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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暮黎坐在破落小院的破竹椅上,足足等了三天三夜,老媪才黑着眼圈从屋里出来,神色是既疲累,又兴奋。

一根漆黑长鞭盘卧在她手中,泛着很特殊的幽幽光泽,而她看它的眼神,就像她难产生下的婴儿,递给金暮黎时,也满脸痛惜与不舍:“这是我制作最用心、耗时最长久的鞭器,你可要~~”

话未说完,金暮黎便已取走长鞭,“啪”的一声狠狠抽在地上,把院子抽出一道浅沟:“你个不正经的东西能不能别老叫它鞭器,搞得本姑娘像个色胚。”

说罢,拇指摸到鞭柄上的机关按钮,轻轻一推,鞭身便“歘”的冒出许多黑色利刃。

那些排列看似不规则的锥形尖刺,只是瞧着就令人胆寒,金暮黎瞄了一眼,转身换个方向又是“啪”的一鞭,抽得另一边地面坑坑洼洼,她的脸才露出满意神色:“不错。”

老媪盯着那些尖坑嚷道:“你赔!”

“赔什么?赔土?”金暮黎推回按钮,收回刺刃,“外面多的是,自己去挖。”

老媪瞪她。

金暮黎从袖里摸出一沓银票往她胸口一塞:“三天三夜的卖身钱。”

老媪操起靠在桌腿边的笤帚就打。

金暮黎闪身躲开:“这几天辛苦了,多买点好吃的补补身体,你看你瘦的,像根雨水淋湿又晒干的柴禾。”

老媪顿住追打之势:“老娘这是天生瘦,不是饿的,滚!”

说着话,还挥了下笤帚。

“好衣不穿,好屋不住,我看你是天生贱命,比我还穷混,”金暮黎哼了一声往外走,“老子滚了,别想老子。”

“我呸!”老媪朝地面使劲啐一口,“老娘想那街角边儿的抠脚大汉也不想你,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别再来了,看你就烦!”

金暮黎耸耸肩,打开木门,出去右拐,离开老媪视线。

老媪这才将手探入胸口,把银票都掏出来,大拇指往嘴角狠狠一蹭,沾上口水数银票,边数边嘟哝:“这死女人真讨厌,上次给我的钱我都还没花完,这回又带这么多,是想让我懒得像蛆还是撑死拉倒?有这么多钱不会给自己置点田产宅院?净送到我这来,个败家子……”

厚厚一沓,全是最高面值的千两银票,加起来足有十万两,天天躺床上啥都不干,也吃不完。

院墙外的金暮黎脸上,流露出一丝淡淡暖意。

有的人,认识再久,都视你如陌路。

有的人,即便只有一面之缘,也能让你毕生铭记。

有的人,你以为关系很近,但其实除了血缘或姻亲等说明书般名词外,跟你毫无干系,哪怕是不花她半毛钱的举手之劳,她都不愿帮你动一动。

有的人,初次相见,还未多加了解,便能凭直觉信任你,无偿帮助你。

对金暮黎来说,老媪属于后者。

老媪不是老媪,她早就知道。

但她从不戳破。

老媪也知道她知道却从不捅破。

然而,两人并不因此而经常相见,除非金暮黎找她做鞭。

可一根血狼鞭被她做得精细至极,几乎能用一辈子,哪需要做那么多呢?

若非偶得黑蟒筋,再踏这座小院,金暮黎定会在离开赤墨城时才过来。

异界遇到这样一个嘴巴恶损、其实却无条件信任她、帮助她的人,金暮黎心里很感慨,只能不吝钱财、尽己所能地加以回报,成倍馈赠。

但也只是钱财上的回馈。

前世被背叛的经历深烙骨血,谁对她再好,她都会保留三分警戒之心。

所以做血狼鞭时,老媪越是尽心尽力,却分文不取,她就越要多付多给,免得欠人人情。

毕竟一个身怀逆天易容术、不分昼夜把自己裹在逼真假皮里的人,定有了不得的过去,没准还是很大的恩怨情仇。她怕人情欠得太厚,得拿命去还。

因为没钱而欠人情,那是没办法。

有钱的话,能用钱解决,就用钱解决,尽量别欠人情,否则定要拿别的东西还,比如名誉,比如身体,比如性命。

无论是避情债还是躲仇杀,十万两都足够老媪维持不必抛头露面的生活很久。而她,既得了做工最精良的黑蟒鞭,又无需太担心杀过黑蟒的秘密被泄露。

九百九十九年的黑蟒,浑身都是宝,只要透出风声,就会引来众多觊觎。

到那时,她就是个移动活靶,无人不想把利箭往她身上插,再欣喜若狂地搜走与黑蟒有关的一切物品。

所以十万两既是工时钱,也是封口费~~无论老媪对她是何种情感。

她只做她该做的,做她必须做的。

尽量不给自己留下悔恨空间。

以免将来某天捶胸顿足,悔不当初,怒骂自己盲了心、瞎了眼。

无论哪个世界,都没有多少事是钱摆不平的。如果摆不平,多是因为钱没花到位。所以她首先要用钱堵人的嘴。

堵得住,最好;堵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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