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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表忠心,他这个当小舅子的并不反对。

即便是姐夫贫嘴贫舌了一些,他也没什么意见。

但是你这个当姐夫的,在讨好姐姐的同时,将他这个小舅子当了踏脚石,甚至踏完之后还要再踹上一脚……

不能忍!

夏云集扯了扯嘴角,“姐夫这话说得不对,什么叫做不拘姐姐做成什么样,姐夫的意思是,姐姐的手艺不好,做出来的吃食不尽如人意了?”

“我自然没有这个意思,不过只是表示一下我的决心而已。”

陆启言幽幽笑道,“且娘子自然是不会手艺不好,不过只是偶尔心血来潮,做出来一些十分新奇的吃食而已,我也可以义无反顾地尝试,为娘子试菜。”

夏云集,“……”

这都能扳回一局?

是他输了!

不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往后时日还长,今日的梁子他便是记下了,往后咱们且等着瞧!

夏云集气呼呼地鼓起了腮帮子,嘴巴撅得几乎能拴起一头驴。

夏明月,“……”

简直没有半日消停之时!

当真不明白这男人们之间争个高低的意义何在,反而幼稚无比,堪比三岁孩童。

夏明月无奈扶额,轻咳了一声,“先尝尝这叫花鸡的滋味如何吧。”

说着话,夏明月开始拿棍子轻轻敲打此时已经烤成硬壳的叫花鸡。

黄泥土的外壳,即便烘烤成了大铁球一般,但没有那般紧密,轻轻地将这球状敲上一个遍,让整只球有了细碎的缝隙,而后再敲打一番,黄泥壳渐渐脱落,露出里面封的严实的油纸隔层。

油纸隔绝了黄泥和野鸡,确保野鸡此时干净,但油纸此时吸收了许多野鸡由生到熟时产生的油脂和肉汁,变得有些透明且变薄。

将油纸小心地撕开,野鸡烘烤成熟后独有的肉香立刻涌出,扑鼻而来,浓郁无比,令人垂涎欲滴。

“好香。”夏云集不住地感慨,且声音响亮,意图表达他对夏明月厨艺的肯定。

夏明月闻着这浓郁的香气也是满足感十足,将整只野鸡从油纸中取出,不必用刀斩开,只需用手将整只鸡的各个部门拧下来,放在盘中,便是一道鲜香味美的菜肴。

两只野鸡皆是这般处置完毕,而后端上了桌。

因为先前腌制过,又经过长时间的烘烤,野鸡的皮是泛了油光的亮红棕色,看着十分诱人,吃上一口,肉质紧实,却是能够完全脱骨,软烂不柴,十分好吃。

“真好吃!”夏云集再次感慨。

“的确。”陆启言连连点头,“比着先前在军营之中猎到的野鸡,滋味要好吃太多。”

“娘子也吃。”陆启言将鸡腿以及肉质相对鲜嫩的鸡翅一并都放到夏明月的碗中。

夏明月没有客气,吃得大快朵颐,顺便也分上了一些,拿给庄翠和银巧,一并都尝一尝鲜。

昨日是滋味美妙的红焖兔子,今日是色香味俱全的叫花鸡……

突然就有点期盼明天的太阳早早升起了是怎么回事?

本以为这一路前往京城,风餐露宿,十分辛苦,现在看来,大有点游山玩水,疯狂享受美食的愉快旅行呢?

果然了,只要跟着夏娘子,不拘做什么,都是享福的!

庄翠和银巧各自感慨了一番,将分得的野鸡肉吃了个干干净净,甚至连骨头都嗦了嗦,这才心满意足地洗漱收拾后歇息。

接下来的几日,因为陶康来持续称病,并不露面,李君诚照例和善好说话,一切皆是听从陆启言和夏云集的安排,并无太多的麻烦。

日子过得太平无事,每日不过是日常赶路,享用美食。

路过山林,猎上一些野味,途径河流,捞上几尾鲜鱼,或烤或烧或炖或焖,香气浓郁,滋味美妙,陆启言和夏明月等人吃得不亦乐乎。

这浓郁的香气,日日都在所居住的驿站或者晌午造饭时临时歇息的上空飘扬,只引得李君诚都忍不住将鼻子抽了又抽。

都说这大周国地大物博,吃食种类更是多样,美味无比,现在看来果然不差?

真想吃啊!

只是,他是金卫国的二殿下,若是这般厚颜无耻地前去讨要吃食,会不会显得有那么点丢了份儿?

但这话又说了回来,金卫国都已经因为战事接连落败,主动前往大周国的京城和谈,若是仔细论的话,还有什么事儿比这件事更加丢份儿的?

他也不过就是多了解一下大周国的饮食人文罢了。

毕竟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

李君诚花了许久的时间说服自己,连身边的侍卫都没有带,只自己一个人慢悠悠地在附近转悠。

而后,以椭圆形的行动轨迹,不断地缩小其范围,以此慢慢靠近陆启言和夏明月等人。

而此时,夏明月烤鱼正接近尾声。

这次的烤鱼并非是以直接将鱼宰杀之后用竹签串起来接触火的方式来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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