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醉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穷二白,还是沈暮云介绍他来了这个画廊,薪资虽然不高但胜在清闲和包吃包住,所以他平时住在画廊二楼的隔层,去他的房间要爬那种最传统的梯子。

沈丁邀请完,自己又觉得过意不去,赶紧补了一句:“没事,或者我马上下来,我们去外面……”

沈暮云道:“好,如果你不介意。”

沈丁愣了一下。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笑容灿烂得极具感染力,仿佛得到了最至高无上的荣耀。

“不介意!”他说,“欢迎前辈。”

梯子已经非常老旧,踩起来还会咯吱作响。沈暮云因为作画的原因经常爬上爬下,爬起来很熟练。

一上来便是阁楼。阁楼的天花板虽然低矮,面积却不算太小,有一室一厅那么大,带独立的卫浴和简易版厨房,其中一整侧的墙都是玻璃,采光很好,一个人生活绰绰有余。

可以看出来,沈丁花了很多功夫来布置这个小家。

墙上高低错落挂满了各式各样的油画,木质地板打扫得一尘不染,一米八的大床被阳光照得蓬松又柔软,床对面是一整面墙的白色幕布,晚上可以关了灯窝在床上看电影。床的旁边放了双人的懒人沙发,再旁边还摆着极具设计感的深红色酒柜,酒柜里满目琳琅各色酒瓶……全是空的。

酒柜旁边,居然还塞了一个顶天立地式的大书柜,里面密密麻麻堆满了艺术类书籍,和学校图书馆一样严谨地做了分类标签。

沈暮云慢慢打量四周。

他很喜欢这里。

这种低矮的、封闭的、被杂物塞满的空间让他感到很安全。晚上在这种地方睡觉,一定能睡得很沉……

“喜欢吗?”沈丁在他身后问。

沈暮云回过头,正对上一双专注的眼睛。这双眼睛长得毫无攻击性,双眼皮,圆瞳孔,让他想起邻居家的大黑狗。

所以,即使沈丁用极为炙热的目光注视他,他依然感到很放松。

他在房间里走动一圈,不吝啬自己的夸赞:“非常漂亮的房间,我很喜欢。”

沈丁看上去非常开心,声音也轻快许多:“想喝牛奶还是橙汁?”

沈暮云看了眼酒柜,笑道:“我以为你会请我喝酒。”

沈丁很认真地否决他的提议:“酒不行,你身体不好,不能喝酒。”

“那就橙汁吧。”

沈丁打了个响指,快乐地哼起小调,去厨房给沈暮云倒来橙汁,道:“我洗个澡,云哥,你可以随意逛。如果困了,先睡一觉也没关系。”

沈暮云点头:“等你。”

沈丁快步进了浴室,里面很快响起哗哗的水声。

浴室门是磨砂的。

暖色的灯光从里面透出来,清晰映出年轻男性极具张力的身体轮廓。沈暮云喝了一口果汁,无意间瞥到磨砂门,立刻尴尬地挪开视线。

他没有在别人家闲逛的习惯,只是规规矩矩坐进沙发,一边等待沈丁洗完澡出来,一边细细打量墙壁上的画。

一共十五幅画,全部是人像油画,明显出自沈丁之手。

他虽然说自己不擅长画人物,但这里每幅画都画得很生动。画中的人物侧着脸,或坐或站,或笑或哭,形象各不相同,却全部注视着同一个方向。

正是沈暮云坐下的那个方向。

沈暮云看着看着,忍不住感到浑身不自在。

不知是不是因为画得太逼真,他竟觉得这十五幅画里的十五双眼睛都真实存在着,正以画布做掩饰,朝他光明正大投来偷窥视线,像是要在这里构建出无形的蜘蛛网……

他不确定自己的精神状态是否稳定,只能一口喝光杯子里的橙汁,强迫自己挪开视线。

不能看墙壁,无处可去的视线只好重新落在浴室门上。

水声哗哗,沈丁心情很好,边洗边哼着走调的歌,映在门上的影子动作轻快,年轻又生机勃勃。

沈暮云盯着那道模糊的身影,长长吐出一口气。

歌声让他安心。

或者说,沈丁让他感到安心。

应该多交点朋友,他想。他欣赏沈丁,他们一定能成为真正的好朋友。

沈暮云攥紧空杯子,眼也不眨看着那道身影,有些紧张地想着交朋友的步骤,却遗憾错过了掩盖在水声和歌声之下更细碎、更诡异的声响。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重生之我要红

重生之我要红

陈戟
秦尤这辈子都想红想得发疯。但她长得太普通。她演了十年平平无奇的配角龙套,终于另辟蹊径,靠一个疯狂恶毒的丑角给全国观众都留下了印象。哪怕留下的不是什么好印象。她终于红了。但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红吗?她死了。但她又重生在了一个貌美绝伦的少女身上。少女拥有一张对娱乐圈来说堪称完美开局的脸庞,却因为渣男的背叛与全网黑而选择了一死了之。于是秦尤再来不及关心自己的死亡,她痴迷地摸上了镜中近乎完美的脸庞——有了这张
都市 连载 67万字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祂们为何都这样看我

独行醉虾
(文案末阅读指南必看!)确诊了离奇的绝症之后,沈暮云的生活越发诡异起来。一开始,是他的皮肤上长出了尸斑,医生说他的内脏在缓慢腐烂、融化、最终将变成一滩水。随后,莫名其妙的桃花开始变多。他先是收到诡异的告白信,上面用血字密密麻麻写满了“我爱你”;然后是一起工作的同事穷追不舍;还有新招的助手示爱,私人医生过分关怀……就连邻居家的大公狗,也每天眼巴巴等着他回家。白天,四面八方投来的窥探视线让他不堪其扰,
都市 连载 22万字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全天下都以为朕会亡国

昼眠梦君
我叫郦黎,是个皇帝。穿越前,我发小一般都管我叫Lily。九五至尊的位置很硬,还冷,坐在上面只能看到一班大臣战战兢兢的屁股。作为一个被奸臣把持朝政的傀儡皇帝,我每天上朝只能做三件事:点头、打哈欠,和数今天还剩下几个屁股。我想念我的懒人沙发了。也很想念发小。天下战乱,十一路义军烟尘直逼皇城。他们都打着勤王的旗号,而我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傀儡皇帝。只能尽可能地在奸臣的魔爪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京城百姓做些好事
都市 连载 45万字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再告白一次又如何

图样先森
[天之骄子的青涩追妻路]十七章后面修了一下bb们,看过的可以重看一下——8.10转入新高中的齐妙想从第一天起就下定决心,要安稳低调地混到高中毕业。 为此,她把自己变成了班里的空气,不说话、不交朋友,别说同班同学,就连任课老师有时候都想不起来班里有这号人。 直到某一天,隔壁班的同学告诉她,他们班的班草纪岑喜欢她。 消息传开,很快,整个年级瞬间认识了这位刚转来就将大名鼎鼎的纪岑同学给拿下的传奇转学生齐
都市 连载 24万字
他的暗卫

他的暗卫

女王不在家
她是暗卫,名三十七,后来被宁王赐名青葛。那日她险些丧命,前往庄子养伤,途中却被人找上,说她长得和她家小姐外貌相似,那小姐身体不适,请她代小姐成亲,瞒过夫婿,为期五个月。那人给她银票,很是丰厚的一笔。青葛贪财,应了。可她怎么也没想到,那千金的夫婿,竟是她的主人宁王殿下……幸好暗卫的脸,天知地知自己知。她侥幸瞒过宁王,小心扮演王妃一职。 宁王生得昳丽绝艳,但性情暴戾。某日,因追查叛徒,宁王严审府中死士
都市 连载 62万字
第一次做人

第一次做人

雾十
顾临临上辈子是只猫。是一代权相顾非臣的猫,人人都说顾相弄权欺世、不近人情,早晚有天会不得好死。但只有顾临临知道,阿爹会在四下无人时,摸着它油光水滑的毛毛轻声说:“谁是阿爹最可爱的宝宝啊?是我们临临啊。”这辈子骤然变成人类幼崽,三头身,两脚兽,顾临临小朋友被吓的手足无措。下意识就用一双小肉手拽住了路过叔叔的西装裤腿,想要求救。结果一抬头才惊喜发现:是爸爸啊!无cp,人类幼崽文,主亲情向。爸爸就是上辈
都市 连载 3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