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围的目光悉悉索索的落在他的身上。

他身材挺拔修长,五官长得俊美,很多人似乎都在猜测他的身份,但碍于他自身带着矜贵的气场,没人敢上前说话。

超市的顶灯落在谢雍的侧脸上,在他微微垂下的黑色碎发上跳跃。最后,给那双冷白色的手指镀了层柔和的光。

“还有什么想吃的吗。”他拿出银行卡,声音有着超乎寻常的耐心,唇角微勾,“赶快去拿,我要付款了。”

“不是的。”我看着车子里几乎塞不下的东西,犹豫着开口。

他笑了,刷了卡,“那也行,吃完了我们再来买。”

这感觉……太奇怪了。

我抿唇,直觉告诉我,谢雍此刻的脾气和我曾经接触的他完全不同。

大脑深处,迟钝的雷达在响动着,似乎在提醒我,谢雍的不对劲。

在我心底,他傲慢,又有些过分的自信,从不会这样的“善解人意”。

他所想的,一定是他看到的,任何人向他解释都没用。

何况,我也不喜欢他用“我们”这个词,擅自定义我和他之间的关系。

超市的员工很体贴,将我们买的食物装入可回收降解的褐色纸袋内,放入谢雍的车中。

我坐在他的车子里,谢雍将车开到公寓楼下,十分自然的拎着那些食物,看向我。他知道,我这次根本无法拒绝他进入我的公寓,事实也如此,我妥协了。

刚打开门,我将鞋柜里余序的拖鞋拿出来,放在谢雍面前。

他看起来比余序高一些,但应该够穿了。

谢雍很克制,进来后没有任何东张西望的举动,他只在门口站着不动,看着那双明显和我脚上是情侣款的深蓝色拖鞋,眸色渐深。

几分钟后,谢雍微微俯身,换好鞋子。

我连忙示意他把脱--下的大衣递给我。

谢雍跟叶风麟那种满身都是大牌的穿搭不同,他的衣服和鞋子大多都是看不出牌子的定制款,或者格外小众高奢的款式,我一点都不敢大意,说不见这件平平无奇的黑色外套比我这个公寓的年租金还要贵。

“不可以进其他房间,只许在餐厅和客厅待着,吃完饭就走。”我把手机递给谢雍,告诉他。

他眼底毫无波澜,嘴角牵起很淡的笑意,穿着拖鞋在公寓的客厅走了走,“面积这么小,住的舒服吗。”

这间公寓自然无法跟谢雍那价值几个亿的中央公园的顶层公寓相比,我没有回答他,而是把超市买回来的食材分门别类的放到冰箱里。

我只当谢雍是好奇,压根没注意到他的视线从阳台上的花花草草,到沙发上正在充电的深灰色笔记本电脑,书架上跟余序专业相关的书籍,最后,是在壁炉上放置的我和余序的合影。

将鲜榨果汁倒入杯子,我把买回的肉饼煎热,吐司面包切好,不过短短几分钟,早餐就算做完了。

我有意打发谢雍赶紧走,却看他正盯着壁炉上的照片,他下颌线微微绷紧。

照片里,是我和余序去年到迪士尼乐园玩的合影,我们的头上戴着迪士尼的发箍,手里拿着冰激凌,我在余序的怀里,穿着浅白色的吊带裙,他的手搂着我的肩膀,很亲密。

“你男朋友。”谢雍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眉宇之间的情绪看不出来喜怒,却极有压迫感。

“……前,男,友。”我一字一句的说。

这没什么好遮掩的,谢雍和林知恩对这件事清楚不过,他们甚至知道余序是因为救了叶风麟才出的事。

只是对外我都宣称和余序早就分手了,我现在是叶风麟的女伴。

谢雍的眉目忽然有些冷,他忽然问我:“你喜欢叶子吗。”

我的眼睫微微一颤,缓慢而坚定地说:“我喜欢,叶风麟。”

谢雍笑了笑,不再友好,却有几分笃定的口吻:“好,你说的。”

他把照片放在沙发旁的桌上,“我饿了,吃早饭吧。”话音落下,好像就对这件事真的没兴趣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谢雍的口气比一开始冷了几分。

这种不容置喙的熟悉口吻,才让我松了口气,有种“这才是他”的感觉,他习惯高高在上,刚才对外的那一面,只是和他的议员父亲一样,习惯性的伪装罢了。

气氛有点尴尬。

谢雍这人,只慢条斯理的喝着果汁,品尝面包,都有种坐在米其林餐厅的闲适和从容感,挺直的脊背一如他的骄傲。

他拿起杯子,似是笑了声,“你没什么想问我的吗。”

我抬起头。公寓没开灯,房间里有些暗,谢雍的黑眸反而在这样的氛围下有种蛊惑感,他声音略显得低沉,“你这么喜欢叶子,难道不想打听点关于他的事情?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你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

谢雍似乎对我喜欢叶风麟这件事信以为真了。

我不想让他再生疑心,只好匆忙点头,我从餐桌拿过便利贴,迎着谢雍的目光,写下了问题。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7万字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独行醉虾
(文案末阅读指南必看!)确诊了离奇的绝症之后,沈暮云的生活越发诡异起来。一开始,是他的皮肤上长出了尸斑,医生说他的内脏在缓慢腐烂、融化、最终将变成一滩水。随后,莫名其妙的桃花开始变多。他先是收到诡异的告白信,上面用血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然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穷追不舍;还有新招的助手示爱,私人医生过分关怀……就连邻居家的大公狗,也每天眼巴巴等着他回家。白天,四面八方投来的窥探视线让他不堪其扰,
都市 连载 22万字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图样先森
[天之骄子的青涩追妻路]十七章后面修了一下bb们,看过的可以重看一下——8.10转入新高中的齐妙想从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安稳低调地混到高中毕业。 为此,她把自己变成了班里的空气,不说话、不交朋友,别说同班同学,就连任课老师有时候都想不起来班里有这号人。 直到某一天,隔壁班的同学告诉她,他们班的班草纪岑喜欢她。 消息传开,很快,整个年级瞬间认识了这位刚转来就将大名鼎鼎的纪岑同学给拿下的传奇转学生齐
都市 连载 24万字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2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