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碗大米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秋白露需要一个熟悉帕尔诺斯的人负责引路。

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大的不安全和恐惧,来自于未知。

丹尼尔的出现恰到好处,他是兽人,态度和善,能用钱解决,从刚才的态度来看,他不说要对秋白露有多好,起码没想着坑她,这对秋白露来说就足够了。

帕尔诺斯虽然鱼龙混杂。

但有一个非常有趣的规定,无论异族、人类都不允许当街抢劫,也不允许发生死斗行为。

不过其他诸如坑蒙拐骗,打架斗殴,这里一个不少,被坑、被骗是智商的问题,被打是实力不足。

帕尔诺斯只保证你的生命安全和在城镇中正常行走的权利,其他概不负责。

这也是为什么,第一次见面秋白露就敢大胆雇佣丹尼尔,并且不忌讳在他面前露出钱财的原因。

1、是试探一下这个兽人的人品。

2、是确实需要这么一个领路人。

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冒险小队共同出发并不容易,而且这里距离隔绝了西与南之间的【连结之海】还要走过一大段路程。

路上仅有两个小镇能进行食物补给,不在帕尔诺斯将东西备齐,上路后不一定有机会再进行必备物品的补充。

因此秋白露需要一个能够带她熟悉这座城市,能够买到合适物品的向导。

丹尼尔正是那个合适的人选。

但秋白露其实不是很确定,他会不会再接自己的生意,莉娜曾和秋白露说过,兽人是钱够用就行,不喜欢存钱的性格。

1个金币不购买武器、药剂,足够丹尼尔大手大脚的花上一周左右。

如果对方不是急需钱的话,可能并不一定乐意继续为秋白露引路。

秋白露小小的紧张没有暴露在面上,她此刻伪装得风轻云淡,平静的发出邀请。

“雇佣的价格还是和现在一样,不过改成一天一个金币,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了小姐,乐意为你效劳。”

丹尼尔微微鞠躬,再次行了个脱帽礼,妥帖的接受秋白露的邀请。

“那么你现在想先去哪。”

见丹尼尔接下委托,秋白露松了口气,报出自己的下一个目的地。

“我想去武器商店,我的斧头和弓箭需要维修了。”

说着,秋白露摸了摸身后背着的长弓和腰间别着的单人手斧。

一个人在外行走就算跟着商队也不能没有一点武力值,没有人能永远照顾着谁,商队也会有疏忽的时候。

在这一年里,秋白露大大小小经历过不少实战,将原本从森精灵养母那学到的箭术化作实战技巧。

这把弓同样是养母的遗物,在她去世前转赠给了秋白露,她是个很负责的精灵,虽然常吐槽秋白露箭术天赋太烂,远不如森精灵里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

但吐槽归吐槽,她确实足够耐心的把秋白露教到了能够自己打猎,一个人也能对付低阶魔兽,不会被欺负能独自生活的程度。

就是秋白露的箭术在她蹬腿的前一天,还被狠狠吐槽过。

‘出去别说我教的你。’

想起那些时候的事情,秋白露就有些想笑,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她唯一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就是遇到养母。

“保养好了,但这把箭上的魔法我无法修复。”地精工匠恋恋不舍的将箭还给秋白露。

这把箭上原先刻着精妙的魔法,弓身用的是精灵族特产的‘桦木’做成,弦由高阶魔兽的筋鞣制而成,是一把不可多得的精品,就是可惜刻印在上面的魔法已经彻底损坏,以地精工匠的能力做不到完全修复。

惋惜的又看了眼棕色的长弓,地精工匠道:“虽然我无法修复这把弓,不过居住在北面的矮人工匠也许能够修复,如果你之后要去往北面可以拜访那儿名叫伯德的工匠。”

“我明白了,谢谢。”

秋白露将弓背回身上,这把弓是她的养母留给她的,上面附着的魔法养母曾和她介绍过,但异世界的魔法名称过于拗口。

秋白露只能用上辈子的语言总结下。

这把弓的魔法简称破甲,具有穿透作用,能够突破大部分魔法构筑的防御,是秋白露养母从精灵之森带出来的长弓,在某次战斗中,弓身被整个折断,魔法随之失效且难以修复。

这把弓陪了养母多年,虽没了魔法战斗力也缺失了许多很可惜,但她并没有将它丢弃,反而留着继续凑合着用,后来去世后又留给了秋白露。

“斧头的刃钝了要重新打磨,你要给它附着魔法吗?”

斧头是秋白露旅途中购买的,就是普通斧头,作用主要是在野外劈砍树枝充当柴火,清理碍事繁茂的杂草,附魔可以,不附也可以。

不过秋白露手中正好有可以使用的魔石,研磨后进行绘制,可以附上简单的魔法。

“请帮我加上能使斧头变得更锋利好用的魔法。”

原谅秋白露来语言天赋真的一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该毛茸茸上场乱杀了

暮沉霜
“当时我们说好的两人对决,她说她只会一招,名为召唤术,让我让着点。”对手含泪控诉:“结果她召唤了一条龙两头虎三只恶犬不说,还召唤了一群亡灵大军啊!”常酒理直气壮:“你就说,上来的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吧!”————“我本是一名巅峰召唤师,一场意外让我来到异世界,沦为一个落魄废柴!他们欺我笑我,却不料我带着召唤技能强势归来!左神龙,右猛虎,率领千喵万狗走上此界巅峰,我,就是御兽之神!给我五十灵石,聆听我
都市 连载 20万字
我徒弟可能有病

我徒弟可能有病

一只大雁
1.江见寒是个天命剑修。他情思迟缓,不通世故,虽生了副极好的皮囊,可总是一副神鬼畏惧的神色,令人敬而远之。宗门人苦江见寒久矣,为了让他换个目标折腾,宗主长老们百般哀求,终于令他收了个与他性格互补的小徒弟。这小徒弟天赋极强,望见江见寒便笑,看着江见寒时眼中熠熠,喊师尊时的语调甜滋滋令人满心欢喜,可江见寒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江见寒觉得,他这徒弟,可能脑子有病。拜师数日,小徒弟不来见他,四处卖丹。结伴外
都市 连载 57万字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女尊之庶子怎能这样

易安焗柿子
沈系舟死了,死在了她的新婚之夜。她本来没有那么悲伤,毕竟她的日子每一天都像是倒数。沈系舟一直知道自己死期将至,但这短暂的一生过的还算圆满,有爱她至深的父母,有亲如手足的挚友。她的意识逐渐被抽离,数十年的疼痛感慢慢消失,身体一阵轻松,仿佛是灵魂飘荡在空中。嗯?她怎么真的飘在空中!***变成灵魂的沈系舟手足无措。同样手足无措的,还有摊跪在门外,新婚之夜就克死妻主的柳承谙。沈系舟后来才知道他是她的正夫。
都市 连载 17万字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重生之我在酒厂当酒保

养乐多不加冰
【虽然第一人称但是好笑的,给个机会吧QAQ】【段评已开,一起来聊天吧~】【红黑阵营反转的哨向if线可见专栏】【绝赞备考中,保证日三,评论区掉红包攒人品】我重生了,重生成了酒厂的酒保。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黑衣组织,每个有头有脸的人都没有人名只有酒名的酒厂。酒厂的员工个个都是人才,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进来就不(chu)想(bu)走(qu)了呢!只是,酒厂真的太卷了,同事都是工作狂,骂人从来不用嘴,有仇基
都市 连载 48万字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穿成捕头之子的科举路

三六九龄
【本文将于5月24号入V,当天三更,感谢支持~】沈持胎穿到大弘朝的没玉村,爹是县衙小吏,俸禄低但凑合咸鱼。然而在乡野间皮到六岁时,他娘告诉他,在京城有个跟他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 他娘还说,未婚妻家里是当朝四世三公的侯门,要不是当年他们家老爷子撞大运救过人家一命,他们是无论如何都攀不上这门亲事的。 …… 次日,沈持默默地捏着几个铜板,提着一条腊肉,去了县城的书院。他一路念书科举,高中状元,位列公侯。
都市 连载 26万字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变成幼崽后被宿敌捡回家

钟星星
妖女糜月修炼功法走火入魔,身体竟变成了幼崽期,宫外还有一群等待她一声令下,前去讨伐东极剑尊的徒子徒孙。 她低头看着自己胖藕似的小短手,就这?还讨什么伐?不得被那老贼秒成渣渣。 糜月当机立断地决定,跑! — 她生性骄纵妄为,得罪仇家无数,万一被谁知道她变小了还功力全失,分分钟要丢掉小命。 半夜郊外,有家回不了的糜月崩溃地蹲在河边掉小珍珠。 直到一方手帕递过来,响在头顶的男声清润温和:“小丫头,怎么一
都市 连载 2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