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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周兴云……他不是不想佩戴同心结手绳,而是……他不像阿伊莎那么细腻灵巧。

周兴云倒是清楚,自己是个大头虾,办事经常丢三落四,而且非常粗心。

不要说手绳,哪怕是坚韧的手链,都容易在战斗中毁损。

一言蔽之,周兴云的机能强化属性异能,真不适合佩戴任何饰品。

所以周兴云就把自己的手绳,放在自己的珍宝箱里,和皇太后赏赐他的金銮打神鞭,一起藏在他的床底背。

美女们想动他的宝贝,先得在床上过他这关!

把话说回来,周兴云意识到自己没带手绳,心虚地看向阿伊莎,却发现这小妮子由于害臊,竟没在意他有没有带手绳。

那可就好办了!周兴云灵机一动,索性得寸进尺,让阿伊莎妹子更加羞羞答答。

周兴云坏得很,在帮阿伊莎解开脚腕上的白布后,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使出黯然销魂点穴手,挠她脚底板。

可怜的阿伊莎,完全经不住折腾,转眼就似哭似笑没了力气,瘫痪在周兴云怀里。

起初,阿伊莎妹子天真的以为,只要周兴云睡醒,她就可以离开。殊不知,羊入虎口岂等闲,周兴云跟她闹着玩,一闹就是一个上午。

她就像一只落入网中的小麻雀,要杀要剐全看周兴云脸色,要亲要吻由不得她挣扎。真是造孽!

到了正午时分,调戏妹子玩得不亦乐乎的周兴云,才意犹未尽的拉着阿伊莎离开房间,带她去吃午饭。

周兴云已经从阿伊莎口中,得知今早大家都在忙着搬运补给,他正好趁着午饭时间,问一问韩秋澪等人,海港城那边的情况。

“你不冷吗?”

镇北骑的小伙伴,通常会聚集在码头的临时会场用餐,周兴云牵着阿伊莎的小手走下舰船,顿时被迎面而来的海风,吹得寒毛竖起。

周兴云色眯眯地看了眼阿伊莎身穿的服饰,在非正规军作战时,她平日都穿着自家部落特制的衣服,一件纯白色,看起来毛茸茸,带有红色边纹的部族衣服。

怎么说呢。

阿伊莎部族的服饰,虽然有春夏秋冬四季款式,但……周兴云总觉得这款服饰,冬季不保暖,夏季不清凉,就是差点意思。

不过,好看却是真的好看……

就好比阿伊莎现在穿的冬装,看起来白茸茸的腿饰,包裹着嫩白的小腿,白茸茸的圆裙,环绕着秀美的大腿,只有脚腕和膝盖上的几寸,暴露在空气中。

有点保暖,却又有点通透,是冷是暖估计只有阿伊莎自己清楚。

上身衣服也差不多,一件毛茸茸的短袖露脐外衣,底层配上件单薄的长袖绸衣。

长袖绸衣看似把阿伊莎包裹住,手臂与腹部肌肤没有外露,但……这单薄的绸衣,保暖吗?

“我不冷。你冷吗?我可以把帽子给你戴。”阿伊莎摘下毛茸茸的白帽子,扣在周兴云头上。

“原来如此!”当帽子带在头上的瞬间,周兴云马上就知道,阿伊莎这服饰,为何如此防风保温。

毛茸茸!阿伊莎的外衣边沿,有许多毛茸茸的部位,这有点像白色狐毛的茸茸,恰好能盖住外露的脚腕与膝盖腿,以及看似单薄的绸衣部位。

“什么原来如此?”阿伊莎没有读心术,自然不晓得周兴云在想什么。

“你的衣服很好看。”周兴云答非所问,笑嘻嘻的将帽子还给阿伊莎,这顶白茸茸的无檐无顶圆环帽,还是带在天真烂漫的阿伊莎头上最合适。

阿伊莎好奇的望着周兴云,本想继续问点什么,但她很快就发现异常。

紧接着,不等周兴云反应,阿伊莎就缩回小手,不让他继续拉着。

原来周兴云和阿伊莎走在码头,引起了很多人注意,甭管内瓦城的民众,还是镇北骑的小伙伴,全都向他俩投以玩味的眼神。

要知道,现在的周兴云,是内瓦城的大名人。

虽然周兴云是个外乡人,但他击退了阿拉特势力的强盗,保护了内瓦城的百姓,所以城内居民都非常敬重他。

更何况,周兴云此前伪装成商人,一直在内瓦城的大酒馆进行公关工作,与当地居民搞好关系。

周兴云早已是大伙熟悉的老友、老伙计,彼此间的关系好到起飞。

近几天,周兴云过上了昏庸无道的小日子,天天都窝在舰船里享受温柔乡,没有在外抛头露脸。

今天内瓦城的乡亲父老,总算在码头遇上这位爷,大家自然兴冲冲的跑过来围观。

内瓦城的居民以及商人,都想跟周兴云打声招呼,问问他最近在忙什么,为什么不去大酒馆聚聚?

当众人屁颠屁颠的围过来,看见娇艳欲滴的阿伊莎,马上就醒悟,原来让王爷失踪多日的元凶,竟然是她!

连内瓦城的人,都向周兴云两人投以暧昧的视线,镇北骑的小伙伴就更别说了。

腼腆地阿伊莎,哪受得了这万众瞩目的大场面。

这不,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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