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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体型高大,筋强且呈血红色,十分凶悍勇猛,战力因血缘、天赋及修炼时间的长短而有强弱之分。

人类除了觊觎血狼体内修出来的各色灵丹,还很眼热它们的筋。

灵丹可以用来吸收,增强自己的修为,筋则可以抽出来做很多东西,比如长鞭或短鞭。

由血狼筋做成的鞭子,结实又极富韧度,打人时,能由皮肉层层递进,快速往深处渗,直疼到骨髓里。

那日坐在墙头看到她的武器~~红色血鞭时,他便心生一念,猜测那鞭子是不是猎了血狼扒皮抽筋做的。

而在无法拿在手中细细观瞧的情况下,验证它的最好方法,就是挨上一鞭,感受它与众不同的入骨疼痛。

小厮听了他的话,相当无语:“奴就想着以主子您的身手,怎么会连根鞭子都躲不过,却原来是故意挨打!您到底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挨娘子打都不丢人,”少年哼道,“你这几天可有收获?”

小厮闻言,明白主子这是挖夜月阁的墙角挖定了,便在涂好药膏后,轻轻为他盖上薄被:“有。奴听说那财大气粗的曹家庄庄主因有龙阳之好,才兴之所至开了一家名曰常悦的倌馆,之后才有了这间常悦客栈。”

“……”少年扶额,“你这关注点,真强。”

混迹市井这么多天,他还能不知道常悦楼是曹家产业?

而常悦这个名,听起来普通至极,其实饱含深意。

什么深意?

自然是,常,与肠同音。

这个同音字,很好的寓意了那座倌馆的精髓。

常悦倌楼既是曹家产业,自然就在曹家地盘里,所以里面以色侍人的年轻男子到底属不属自愿,外人并不清楚,即便是金暮黎,也管不到那里去。

毕竟,她是夜月阁的人。

手伸得太长,定会得罪曹家。

而现在,赤墨两霸刚变成三足鼎立的情况下,夜月阁还没有明着与曹家敌对的实力,不能像逼迫其他坑蒙拐骗的青楼倌馆那样让他关门大吉。

在夜月阁的势力范围内,除非青楼倌馆里的女子或少男真正自愿从事此类行业,否则楼主馆主绝对会很倒霉。

但在曹家和文家的势力地盘里,她就束手无策了。

不过,不能明着干的事,谁规定不准暗地里插手“整顿”了?

半个月前常悦楼的失火事件,怕就是金暮黎干的,曹家只是苦于没有证据,无法公然和夜月阁撕破脸。

当然,这个无法里,也有忌惮成分。

毕竟冷面石心无情手的名号不是白来的,更不是金暮黎自封的。

尤其是,在短短时间里混到如此臭名昭著的地步,居然还无人知晓她的武功到底处在何种级别。

也就是说,杀了那么多人,有了这么大名声,她居然从不曾动用过真气。

这就有点小恐怖了。

别说曹家,换任何人都会忌惮。

让外界摸不清根底的人不仅神秘,还令人不敢轻举妄动。

“不止这个,还有别的,”小厮忙道,“昨日我在青楼一条街晃荡时,有两个男人为争名妓吵起来了!”

“……”少年忍不住翻了翻眼睛,“这也值得说?”

“当然!”小厮压低声音,一脸贱兮兮,“主子,您猜那两个男人是谁?”

既然他这么问,就说明对方不是无关痛痒的普通人,少年摸了摸下颌,略一思索,便道:“文家?”

“主子就是聪明,一猜即中!”小厮回想当时情景,兴奋得几近手舞足蹈,“那对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争夺紫嫣姑娘的陪酒权,竟然在蝶梦楼大打出手!”

“能在那种场合撕破脸皮,看来是积怨已久,”少年趴在床上,一手托颌,一手屈指在竹枕上叩了叩,“如此,倒是可用上一用。”

他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笑,“等把文家力量削弱,不知阿黎会怎样感谢我。”

话音刚落,门外忽然响起敲门声:“白公子,您要的新衣衫给您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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