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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华与郑家接触了三年,深知这一家人善良的本性。

尤其是在郑母的带动下,信佛之后,李素华也越来越心善。

原来她是不愿意王刚找郑娟当老婆的,不是嫌弃郑娟,而是心疼儿子,年纪轻轻就要背负一个失明的小舅子。

可是与郑光明接触多了后,李素华的想法也发生转变。

郑光明的朴实善良,懂事听话,深深打动李素华,让她忘记了郑光明的缺陷。

“他爸,光明那孩子真的很好,你接触多了就知道。”李素华拉着周志刚,劝道。

周志刚黑着脸,说道:“我不是嫌弃那孩子,我是生气,秉昆骗我。”

李素华也白了王刚一眼,说道:“你这孩子也是,光明那么大的事,为什么不提前告诉你爸。”

王刚自知理亏,不敢反驳。

当初他担心周志刚嫌弃郑娟,所以故意隐瞒了郑光明失明的事。

现在想来,或许他那时也认为,郑光明是个拖累,所以不好意思提起。

后来他接触郑光明多了,也察觉到他身上许多优点,还有那自强不息的品质,慢慢也忽略了他失明的事实,又忘了告诉周志刚。

“妈,我错了。”王刚低头,对李素华说道。

周志刚看王刚只对李素华认错,忽略了他,心里的火又燃了起来。

“是不是在你眼里,你老子我是那种势利小人,知道郑娟有個失明的弟弟后,绝对不会同意你的婚事。”周志刚气的大叫道。

王刚没说话,意思很明显。

周志刚直接拿起炕桌上,放烟灰的盒子,砸向王刚。

这次王刚没躲开,任由烟灰烟蒂砸到身上。

李素华拉着周志刚,责怪道:“他爸,孩子大了,也要脸面,你不能说打就打。”

周志刚气道:“我是他爸,难道还不能打他了。”

李素华板着脸道:“儿子成年,以后还要去杂志社上班,你再这么打他,像什么样子。”

周志刚惊疑道:“什么杂志社,秉昆不是在厂里食堂上班吗?”

李素华从旁边的小柜子里,拿出封介绍信,递给周志刚。

“儿子现在有本事了,被杂志社聘请做什么专栏作家,有正式编制的那种。”

周志刚接过介绍信,飞速的看一遍,然后喜出望外的看向王刚。

“秉昆,这么大的事,你咋不说。”

王刚说道:“我昨天才收到介绍信,今天你回来太高兴,我就给忘了。”

周志刚是个很重面子的人,一心就希望儿女成才。

可能是因为出生农村,又没什么文化,周志刚非常注重儿女的教育,本来他以为将来有出息的一定是大儿子周秉义,或者是女儿周蓉。

没想到从小调皮捣蛋,学习总是倒数的小儿子,会给他这么大的惊喜。

“能在杂志社这样单位上班的,都是文化人,这混小子行吗?”周志刚很快又疑惑起来。

“你还小看你儿子,这几年秉昆在家可刻苦了,一有空就看书,还会自己写些文章故事,寄到杂志社。”

李素华一边说,一边从柜子里掏出一叠杂志,都是邵敬文送过来的。

随便拿出一本,李素华熟练的翻开一页,递给周志刚看。

“你看看,这就是秉昆写的故事。”

周志刚看着杂志,其中一篇被笔勾出来的文章,细细读了起来。

说实在话,周志刚文化有限,也没什么文学鉴赏能力,可读着王刚写的文字,突然有种身临其境,被带入其中的感觉。

尤其是字里行间,那些细腻感人的段子,甚至让周志刚热泪盈眶。

“这是你写的?”周志刚放下杂志,低头深吸一口气,掩饰自己的失态。

王刚说道:“对,这是我写的。”

周志刚不解道:“你以前的语文作业我看过,和你写的这些完全不一样呀!”

当然不一样,人都不同了,写出来的文章自然也不一样。

王刚在都挺好世界,好歹是斯坦福教授,虽然主修的是计算机编程,可文学素养并不低,要不然论文怎么写。

更何况他看过很多文章,几个世界的都有,随便找一篇文章抄一抄,都是经典。

要不是现在环境不允许,王刚还想把金老爷子的武侠小说写出来。

“爸,你不知道一句话,叫做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吗?我们可是三年没见。”

周志刚被王刚气笑了,说道:“你还喘上了,你就是再有本事,我也是你老子。”

“那当然,别人想当我老子,我还不愿意呢!”王刚也笑道。

屋里的气氛顿时好了不少。

“爸,你不反对我娶郑娟吧?”王刚试探性的问道。

周志刚故意板着脸,反问道:“我若是不允许,你就不娶了吗?”

“那肯定不行。”王刚说道:“郑娟都和我好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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