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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读书人的寒窗梦在朝堂,逐利人的金玉地在生意场,当官人的无声厮杀在帝都,那么江湖人想要声名远扬,在武林中拥有一席之地,就离不开妖兽森林~~无论他背后的门派多高多大,无论他所在的门派里有多少灵花异草。

因为斩杀妖兽不仅能获得丹珠,增强修为,还能显示一个武者的实战能力。所杀妖兽的级别越高,恐怖程度越罕见,就越能快速扬名立万,被人崇拜。

铸剑山庄大公子易融欢也不例外。

金暮黎原本以为他就是个等着下属将妖兽丹珠弄来递到他手里、一副吊儿郎当形象的富家纨绔,没想到人虽在客栈,还没进妖兽森林,但看起来很严肃,严肃到有些阴沉,且修为好像也不低。

这倒真是有点出乎意外。

易融欢看着自家狼狈不堪的婢女和满脸血污的护卫,原本就不苟言笑的脸,更加沉冷,却并未皱眉,盯着二人看半天,看得他们身体直打哆嗦,目光才转向白纱遮面的清冷女子:“阁下是?”

金暮黎不想给易锦带来困扰和麻烦,便避而不答:“你应该先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被谁所伤,原因何在。”

易融欢定定瞧她两眼,看向刻薄女子:“你说。”

刻薄女子之前虽在胡须青年面前又叫又骂,此刻面对大公子,却只剩唯唯诺诺,且因涉及自己身体受辱,便迟疑结巴半天,才把事情经过讲述一遍。

金暮黎就在她旁边,她不敢扯谎。

易融欢听完后,脸色自是难看,他先吩咐人去把那两个败类的尸体拖回,之后才语气寡淡如水道:“也就是说,原本与此事无关的姑娘你,在替易锦出头,来这里也是兴师问罪、为他报仇?”

金暮黎也淡淡望着他:“只想问一句,易锦被诱骗出庄、打伤后弃于荒野这件事,是不是你的指使?”

“是,”易融欢直言不讳,“如何?”

很低调的嚣张。

金暮黎长鞭一抖:“他既然叫我一声姐姐,弟弟的事,我自然不能不管。”

易融欢看着那条血色长鞭,微微皱了皱眉。

以鞭为武器的人屈指可数,而使用血色长鞭的,更是极为稀少。

而制作血鞭的材料,除了麻丝或柳丝混合牛、马、羊的皮和筋进行染色,就是韧度极强的血狼筋,另外还有传闻中可遇不可求的红色蛟龙筋。

作为铸剑世家,不可能只对剑器有研究,其它兵器或多或少都会有所涉猎,尤其是要继承家业的嫡子。

易融欢盯着血鞭看许久,又扫了眼女子头上的如雪白发,才以看似疑问、实则肯定的语气道:“冷面石心无情手,夜月阁副阁主金暮黎?”

金暮黎心下叹息,白发,血鞭,这两样标志性的东西果然太显眼,想瞒都瞒不住:“夜月阁与铸剑山庄相隔几百里,又是无甚名气的小门小户,没想到易公子居然也能认出在下,佩服。”

易融欢微微打量她:“夜月阁的确无名,但你却很有名。”

冷酷无情,杀人如麻,出手狠辣……几乎所有负面词汇都集中在她身上。

没见过金暮黎本人的百姓武者,甚至捕风捉影以讹传讹,言她性情暴虐,相貌丑陋,凶恶如夜叉。

可看着眼前亭亭玉立、腰如风柳、双眼~~呃,眼睛就算了。

美则美矣,可他妈太冷了。

连他都觉得阵阵寒意与冷气,冻死鬼人,若夏天挨着她,那绝对不会热。

不过,眼神虽冷,却也真的好看。

若非眼中毫无温度、没有一丝感情,定是极为魅惑,魅惑到勾魂摄魄。

可惜了。

白瞎了这双眼。

也白瞎了这张脸。

不然若压在身下……

啪!

金暮黎一鞭抽出,毫无预警。

易融欢反应极快,连退躲避,只吃了个鞭梢。

他看眼被一鞭抽烂的衣袖,面露薄怒:“你怎能不声不响就动手?”

“对思想龌龊的男人,不必讲究君子之道,”金暮黎无声冷笑,“何况我是谁?金暮黎臭名昭著,你却不防,赖谁?”

易融欢:“……”

“不仅好色,还很毒辣,否则不会令人去寻麝颜草,让女子服之绝育,”金暮黎鞭声又起,“你这种男人最最该死!”

易融欢吃了亏,已有防备,见血鞭再度袭来,急忙躲过,铮地抽出腰中长剑:“没想到传闻中冷漠无情、见死都不救的金暮黎,今日竟学会打抱不平了。”

话刚说完,又长哦一声,“也不对,起码你救了我这清秀可人的傻弟弟。”

忽又想到什么,竟冷声嗤笑起来,“怎么样,他的滋味你可还喜欢?”

金暮黎心怒面更冷,没看到身后少年的脸上飘出红晕,眼睛不敢再看她。

他这神情,却被正面对着他的易融欢瞧个清清楚楚,不由哈哈大笑:“我这傻弟弟不愧是那贱婆娘的儿子,居然喜欢上一个名声臭得冲天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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