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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更大的收获还在后面。

因为能和“张大勺”维持一种比较亲切的关系,是可以把这种口福延续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的。

别的不说,自打得了这拍黄瓜和炸花生米之法。

宁卫民、张士慧和边建功的下酒菜质量提升,是立竿见影的。

无论是家人,朋友,同事,品尝过之后都赞不绝口,让他们仨都倍儿有面子。

再比如说,因为宁卫民信守承诺,做人到位,把东边的三间房都留给了“张大勺”。

每逢周末的时候,“张大勺”都回来住上一天,用他那厨房做点好东西。

如果能“碰巧”赶上,而且还能把老爷子奉承高兴了。

正盯着施工的宁卫民和张士慧想再添双筷子尝尝鲜儿,体会一下饕餮的感觉,也是可以的。

甚至有时候“张大勺”碰巧心气儿顺了,还会开口再教他们一招半式的灶上诀窍。

那同样是能直接提高他们生活质量的莫大福气。

打个比方,那“烧肘子”这道菜来举例子吧。

京城人家的餐桌上,逢年过节绝少不了这玩意。

但最烦人的就是处理生肘子这一环节。

因为生肘子有异味和毛根儿,真正要想去掉异味和毛根儿,那就必须得用烧燎的办法。

一般来说,京城人的办法都用火筷子,塞在炉子里先烫得火红,然后小心翼翼慢慢处理。

是既怕把肘子烫糊了,又会弄得一屋子毛臭味。麻烦得很。

可“张大勺”却告诉宁卫民和张士慧,说其实根本不用费那事儿。

让他们等家里再做的时候,抓住生肘子,将燃气灶开大,用火直接燎。

烧得恨不得外皮全黑了才好,一点不用害怕,因为烧糊的只是角质层和毛囊,回头只要在碱水里一搓洗,就干净了。

宁卫民记住了转述给了康术德,张士慧记住了告诉了刘炜敬。

很快,他们分头撺掇康术德和刘炜敬,都照这个做了一次,结果是超乎想象的惊喜。

敢情这样处理的肘子,露出的内皮不但没有任何毛锥,而且“哄气”全无。

特别是再用来做肘子菜,更有股特别的淡淡的焦香,口感高了一筹不止。

再后来,这法子也就惠及到了整个2号院和张士慧和刘炜敬的亲人们了。

张士慧甚至专门写了一封信,教给他远在异地的爹妈。

当然,像“红烧肘子”这样的硬菜,只是生活调剂的偶尔需要。

如果说这一手用处还不算太大的话,那么“张大勺”再传的几个几乎家家户户、日日餐餐都要用到的烹饪小窍门,可就真是功德无量了。

都是些什么呀?

首先就是怎么用味精。

味精这东西,其实就是谷氨酸钠。

最早是1866年由德国化学家里德豪森研制成功的。

后来日本人意识到其中的商业价值,率先创造出了工业生产的“味之素”。

直至传入我国后,是1921年吴蕴初发明了生产谷氨酸钠的水解法,才彻底打破了日本人的垄断性经营。

从此,味精才以低廉的价格进入了普通民众的厨房,和华夏饮食文化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不用多说,味精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这东西可以提鲜,增进人们的食欲。

还能提高人体对其他各种食物的吸收能力,对人体也有一定的滋补作用。

某种程度上,它甚至拉低了鲁菜的技艺门槛,打破了提香提鲜之法的技能约束。

想当初“味之素”的广告语,不就是“家有味之素,白水变鸡汁”吗?

实话实说,这要比起当今社会的保健品来,还真不算虚假广告。

但正所谓过犹不及,什么事儿一旦过分就成了灾难。

要知道,过去海外的华人,除了极少数的社会精英,几乎都是被“卖猪仔”过去的沿海贫民。

而这些华工和华工的后代,就没几个懂得做菜的正经厨师,甚至是在自己家也没上过灶的家伙。

于是他们无不把此物视为调味珍宝。

1968年,美国和加拿大的华人餐馆,竟普遍在临街橱窗陈列几十个头号味精大罐以招揽食客,可见当时滥用味精的情况到达了一种什么样的程度。

这样最终在美国引发了“华人餐馆综合征”风波。

从此不但味精背起了“对人体有害”的黑锅,华夏美食也受到了巨大的名誉损害。

所以由此可见,再好的东西也得讲究使用的方式方法,否则结果就会事与愿违。

说到我国内地,由于经过了一段相当漫长的物质匮乏时期。

我国普通老百姓的家庭,许多家庭曾经连酱油都吃不起。

于是就自然形成了以味精为主的调味习惯。

家家户户无论做什么菜,差不多都要放点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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