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矢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抢走了,放不了多久,久而久之,众人也认准松鹤先生的字迹,对他的手抄本趋之若鹜。

松鹤先生是在三年前第一次让人送手抄孤本来书斋的。

当时掌柜并未太在意,第一眼先是被那字吸引,尔后才注意到内容。

只是他才疏学浅,所学有限,并未知道这手抄本的内容是某个朝代的孤本,还是一名府城的举人来山平县访友,路过书斋时注意到,说出那孤本的名字,方才让掌柜知晓。

这举人在府城极有名望,是府城雁山书院的先生,他亲口验证的事,自然很快就传开。

最后那手抄孤本被举人花高价买走。

至此,松鹤先生也在县城这边出了名,甚至还有不少府城的人特地赶过来,就是想看看能不能再寻到松鹤先生的手抄孤本。

掌柜也是暗暗惊奇,不知这松鹤先生是何许人,居然知道这么多的孤本,甚至还能将其抄录下来。

要知道,历来孤本都是掌握在世族大家,旁人想借来一阅都难。

不少人暗暗猜测,或许这松鹤先生是某个名门望族的弟子,观其字,便知应是自幼便得名家指点,自成风骨,没个十几二十年,无法有这般功底。

再说那手抄孤本的内容,有些就连那些自诩书香门弟的家族都难得一见。

松鹤先生的身份也更加神秘,实在令人猜测不出。

也不知松鹤先生为何让人将手抄孤本拿到一个边境的县城卖,要是送去府城那些地方,这价格肯定不低。

当时买走手抄孤本的举人,也是捡了个大便宜。

后来掌柜就精明了,懂得给它抬价,纵使如此,求书的人仍是络绎不绝。

严秀才忙不迭地点头,“应该的,不过掌柜你们誊抄完后,松鹤先生的手抄本可要卖给我啊,我是要定了的!”

他已经决定,在书斋誊抄完之前,都要守在这里,以免被人抢走。

方秀才甚至还表示,如果掌柜不嫌弃他的字,他可以免费帮忙誊抄,如此也能先观看一遍孤本。

掌柜:“……”

几人径自地说着,完全忽略一旁的郁离。

郁离也没想到,一本手抄的书能引起两个秀才如此激动的争抢,突然意识到傅闻宵这抄书,不止是简单的抄书。

主要还是内容。

看那严秀才,都愿意花五十两来买了。

五十两啊!

来到这个世界,郁离还没见过这么多银子,郁家那九十两不算,摊分开来,一家才二十两。

她好像有些明白为何这个世界的人对读书那么看重,原来读书人真的很会赚钱。

幸好,掌柜很快就想起郁离。

现在他看郁离的眼神,可不是什么落魄的妇人,而是一个财神爷,还是和松鹤先生有关系的人,要不然时隔一年,松鹤先生怎么会让她送手抄孤本过来?

“姑娘,不知你和松鹤先生是什么关系?”他一脸和气地问。

那边对着手抄孤本爱不释手的两秀才也看过来。

先前他们没怎么注意她,以为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妇人,她身上穿着打扮极为朴素,甚至没有一件首饰,而且看着很瘦——虽然比一个月前胖了一些,但在正常人眼里,还是瘦的,一看就是家境不好的平民百姓。

这样的女子,不知和松鹤先生是什么关系?

没人知道松鹤先生的身份,他住在何处,为何将手抄孤本送到山平县这边卖。

有人倒是想探寻,可惜松鹤先生只出过两本手抄本,送过来的是一个四旬左右的妇人,对方啥都不说,看着有些怯懦,沉默得过分,根本就问不出什么,甚至最后大伙儿因为当时没太在意,是以没能拦着人问。

郁离已经明白这“松鹤先生”就是傅闻宵,应该是他抄书时所用的另一个名字,相当于笔名之类的。

看这些人激动的样子,她自然也不会说,省得他们去打扰傅闻宵。

傅闻宵身体这么弱,可经不起打扰,人都要死了,就让他在生命的最后安安稳稳地渡过。

她直接跳过这个问题,说道:“掌柜,这书多少钱?”

掌柜正要说话,那边的严秀才就说:“我出一百两!”说到这里,他有些不好意思,“一百两是不是太少了?”

这可是手抄孤本,光是孤本这两字,就不止值一百两。

历来每有什么孤本现世,都会引来文人墨客争相哄抢,甚至有时候能卖到千两银子都有。不过这是手抄本,自然不会这么贵,可松鹤先生这字实在太好了,总觉得光是这墨宝就值得收藏,更不用说它的内容。

郁离先是一惊,正要说话,就见掌柜马上道:“不行!”

他转头朝郁离笑了笑,温声道:“姑娘,松鹤先生的手抄孤本素来珍贵,您若是相信我,我可以将它送去府城那边拍卖。”

自从松鹤先生的手抄孤本名声大噪,求它的人极多,若是送去府城的文人聚集的拍卖会,甚至能抬价到三四百两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7万字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独行醉虾
(文案末阅读指南必看!)确诊了离奇的绝症之后,沈暮云的生活越发诡异起来。一开始,是他的皮肤上长出了尸斑,医生说他的内脏在缓慢腐烂、融化、最终将变成一滩水。随后,莫名其妙的桃花开始变多。他先是收到诡异的告白信,上面用血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然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穷追不舍;还有新招的助手示爱,私人医生过分关怀……就连邻居家的大公狗,也每天眼巴巴等着他回家。白天,四面八方投来的窥探视线让他不堪其扰,
都市 连载 22万字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图样先森
[天之骄子的青涩追妻路]十七章后面修了一下bb们,看过的可以重看一下——8.10转入新高中的齐妙想从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安稳低调地混到高中毕业。 为此,她把自己变成了班里的空气,不说话、不交朋友,别说同班同学,就连任课老师有时候都想不起来班里有这号人。 直到某一天,隔壁班的同学告诉她,他们班的班草纪岑喜欢她。 消息传开,很快,整个年级瞬间认识了这位刚转来就将大名鼎鼎的纪岑同学给拿下的传奇转学生齐
都市 连载 24万字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2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