倔强青铜圣斗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107章 狩猎

所以说在现在互联网科技尚未开始复苏的时候,去接洽南非报业方面,给他们足够的收益,获取其子公司的华夏分部投资的一个项目,还是很有可能的。

于是在得到巴伦的吩咐之后,安贝尔安排好DS资本产业投资部门的事情之后,便直接从伦敦,前往了约翰内斯堡。

而巴伦,则同邦妮一起,来到了梅菲尔区的一家店铺中。

这家店铺的名字叫William & Son,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来,最初这家店铺是由一个叫威廉的人,和他的儿子一起开的。

这家位于富人区的百年老店,是专门为贵族富豪,定制传统的猎装,以及定做猎枪的。

现在已经到了秋季,正是最适合打猎的时候,而布特子爵夫妇,邀请了巴伦和邦妮一起,去往他们家族在苏格兰高地上的一处猎场,进行传统的狩猎项目。

狩猎在英伦具有悠久的历史,其作为一种上流社会的娱乐活动,数百年来经久不衰。

每年春秋季节,贵族狩猎者们便云集在英伦各地的乡村,享受狩猎的乐趣。

他们身穿红色的猎装,头戴黑色毡帽,跨上高大的骏马,在成群猎犬的簇拥下,策马扬鞭从乡土秋雾之中奔驰而来;在乡间丛林踏着祖先的足迹,追逐狐狸、兔子、麋鹿等猎物,感受着狩猎的乐趣和刺激。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征服了英格兰,诺曼人的打猎传统也随之带到英伦。

当时,猎杀鹿和野猪是王室与上宾的专享特权。

此后,这项特权逐渐被授予贵族和地主,英伦的狩猎文化也逐渐兴起风行开来。

近几十年来,人们的动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狩猎这项活动也备受争议。

除了北爱尔兰外,英伦现已禁止传统的用猎狗直接猎杀的方式,但仍允许使用猎枪射击。

这种用于狩猎的传统猎枪,在查茨沃斯庄园有不少经典的收藏。

不过鉴于之前邦妮并没有参加过这种狩猎活动,而她对于今年同巴伦一起去参加,又颇有些积极——她这段时间可以说一直忙于工作,巴伦也想趁着这个机会,带她好好的放松一下——因此就直接来到这个在伦敦颇有知名度的,专门为贵族和富豪定制狩猎用品的店里,为两人定制一身行头,以及随身的猎枪。

在这种稍有些正式的上流社会的狩猎活动中,绅士们往往都会穿着“英伦红”的猎装,黑色毡帽,白色马裤以及黑色马靴。

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进行选择,毕竟到了这个时代,对于这种场合的着装,而早已经没有规定的这么严格了。

在让店里的裁缝给自己量完尺寸之后,巴伦选择了几种款式的猎装,有比较经典的褐绿色猎装,也有正式场合的红色猎装。

……

布特子爵跟巴伦有很大的不同,在工作方面——可以说,伊恩·布特更像是传统的贵族,他不会像巴伦这样,在接手了家族产业之后,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工作。

即便是此时他们所进行的国王十字区的改造计划,布特子爵也只是定期听取Argent地产集团总经理的汇报而已,极少参与具体的事务。

可以说他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在进行各种聚会社交之中。

当然,也是情况不同,巴伦所接手的德文希尔家族,最初的时候可以说是千疮百孔,面临危机,需要他努力的去让其走上正轨。

而布特家族,所有的产业,一直都经营的不错,作为家族的继承人,伊恩·布特只需要逐步的接管这么一个运行良好的家族产业就可以了。

这方面,恐怕是巴伦羡慕不来的。

布特家族的猎场,位于苏格兰北部海岸萨瑟兰。

“听我的父亲说,我的祖父曾经在年轻的时候来到这里,当时这里周围有许多树林,后来陆续被砍伐用于木材销售,或者为农田腾出空间……”

布特子爵也是一身猎装,骑在马上,指着面前猎场的松树林,对巴伦说道:

“后来我的祖父就买下了这里,尽力将这里恢复成原来更接近自然的模样。”

在这个猎场中,他们一行人可以说是浩浩荡荡——倒也没有太多随行,他们一行人有布特子爵夫妇,巴伦和邦妮这对情侣,以及布特子爵的妹妹珍妮·布特和她未婚夫。

珍妮·布特是巴伦第一次见到,他倒是没有想到,布特子爵的这位妹妹,却是看起来颇有些英姿飒爽,她的长相有些神似一位巴伦前世很是喜欢的女性——苏菲·玛索。

珍妮今年24岁,比巴伦大两岁,而她的未婚夫,名叫约翰·史密斯,是一名美利坚人,这倒是让巴伦有些意外。

只不过在言谈之中,知道了约翰的身份之后,他就有些恍然大悟。

约翰·史密斯是其父亲的第五个儿子,也是最小的儿子,而他的父亲,名叫朱利安·辛克莱·史密斯,他们家族控制的企业,就是辛克莱集团。

巴伦前世的时候,听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反派非要和我结婚[娱乐圈]

反派非要和我结婚[娱乐圈]

林盎司
苏清在22岁高中同学聚会这一天,终于发现自己是一本活在小说里的炮灰,哪怕他再努力,也只会遭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以此,反衬主角的顺风顺水。苏清:……拳头硬了!他一抬头,意外看到了书里的反派,自己曾经的高中同学,现在的金融男神成寒。同学一场,苏清决定提醒提醒这个未来的反派。结果他刚敲开成寒的门,就被成寒拉进了怀里,下一秒天翻地覆,妖精打架。第二天早上,清醒过来的两个人面面相觑。苏清捡起地上的衣服,心道
都市 连载 62万字
八零之大院儿长孙媳

八零之大院儿长孙媳

老衲不懂爱
肖黎穿书了,已经出人头地的亲爸带着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弟妹在城里生活,她则和爷爷从小在农村相依为命。 多年来亲爸对她不管不问,忽然间接到消息,说给她在城里找了一门好人家,接她去城里结婚。 到了城里才知道,原来给她找的未来丈夫本是同父异母妹妹萧安的未婚夫,萧安和这位未婚夫的感情十分要好,可突然间她就要死要活不想嫁了。 对方家世十分显赫,萧家和他们结亲本来就是高攀,只管生不管养的渣爹不想放弃这门好亲事,这
都市 连载 5万字
夜蛾家次子今天又做了什么咒具?

夜蛾家次子今天又做了什么咒具?

麻辣小米椒
更新时间为晚上九点至九点半,日更3000,不定期加更。夏油是从挚友口中认识的夜蛾老师的次子——夜蛾春树。一个穿着尿不湿就能破开无下限的恶劣小鬼。对于不着调的挚友的一面之词不置可否,夏油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却还是对夜蛾春树其人产生了兴趣。直到有一天,夜蛾春树撞到他独自一人吞食咒灵玉的场景。“那是什么?”“……是咒灵,这是我的术式使用条件。”春树大为震撼,并为他制作了美味の呕吐物味咒灵玉。咒灵操使
都市 连载 21万字
六十年代娇娇女

六十年代娇娇女

相楚人
[看似理智开朗咸鱼娇美农家女实则恋爱脑卷王小天才x看似稳重正经的退伍俊朗兵哥实则痞坏爱撩偏执狂]天作之合,甜宠日常,先婚后爱,种田文,家长里短倪依和村里的其他女娃都不一样,体弱多病不说,还不会种地。即使她长的比城里的女孩子都漂亮,给她说亲的人却寥寥无几,因此被村里人戏称倪家养了一个“娇娇女”。倪依第一次上工出了事,唯一拿得出手的娇美容貌也毁之一旦,媒人们见了她更是绕道而走。就在村里人都说她会孤独终
都市 连载 0万字
我怎么成了死对头的遗孀?

我怎么成了死对头的遗孀?

故筝
池奚过完22岁生日这天,才发现自己是小说里一个英年早逝的炮灰男配, 这也就算了, 凭什么他的死对头,就能是全文苟到最后的大反派呢? 他决定从明天开始,斗志昂扬,不做炮灰,朝大反派的道路一路狂奔, 谁知道等一觉睡醒,池奚打开门—— 他的死对头温既琛遭人暗算,变回了六岁的样子,可怜巴巴地站在他的门口, 那个衣冠楚楚,软硬不吃,城府深手腕狠的老狗比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面前的没有正当身份的幼崽, 池奚:
都市 连载 26万字
每次提辞职马尔科都会给我涨工资

每次提辞职马尔科都会给我涨工资

飞天小叽一号
更新时间: 日更,一般深夜0点-1点左右(如果更不了会请假,一般第二天会补更,没请假那就是我磨蹭晚了)(提前排雷: 无脑小甜饼,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白团日常,不涉及任何复杂的背景和故事,女主是真·普通平民。)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护士, 唯一比别的护士强的一点, 可能就是胆子大,嘴巴甜。 致力于将难搞的病人们哄成翘嘴。 有一天, 院长说给我接到了一个大活, 钱多,事少,不用来回奔波。 而且合同是一年份的
都市 连载 14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