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块瓜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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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翻完了原身和经纪公司的合同与这个世界的所有法典。
结果让林听溪没想到的是,这破东西根本就不需要她去花费什么额外的心思进行什么高明的操作,而是连“寻找合同里边边角角隐藏的埋坑漏洞”都不需要的、直接就能根据合同本身最明面上的条款来轻而易举的解决这件事情。
——这全网黑的局面完全就是公司那边的责任嘛。
甚至当初袁南逐想和原身炒cp以此来吸她的血这件事在原身以“不利于彼此未来发展”为由婉拒后,袁南逐那边的经纪人还联系过周健,试图越过原身直接和他盖棺论定,只不过周健嫌弃袁南逐当时太糊咖所以直接拒绝了——而这个二次拒绝的锅在后来自然也是都被袁南逐一起给扣到了原身的头上。
也就更显得这公司歹毒。
所以林听溪直接的反过来让垃圾公司赔自己八千万的损失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可是,宿主你怎么就确定他们一定会给你打钱呢?】
“我不确定啊。”林听溪无所谓道。
她说过了嘛,私了不行那就走法院开庭,反正她这事从头到尾她理法皆占。
就是这笔钱到手早晚的问题而已。
当然,走法院那边对方的律师可能会竭尽全力把这笔赔偿金额缩水再缩水,但林听溪也不在乎。
八千万的赔偿少一个子儿她都会反手继续走新的程序送他们进去吃免费盒饭,敲诈勒索在这个世界也是刑事犯罪呢。更别说还是这么大的金额。
另一边。
筑梦娱乐公司。
被林听溪挂电话后,周健沉着一张脸,凭借着记忆去搜索林听溪口中的那几个数字对应的法律的具体内容。
看着检索出来的刑法三百五十八条的名字是组织卖/淫罪,男人本就阴沉的脸色顿时变得更黑,而这简短的五个字也让他知道另外的几条民法典是什么内容都不重要了——仅仅是这一条就已经足够致命。
林听溪到底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难搞了?
周健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但看看手机屏幕上的“组织卖/淫罪”几个大字与刚刚电话中林听溪清晰无比的逻辑思维,还是咬着牙到了顶层去找公司老总。
林听溪张口要的金额实在太大了,别说是八千万,就是八百万他也不可能自己随随便便的就做决定。
路上顺便的把林听溪说的另外两条民法相关的法律也一起搜了出来以一起汇报——这几条虽然看着都要钱,但相对于刑法那个重量级倒是真的还好了,基本上涉及的都是合同违约责任相关以及需要赔偿损失的内容,只能说……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他们公司是真的会被拿捏的死死的。
但即便到了这个地步上,周健也不觉得自己有毛病,这个圈子里都是这样,谁他妈的能想到会杀出来林听溪这样的不按默认潜规则出牌的怪胎啊?
老总办公室中,听着周健复述刚刚发生的事情,看他赔笑着问自己林听溪这件事该要如何处理。
“怎么处理?”老总冷笑一声,“呵,她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你还问我怎么处理?”
“您的意思是……”周健小心翼翼地问道。
“给她。”老总冷着脸盖下公章,让周健拿着单子去财务那边。
待周健离开以后,才黑下脸,满脸阴鸷,目光阴冷,林听溪,这笔账他记下了。
胆敢从虎口夺食,小姑娘勇气可嘉,但也要看看自己吃不吃得下。
……
很不巧的,林听溪和面上云淡风轻、心里早已咬牙切齿给她打赔偿金的公司老总一样,同样也没有想着要轻易放过公司。
就算是暂且不提周健威胁她,要她陪酒、卖/淫的事情。
林听溪的手中仍然是握着一个能够对垃圾公司那边造成一击必杀的大杀器。
——偷税漏税。
此前整理情报的期间,除开翻阅原身那些相关的资料,同时的林听溪也顺手去企业税务查询软件上搜索了她的签约经纪公司的纳税情况。
这一搜果不其然的就出现了惊喜。
筑梦娱乐公司的去年所填报的税额,竟然连“她自己”去年一个人为公司赚来的钱的数字的税都没交够。
这参考的还只是她用自己的商业合同和经纪公司的合同上所写的分成进行的粗略计算的不完全数字。
更别说筑梦娱乐公司可不是什么小作坊,能称之为“摇钱树”的艺人一抓一大把呢。
所以在挂断来自周健的那通电话之后,林听溪就立刻争当热心群众的吩咐系统把之前自己浏览过的那个筑梦娱乐的去年税务页面截图和自己的经济合同分成那页以及一堆去年的商业合同打包发送给税务局的举报邮箱。
以她的名义进行实名举报。
本来在她的计划里这件事倒也没那么快,要稍微顺延一点的,但筑梦公司都上门给她找不痛快了,那林听溪也只好率先让他们更不痛快了。
毕竟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八千万这么大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