见郑秋白吃的多,郑星星笑了,“我还会做糖饼,红糖包,哥哥喜欢吃,我就多做一些,冻在冰箱里,早上吃的时候,拿出来蒸一下就好。”

郑秋白赶紧拒绝,他把郑星星养在身边,可不是为了把这个孩子培养成一个厨子,也不是为了把自己喂成一个胖子。

“星星,你如果在家无聊,就出去玩玩,四处逛一逛。”不要总琢磨菜谱或者闷头看书。

郑星星这个年纪本来也就该是在外边四处撒野的岁数。

郑秋白每天都要去上班,周末还要去监督烟酒店的装修布局,实在是没时间带孩子出去野,再说他的身体也不适合在大夏天里四处又跑又颠的。

“我不在家,你想去哪,就让霍峋哥哥带你去。”

“我在家就挺好的。”郑星星笑笑,他一点也不想和霍峋出去玩,“我喜欢在家做菜,哥哥。”

郑爷头疼,这话他不信,先前叶聿风可说过,郑星星跟着他去游乐场时,表现得可开心可开心了。

郑秋白只能一个电话把叶聿风叫来带孩子,叶少爷现在也是小小的项目经理了,按理说很忙的,不过,谁让他现在是叶家未来独一无二的继承人。

赵淑梅又想着,花点钱让叶聿风再去商学院读书进修一下,谁叫这孙子需要深造的不单单是商业头脑,还有为人处世的心眼子和情商。

要说这商场上的事情,可以高薪聘请专业的人来把控,但作为董事长,要掌握一整个集团,没有情商和城府是万万不行的。

“可我压根儿不想去读书啊!”

在港湾靠建校费读两年硕士,都快把叶聿风读死了,他好不容易脱离苦海啊!

虽然上班忙起来累点儿,但至少没有导师课题deadline那么折磨人!

“放你去读书,是为你好。”

郑秋白能理解赵淑梅,叶聿风在专业能力上实在是不成器,就跟地主家的傻儿子似的。

眼下叶静潭没戏了,这小子那好不容易升起的危机感又烟消云散了,立人集团交到他手上,实在是难以保证未来。

霍峋哼声,“这也不是去读书就能解决的问题。”要他说,叶聿风才是天生的金玉蛋,无需努力,自有人养,且一看,就没有太多搞事业的头脑。

“哼,不带这么损人的。”叶少爷可怜巴巴,一把攥住郑爷的手,“哥哥,我愿意帮你带一辈子的孩子,你就来公司上班吧,求求你了!实在不行,董事长也你来当!”

“我不要。”郑秋白拒绝。

“哥哥哥哥哥哥!”叶少爷只有求人的时候,才会像一只抱窝的母鸡般咯咯叫。

霍峋一把拍开叶聿风的手,口型无声——滚。

叶少爷要流泪了。

郑秋白起身回屋换衣服,“一会我要去家具城订桌椅,你既然不去上班,就在家陪星星玩吧,天气凉快了,你们俩也可以出去逛逛商场。”

叶聿风摸了把小黑孩的后脑勺,“那不如我把他带家里去待几天。”

“也行,不过我给星星约了几个兴趣班的体验课,你要是把他带回家,还要记得抽时间送他去少年宫上课。”

“兴趣班?不是要好好享受暑假吗?”

“所以是兴趣班,不是补习班。”

郑秋白实在是怕郑星星把做饭和闷头看书当成生活里的唯二乐趣,整天闷在家里面不出屋,这个头再长不高了。

于是他果断给郑星星联系了少年宫安排的暑假兴趣培养班。

篮球足球游泳,葫芦丝手风琴竖笛,只要是少年宫有的,通通上一遍体验体验,最后郑星星喜欢哪个,就继续上哪个。

这样不仅能叫郑星星走出门去,还能让他交几个年龄近似的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潜规则[穿书]

潜规则[穿书]

鹿忘
【日更,段评已开,微博@鹿忘酱】【接档古耽《仙门第一话事人》求收藏】盛临意穿成书里罹患绝症又恋爱脑晚期的炮灰男爱豆,遭遇劈腿和主角队友的拉踩,英年早逝。盛临意穿来后先去翻病历,然后松了口气:我的病还能再抢救一下!放我治病,命要紧!经纪人冷笑:流量时代,做完手术谁还记得你?盛临意大胆提议:糊了我就去演戏!经纪人掏出知名导演沈顷哲的表情包:“演员是什么很贱的职业吗.jpg”。-金奖导演沈顷哲是出了名的
都市 连载 24万字
我徒弟可能有病

我徒弟可能有病

一只大雁
1.江见寒是个天命剑修。他情思迟缓,不通世故,虽生了副极好的皮囊,可总是一副神鬼畏惧的神色,令人敬而远之。宗门人苦江见寒久矣,为了让他换个目标折腾,宗主长老们百般哀求,终于令他收了个与他性格互补的小徒弟。这小徒弟天赋极强,望见江见寒便笑,看着江见寒时眼中熠熠,喊师尊时的语调甜滋滋令人满心欢喜,可江见寒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江见寒觉得,他这徒弟,可能脑子有病。拜师数日,小徒弟不来见他,四处卖丹。结伴外
都市 连载 57万字
就要神官男妈妈

就要神官男妈妈

温三白
【本文将于明天入v,届时将掉落万字更新,谢谢大家的支持~复健练笔文,如有不足之处还请多多包涵,mua~】大神官在与恶魔领主的圣战中身受重伤,正是诱惑其堕落的好机会。云自有接下了指定给她的该任务。她来到大神官疗伤栖息的小镇,伪装成对方失散多年的学生,开始其诱惑大神官堕落之路。可大神官是个圣人,大好人。他对云自有悉心照料,教导她高阶法术,帮她出头教训学院恶霸,为她缝补破损的衣裙,烹饪美味的食物,甚至提
都市 连载 12万字
死遁后冷面仙君变疯狗了

死遁后冷面仙君变疯狗了

耶耶笑
女主开局死遁,v后日更,更新时间每晚11:45前预收:《夫君弟弟求我疼他》文案放末尾,喜欢可收~本文文案:叶南徽被楼砚辞杀了十二次。第十三次,先疯的却是楼砚辞。1. 被楼砚辞杀了十二次以后,叶南徽终于认命了。 她不过是修仙文里,因嫉妒女主走上歧路,最终被男主所杀的反派女配。 所有人厌她、惧她又轻视她,一个恶鬼,怎么敢又怎么配喜欢上清风霁月的楼小仙君。 恶鬼和仙君天生不般配。 再来一次,她一口断肠红
都市 连载 19万字
穿到北宋捞苏轼

穿到北宋捞苏轼

七年玉
穿成苏轼的表哥,宋嘉树表示心累,因为他不是在捞苏轼这个表弟,就是在捞表弟的路上。苏轼:哥哥,救我!宋嘉树:来了,老弟!苏轼:哥哥,没钱用了。宋嘉树:给你给你,全给你。苏轼:哥哥,爱你(疯狂比心)宋嘉树:老弟,你以后能少怼点人吗?苏轼:不行,我可是苏怼怼。PS:【1:男主言情文,苏爽到爆炸。【2:有女主,1v1。【3:平行时空的宋朝,与历史有些不同。【4:日更到完结。【5:2024/6/18入v。
都市 连载 27万字
垂耳兔幼崽和大佬监护人

垂耳兔幼崽和大佬监护人

未悄
【推推完结文《帝国团宠凤凰奶啾》~】(每天12:00固定一更,根据评论区的热情程度随时掉落加更。期待大家热情!热情!)赛瑟纳林联邦百年铁律:禁止偷渡、贩卖、饲养垂耳兔。三岁半的小於小小一只,是雪白雪白的奶团子。可怜巴巴的幼崽被缺钱的父母卖给黑心贩子,在黑压压的走私船舱底部醒来,害怕地捂住自己的小耳朵。 星舰被执掌边防的联邦少将岑寻枝依法审查,蜷在一堆货品中的小於战战兢兢睁开眼,惊呆了。他还从没见过
都市 连载 4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