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宝贝派大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盛凝玉当然不是单纯的贪恋美色。

虽然谢千镜的皮囊确实称得上万里挑一,但当年能和盛凝玉同行之人,谁又不是风华绝代?

无论是她的未婚夫——褚家小公子褚长安,还是她那被称为“第一公子”的二师兄容阙,甚至是损友风清郦……至于她的小师妹,还有那小凤凰就更不用提了。

各个都是修仙界中一等一的皮相。

盛凝玉之所以提出同行,一是为了试探这人的来历,顺势将这人放在眼皮子底下监管,二来……

时过境迁,一甲子光阴疏忽而过。

盛凝玉不认路。

她不知道该怎么出去。

这里显然不是当年封印盛凝玉的地方,虽名为“弥天境”,但与她认知里那落在最西面大荒山中的弥天秘境显然有着天差地别,更何况——

哪怕是六十年前,盛凝玉也是不需要记路的。

她本就随性散漫,以往出行,不是她那好友没好气的指路,就是二师兄叹息着相伴。所以盛凝玉从不必提前认路,也不必逼迫自己记路。

说起来,如她这样不着边的人,本是无法接手剑阁,无法做“剑尊”的。

在修仙界,“剑尊”是一个很大的名头。

云梦有仙人,凌寒十四洲。

十四洲上大大小小门派林立,若得机缘,人人皆可成仙。

几百年来,或有宗门长青始终,或有散修惊鸿一现,兼并着世家门阀的兴衰落寞,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了一出又一出的情仇爱恨,引来后人或是赞叹感慨,或是唏嘘无数。

而在这些热热闹闹的人来人往里,但凡提起“剑阁”,却不需要加任何的前缀。

因为剑阁,从来只有一个。

剑阁在归一山上,历代剑阁之主则被称为“剑尊”,修仙界人人敬仰推崇。

剑阁有个规矩,若无三界大事,历代剑尊不出望星高台,不踏有尘之地,不落万丈红尘。

但盛凝玉不想当剑尊,更不信邪。

于是在将《九重剑》修炼到第四重后,她义无反顾的下了那白璧望星台,踏入人世红尘中,硬是在凡间的七情六欲中滚了滚。

那时的修仙界老一辈们提到她,都会抚须赞叹:“盛凝玉啊!天生剑骨,绝非俗物,实乃如今剑阁弟子中的第一人!就是……”

就是太不听话了些。

剑阁之人想来端方雅正,克己复礼,哪见过盛凝玉这样的?

嬉笑怒骂,纵酒风流。

盛凝玉去过合欢宗,摘过霓裳池旁的情浓花,随手改过千年不变的符箓,自创过独一无二的法器,拥有过立于东海之上的万丈高楼……

怎么折腾怎么来。

那时的盛凝玉想,倘若她这样的人能当剑尊,绝对是老天瞎了眼。

谁知道,老天爷还真就得了白内障。

在师父剑尊宁归海仙去后,盛凝玉成了新一任剑尊。

她依然不怎么守规矩。

于是她就遭了报应。

那些昔日里随她纵马风流,为她指路红尘的人中,不知有几人参与,联合弥天境的魔修,拔了她的剑骨,除了她的灵力,将她封印在了棺材里。

转眼倏忽,甲子已过。

……

“宁道友,我从那人身上找出了这些。”

一道轻柔的嗓音打断了盛凝玉飘散的思绪。

她看向了面前容貌姣好的青年,他正弯着唇看向她,面容真挚又乖巧,似乎一点都没发现她方才走神。

盛凝玉面不改色地接过。

这漫天胡想的毛病是她从棺材里带出来的。

得改。

她低下头仔细看了看手中的东西,眉梢一挑。

一袋下品灵石,一瓶丹药。

至于佩剑之类,为了防止被人追踪,盛凝玉随手丢开,并没有拿。

她接过灵石,又将丹药塞回青年手中,随手捡了根树枝握在左手转了转,满口胡诌道:“我天资不足,尚未引气入体,这丹药我用处不大,你收着吧。”

谢千镜歪了歪头,竟是真的乖乖将丹药收了起来。

盛凝玉:“……”

盛凝玉:“你打开看看这些丹药,有没有能将你的伤治一治的。”

谢千镜弯唇一笑,走到盛凝玉身后右侧,道:“多谢道友关心,但我的伤并不要紧,很快就会恢复。”

靠的太近了。

盛凝玉藏在衣袖下的右手痉挛似的颤动,她面上仍是漫不经心的笑,衣袍下却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掌心。

离得近了,她才发现这个晚辈身量竟是出乎意料的高,她一米七的个子在女子中已属高挑,而这人竟比她还要再高许多。

右手颤得更厉害了。

这疑神疑鬼的毛病,看来近期是改不掉了。

盛凝玉不着痕迹地换了个方向,让谢千镜走在了自己的左边,看向他身上干涸的血迹,还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被吸血鬼室友盯上后

炽然
江半絮有个新的合租室友。对方长相优越,身材高挑,处处都很完美,只是生活习惯有些奇怪。例如晴天从不出门,例如很少吃饭,例如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不在家。尤其最近,江半絮还发现他的室友总盯着他的脖子看。但由于室友性格冷淡疏离,两人相处从不干涉对方,所以江半絮觉得那些奇怪的点都可以忽略。直到有一天,江半絮不小心受了伤。血液的味道漂浮在空气中,一直十分高冷的室友忽然抬眸看向他。人类的血液有促进吸血鬼兴奋的作用
都市 连载 17万字
我装的但她真疯[快穿]

我装的但她真疯[快穿]

睡牌山泉
【新文快穿(和偏执死对头真香)同步已开】【预收快穿《白月光还是死了好》等你收藏~】世界的女二,对于主角团一心付出,最后却落得个一无所有的悲惨结局。姜梨的任务,便是去爱护这份常被人忽略的付出与爱意。没想到绑定系统时,意外发生了——她误绑定了病娇系统!!名其曰:姜梨必须以病娇语录向女二表达爱意。“请宿主含情脉脉地对任务对象说,如果你不听话,我就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当我的宝贝。”“请宿主在当下湿身条件中对
都市 连载 265万字
女尊快穿之妻主是个宠夫狂

女尊快穿之妻主是个宠夫狂

十月静好
苏柒若穿书了,穿到自己正在看的一本女尊小说里。书中女人主外,封侯拜相,的确一本是爽文中的爽文。本想快意逍遥成就一番自己的事业,不问情事。可当那个小可怜儿卑微地跪在她面前低唤道:“妻主……”苏柒若还是没忍住扑了上去。罢了罢了,带个拖油瓶也挺好的。没事儿宠宠,乐得自在。(女尊+快穿+拯救男主)
都市 连载 18万字
反派不想从良

反派不想从良

终欢
○【wb:终欢】不定期掉落小段子qwq = 翎卿是修仙文中的反派。 而主角是穿书而来的团宠,靠着躺平咸鱼俘获无数大佬的喜爱,自带万人迷光环,引来无数腥风血雨。 翎卿的父母好心收留被仇人追杀的主角。 半夜仇人赶到,他的双亲惨死,主角却靠着好运安然存活,被姗姗来迟的师门长辈接走。 从此,主角在师门长辈的精心呵护下,逐渐成为一代天骄。 而失去双亲的翎卿时年八岁,靠着坑蒙拐骗勉强活了下来,最后被一个路过的
都市 连载 19万字
软鳞[破镜重圆]

软鳞[破镜重圆]

兰叩
下本《来杯咖啡吗》-人前不熟,人后拉扯-【每晚九点更/段评开喽】酸涩口|男主为爱发疯|SC/HE|校园到婚纱*江雨浓整个暑假都在打工,但挣不过房租,于是开学前她又去了新学校附近一家胡同宾馆,做前台接待。第一位客人是个17岁的高中生。少年白T黑裤短发,勾着唇看她,有颗虎牙,歪头站在那里,干净又痞气。江雨浓没什么表情,更谈不上热情,淡淡扫了眼就接过身份证登记。有钱又帅的公子哥果然都一个尿性,这个年纪就
都市 连载 1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