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霄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老手机电池越来越不经用,他现在都不怎么敢玩了,下了自习回家才发现小群里一串未读。

秦之烨这人忒离谱,嘴上说自己不像邵明曜那么不讲理,结果转头就去给邵明曜通风报信,还是在所有人的群里。

【秦枝叶:@smy 死哪去了,出来。】

【秦枝叶:@smy 小高二让人揍了,你知道不。】

【smy:?】

【秦枝叶:嘴角肿了,好像还破了,其他地方有没有伤不知道。】

【鱼肚白:得有吧,学弟身手不至于让人上来就伤了脸。】

【秦枝叶:我靠有道理,估计是一场恶战。】

【秦枝叶:到底是谁他妈这么不开眼,我们天天好好学习招谁惹谁了!】

【鱼肚白:要不你问问方威?不过我估计不是咱们校的。】

【秦枝叶:嗯。@smy 你死了?】

林晃一目十行地往下拽,把一百多条消息拉到底,邵明曜从头到尾只发了那个问号。

后面两天,林晃刻意躲着,但秦之烨就像脑袋上安了雷达,总能在食堂逮住他。

周四撸他袖子看胳膊没伤,草草放过了,结果周五他刚摘下口罩吃饭,秦之烨又冒出来了,脸色凝重道:“你到底惹谁了,怎么嘴一点都不见好?”

林晃面无表情开口:“口角炎复发。”

他说完,不等秦之烨再问,立刻点开群聊。

【lh拍了拍smy】

【lh:口角炎了。】

邵明曜很快回复。

【smy:看见了。】

林晃把手机在秦之烨面前一晃,“信了?”

秦之烨僵住,半天没想出应对之策,只能一眼接一眼狐疑地瞟着他嘴角。

终于吃完戴回口罩,林晃还没自在两秒,秦之烨忽然又道:“不对啊,你俩不是这周都没碰面么。”

林晃看他一眼,“白天没。”

他喉结滑动了两下,好一会儿才垂眸慢道:“晚上偶尔见见吧。”

也不能说偶尔。

真偶尔,口角炎哪能一直不好。

邵明曜是属狗的。

林晃扭头透过食堂的窗子看着外面抽出枝条的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他的世界一片寂静,或许因为白天学得太专注,像比从前更寂静了。

那些不为人知的、每晚在坡街上短暂而隐秘的波澜,都被包裹在这片表面寂静之下。

他看了一会儿,感觉脸在升温,便匆匆起身离开。

快步走出食堂才想起自己戴上了口罩,于是又无所谓地放慢了步子。

天还没彻底暖,但日头已经很大了。

林晃眯着眼在太阳下站了一会儿,决定放弃周末的理发计划。想让头发再长长一点,最好把耳朵也遮住。

垂眸拉了一下本来就在顶端的校服拉链,还得买件高领的薄卫衣穿。

周五晚,林晃把自己从卷子山里放出来一会儿,踩着线把决赛稿交了。

老手机开网页很卡,上传资料花了半个多小时,按下“提交”后转了足有一分多钟才显示成功,然后电量就在他眼皮子底下从30%一下子掉到了8%。

林晃推开椅子起身,站到窗前,看着夜色下宁静的庄家小院。

许久,他点开手机备忘录。

备忘录里满当当,全都是庄心眠当年留下的,设计灵感、购物清单、家里店里的水电杂费、偶尔还有几条日记似的碎碎念。

林晃从来只是看,看到每一条都能背下来了,这还是第一次动手建了一条新的备忘录。

他双手攥着手机,默了好一会儿,才一字一字地打下——

妈妈:

决赛的设计稿交了,用了我自己的。没有找到您的手稿,但我尽力了。

新眠蝶现在特别好,已经不需要搭着比赛的噱头。不用挂念。

我也,大概比从前更好了一点吧。

多了一个人。

叫邵明曜。

——晃晃。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御厨传人的小镇饭馆 [美食]

御厨传人的小镇饭馆 [美食]

姜逗
求预收《我靠卖零食闻名全球[美食]》凭借一手好厨艺名扬四海的御厨传人夏小袁意外穿越到现代,原身因过度劳累猝死,留下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家伙。为了照顾两个小孩,夏小袁决定留在海边小镇继续经营姐姐的小饭馆。小饭馆刚开张,客人寥寥无几。后来,小镇上的人们都知道临港老街有一家美味的小饭馆。“我们临港老街的夏记小饭馆比城里的饭馆还要好吃,那红烧肉是真的是绝了,入口即化,鲜香无比。 ”“夏老板,你做的东西实在太好
都市 连载 6万字
热血番但学业繁忙

热血番但学业繁忙

坐摇椅的猫崽
中二少女与精怪们的结缘日常。热血冒险的同时要牢记一点,拯救世界是大人的事,小孩子要以学业为重。小日常一上午最后一节课是最难熬的,林书渝默默捂住不断打鸣的肚子,哀怨地看着不断飘出的火锅香气的化学书。下一秒,拇指大小的小书灵却嘿咻嘿咻地端着盆从书里钻出来,高声邀请道“林姑娘,我们今天吃锅子哦,这份给你。”呜呜,小书灵,她错怪你们了。小日常二毛绒小汤圆舒坦地靠在纸巾盒上,边盯着电视上的狗血电视剧看得津津
都市 连载 0万字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冰水中的鱼
《我有一张始皇脸[秦]》 身为寡妇村的未来扛把子,死了一回的李然只想不顾一切的好好活下去,找个貌美听话的相公,生养几个小崽儿。她相信凭借自己日后无与伦比的大长腿,以及英俊到人神共愤的脸蛋,定能找到好看的相公。毕竟每每看到自己..
都市 连载 185万字
在全员主角世界吃瓜看戏

在全员主角世界吃瓜看戏

羽轩W
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预收《路人她只想过平静生活》专栏可收藏!本文文案:我叫阿言,从小到大,我都能看见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小学时,新来的邻居谭姨家有着一对全能天才龙凤胎,头顶有着“绝世天才小宝贝”的光环,三岁倒背如流英汉大词典,五岁精通中西乐器,七岁黑进某国数据库......而我,从小就在这样的别人家孩子身边长大,惨无人道,惨绝人寰,惨遭对比。为了逃离别人家孩子的对比,中学我特地报考了私
都市 连载 10万字
金屋玉笼

金屋玉笼

去蓬蒿
青蘅最开始只是个小丫鬟除了美得邪性的脸蛋一无所有因着主人家几个少爷争相抢要老太爷动怒将其配给马奴马奴生得高大青蘅随意嫁了后撞见王爷、皇帝……成了王妃、贵妃……一路往上——万人迷玛丽苏风味娇宠狗血文,主动上位与被动强取豪夺并存【预收】《路人甲逍遥远去!》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路人甲,除了过分美貌之外,没有什么别的稀奇之处。当逆袭流主角中了一剑,倒在地上血流汩汩时,路人甲从主角身边走过。当美强惨反派惨遭
都市 连载 12万字
始乱终弃了黑莲花男主后

始乱终弃了黑莲花男主后

布丁琉璃
【文案一】晏琳琅曾是众星捧月的仙都少主,可惜生来就被种下“情花咒”,春心泛滥,注定要成为逍遥境里一颗惊世骇俗的恋爱脑。按理说此咒也没什么凶险,无非是让她控制不住多情一点,见色思迁一点,捡了个漂亮的小可怜做竹马后又抛弃他,转而迷上了根骨绝佳的仙门第一剑君。却不想那心灰意冷的竹马挥剑斩情丝,原地顿悟飞升。而她光霁月明的未婚夫却手持长剑,眼睁睁看着她死在杀阵中,受万剑穿心之痛。关键之时,晏琳琅不得不以血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