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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眼前这个人,就是之前英勇地把我从歹徒手里救出来,并且把我及时送往医院救治,还用我的手机通知了小野和敏姐来医院照顾我,给我垫付了十万医药费,却连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都没留下的那位救命恩人!

我一直都在想办法找他!

我也想过,这位救命恩人可能是有急事出省了甚至是出国了,暂时没在京港,否则我怎么会找不到这么个人呢?

我还想过,找到这位救命恩人以后我要给对方准备好什么样的谢礼,在什么样的酒店设宴款待,我还想好了,除了那十万现金,我还得多补一些钱给恩人。

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会在这样的情况下,以这样的方式与这位救命恩人相见。

而如果不是多看了对方一眼,我或许就错过了这次找到恩人的机会。

我也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会看到那辆牧马人觉得眼熟,我终于想起来我在什么时候见过这辆车。

在我被人踢下车,滚落在路边的水坑时,这辆牧马人停下了,身材高大的男人在牧马人车灯光照射下,大步走向我,朝我伸出手,把我拉出了水坑。

恩人显然也认出我了,他笑了,露出了一排格外洁白整齐的牙齿:“原来是你啊,你那天晚上脸上全是灰泥,所以刚才我压根没认出你来,原来当初的小可怜是个大美女,这么快就出院了?”

之所以说他的牙齿格外洁白整齐,是因为他本人肤色是古铜色,肤色有点深,把牙衬得格外白。

直到这一刻,我的脑子才终于回来了,我的身体终于能动。

我连连点头,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激动和颤抖:“是,是我,我昨天刚出院,我一直在找你,终于找到你了,你当初怎么留下那么大一笔钱呢?你还没有留下一个联系方式,我想联系都找不到你。”

乱了。

太激动以至于太紧张,以至于我都语无伦次了,说话的基本条理都没了。

但我确实有很多话要说,也有很多事情想做。

“这不是又遇到了吗?”他依旧笑。

这张脸真的很鲜明,板着的时候非常匪气,笑起来又透着一点痞气,他的气质真的很独特。

吸引着我,挪不开自己的眼睛。

小野挡在了我面前,阻挡了我的目光,提议:“不要在洗手台聊了,咱们去包间好好聊吧。”

我这才反应过来,因为太激动了,我只顾着跟他说话,却忽略了我居然让我的救命恩人跟我在洗手台聊天。

太疏忽了!没礼貌!

我立刻带着恩人去了包间:“你也在这里吃饭吗?现在方便吗?我们包间里还有一个朋友,你介意吗?”

“嗯,我是跟客户在这里谈事情的,不过我们已经结束了,我本来已经准备离开了,没想到这么巧遇到了当初的小可怜。”他依旧在笑,目光落在我脸上,语气里带着一点戏谑,却不让人觉得讨厌,“走吧,去你们的包间。”

确实是巧,如果再早一点,他肯定在包间里跟客户谈事情,我是遇不到他的。

如果我晚一点出来,他肯定已经离开食味居了,我也遇不到他。

所以说世界就是个巨大的舞台,处处布满了巧合,感谢老天这样安排,我才能巧合地遇到我的救命恩人。

包间里,吴凌听完我激动的描述,满是惊奇,也赶紧起身与他握手:“原来你就是絮絮一直在找的那位救命恩人啊,还不知道恩人如何称呼呢?”

我再次懵了,又暗自嘲笑自己:真是激动傻了,怎么就忘了先问问恩人的个人信息,高兴了这么久,居然连恩人的名字都不知道。

好在恩人并不介意,主动介绍了自己:“我叫赵飞翰,你们叫我飞翰就行。”

“赵飞翰,好名字,就是有点像英文名,恩人长得也像是混血。”吴凌笑着夸赞,随口说道。

她不提之前,我还没有感觉,她这么一提,我突然觉得赵飞翰确实像是混血。

因为他轮廓鲜明,鼻梁高隆,包括说话的口音也不是京港本地的,有点海外华侨刚回国的那种生硬。

结合之前的情况,我的心中也生出了一些猜疑。

京港很大,但有些圈子也没有那么大,就赵飞翰这样的条件,如果有心去找,很容易就能找出来人,可是小野的人脉那么广,还那么用心地找了,却没找到他。

那就说明,他很有可能不是京港本地的人,之前应该也不长期在京港发展,没有经常露面。

果然,赵飞翰松开了吴凌的手,在椅子上坐下,大笑着:“小可怜的身边都是聪明人啊,这位女士的眼光真的很准,没错,我确实不是京港本地的,之前一直在海外,最近才来京港的。”

果然是海外的。

赵飞翰的目光又转向我:“不过,我不是混血,我的父母都是国人,是华侨,我是因为长期在海外生活,皮肤晒黑了,所以看起来有点不一样。”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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