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行醉虾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他们约在大学城附近的高档西餐厅。

沈冰三个月前才入职a艺大,为人高冷,不怎么参加教职工活动,再加上他在表演系、沈暮云在油画系,两人可以说毫无交集。

到餐厅时,沈冰比他来得更早,正坐在约好的位置上看菜单。

天气越来越暖,他只穿了亚麻材质的浅色衬衣,和亚麻色的头发很配,衬得皮肤非常白皙。

沈暮云已经不怎么记得他的模样,花了几秒才确认那人的身份,走近打招呼道:“沈老师,你来得好早。”

沈冰从菜单里抬起头。

上次见面是在昏暗的车厢,沈暮云头晕目眩中并没有看清沈冰的模样,此时再看才发现——他长得极为出色,五官不像沈乙那样坚硬立体,也没有沈甲的阴柔,气质冷而不锐,正好介于两者之间,清俊得恰到好处。

尤其是……鼻子。

鼻子格外标志,鼻头秀气,鼻梁挺拔,完全可以做美容医院整形的样本。

沈暮云不由自主地看了他的鼻子几秒,然后听到他用清冷的声音开口:“我建议你换一个称呼,不然这里会有两位沈老师。”

沈暮云回过神,意识到自己有些失礼,很快挪开视线看向杯子里插的玫瑰花。

……等等,为什么会有玫瑰花?

这个念头刚一产生,沈冰仿佛有读心术,道:“每桌都有,这家店就叫‘玫瑰与酒’,你定的店。第一次来?”

沈暮云抬眼看了看四周,确实每桌都插了花。他有些尴尬地岔开话题:“是的,我也是第一次来。沈老师,你希望我用什么样的称呼?”

对面人沉默两秒,道:“我年纪比你大,可以叫我哥。”

沈暮云:“冰哥。”

这个称呼似乎和他想要的“哥”不太一样,沈冰的嘴张了又合,但最终没说什么,只是点头称呼沈暮云为:“小暮。”

把称呼定下来,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拉近了不少,沈暮云朝同事笑了笑:“好久不见,谢谢你上次送我回家。”

沈冰也礼貌性地笑了一下。

他一笑起来,脸颊处竟然出现了两个小梨涡,整张脸瞬间犹如融化的冰山,给冷清的气质平添了几分灵动之感。

沈冰招招手,叫来服务员,直接把两人份的菜一起点了。

点的都是沈暮云爱吃的。

点完,两人短暂对视,沈冰极为坦然地替他倒了柠檬水,坦然到让沈暮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始告白信的话题。

犹豫间,沈冰先开了口,道:“我虽然在表演系,但看过你的画,画得非常精彩,所以前天的回答并非奉承。”

沈暮云略感吃惊:“哪一幅?”

沈冰:“关于怪物的。”

怪物……他的画作似乎多多少少都跟怪物有关系。

沈冰继续道:“长着深绿色眼睛、有两条尾巴的怪物盘旋于桂花树上,月光把它的鳞片照得像细碎白银一样美丽。穿着睡衣的影子藏在花园灌木丛中,悄悄欣赏怪物的身姿,仿佛他们是一对因为物种不同而无法相恋的爱侣。我很喜欢这幅画,非常静谧、温馨、浪漫。”

沈暮云很快想起来是哪幅。

他被他的描述惊得微微张嘴,欲言又止:“……”

沈冰微微歪头:“不对吗?”

沈暮云沉默许久,从手机里找到画的照片,向对面人确认:“你指的是它?”

沈冰肯定道:“没错。我非常喜欢它。”

沈暮云看了一眼自己五年前画的作品。

那段时间是他精神状态最差的时候,画布上用了大量阴沉的冷色调,底色是深深浅浅的蓝,在蓝的基础上用暗红色勾出扭曲的、似人非人的形体,形体的五官直接被简化成三个尖叫的深蓝色黑洞,形成让人毛骨悚然的视觉冲击。

这幅画曾拿过某个意识流派的奖,沈暮云还记得很多对它的评价,基本都是“诡异”“潜意识”“超自然”……等概念性描述词,从未有人能详细讲出他画的是什么。

但沈冰看出来了。

他说里面有月亮、桂花树、银色的怪物,以及藏在灌木丛里的人。

沈暮云的心脏缓慢收紧,一股奇妙的情绪笼罩过来,让他的感官变得很迟钝,眼前又开始浮现梦境里的幻觉画面。

“你说得很正确,”他情不自禁道,对陌生同事莫名产生了倾诉的欲望,“我确实画了银色的怪物,但躲在灌木丛里的人并非是祂的爱侣,而是被怪物虏获的猎物。他在恐惧中绝望地跳下桂花树,被枝丫割破了皮肤,腿也摔断了,身前是紧锁的花园门,身后是穷追不舍的怪物,血流得到处都是,血让怪物更兴奋……而他已经无处可逃……”

放在桌面的手开始发抖,沈暮云的声音越来越轻,瞳孔扩得很大,几年前的画迅速将他拉入了作画时的情绪。

沈冰的脸色在他的描述中越来越古怪。

但沈暮云已经沉进自己的世界,没有发现同事的异常。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我装的但她真疯[快穿]

我装的但她真疯[快穿]

睡牌山泉
【新文快穿(和偏执死对头真香)同步已开】【预收快穿《白月光还是死了好》等你收藏~】世界的女二,对于主角团一心付出,最后却落得个一无所有的悲惨结局。姜梨的任务,便是去爱护这份常被人忽略的付出与爱意。没想到绑定系统时,意外发生了——她误绑定了病娇系统!!名其曰:姜梨必须以病娇语录向女二表达爱意。“请宿主含情脉脉地对任务对象说,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当我的宝贝。”“请宿主在当下湿身条件中对
都市 连载 265万字
七十年代的作精白富美

七十年代的作精白富美

福红妆
接档文《娇软美人在年代文里躺赢》求收藏。苏好好的姨妈常说: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苏好好深以为然! 她高中毕业经历了下乡风波后,进了国营饭店当服务员,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一心想着攀高枝。苏好好千挑万选相中了心思单纯的大院子弟江宿,前脚刚结婚,惊天噩耗传来,江宿是个假少爷,并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迎回了真少爷。真少爷成了江家的心头肉,把他们两口子赶出了大院。苏好好在离婚找下家和不离婚继续过之间疯狂摇摆,看
都市 连载 47万字
福晋已经三天没打我了[清穿]

福晋已经三天没打我了[清穿]

酒筝
淑婳厌倦了没得吃喝的末世,就连是木系异能在这恶劣的环境也种不了粮食,一个个相继饿死,也包括她,一朝穿进了清朝,成为失宠无子的五福晋。 被称‘心性甚善,为人敦厚’的五阿哥宠爱侧福晋,将福晋的脸面尊严踩在脚下任由他人践踏。 为此,淑婳表示她掌管后院、手捏嫁妆,只想吃吃喝喝。 不料原身有个愿望非要她实现,原身一辈子没做过母亲,非要她生几个孩子,不然就不肯将身体让与她。 那怎么行?她的鹌子水晶脍、板栗烧野
都市 连载 28万字
山主之女

山主之女

藤萝为枝
【日更,暂定23点更新,有变动会请假或通知】升平十四年冬,王朝罪臣越之恒,被处以剜肉剔骨的极刑。玄铁囚车之外,无数百姓来目送这个满身罪孽的年轻权臣赴死。湛云葳亦身在其中。她不远万里送他最后一程,却只为救另一个人。她那时并没想到,冷眼看这位罪孽滔天的前夫赴死,会成为后来春日埋骨前,困住她、让她夜夜难眠的憾事。*前世不幸成为这位“王朝鹰犬”的夫人,云葳本以为日子煎熬。但知她不愿同房,他于仲夏传书,字字
都市 连载 40万字
穿成霸总文里的男保姆后,成了他小婶

穿成霸总文里的男保姆后,成了他小婶

噤非
乔攸作为职业评书人,资方大爹为了宣传文改剧总要找他指点一二。他对着某本耽美霸总文内心疯狂吐槽一夜,穿了。穿成霸总家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某帮佣,却收获性♂感蕾丝女仆装。乔攸:谢谢,很喜欢。[咬牙切齿]原主虽拿的是路人甲剧本,却贯穿全文不可或缺。喜怒无常是霸总标配,一言不合化身餐桌粉碎机。佣人任劳任怨累死不要紧,还要抽空嗑一嘴:只有小受才能触碰到霸总逆鳞!乔攸不理解,为什么不把桌子换成大理石?是因为不喜
都市 连载 49万字
暗室婚书

暗室婚书

慕义
(日更中,下本《婚后宽纵》《脱钩》求收藏~)【温柔清冷女明星】vs【沉冷矜贵京圈大佬】男主上位/先婚后爱小甜饼/她是他的蓄谋已久【1】霓音自幼温顺柔静,直至高中时喜欢上了宋詹,人生第一次违抗长辈,推掉了她和贺家从小定下的婚约。宋詹耀眼如清风霁月,成为当红偶像,霓音意外入圈成为新晋小花,终于和他走在一起。本以为迎来甜蜜爱情,她却发现真心错付,从头至尾只有欺骗。那天大雪纷飞,她果断提出分手,泪眼朦胧间
都市 连载 3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