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意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个亿的高速项目,就是在这一地盘上谈妥的。

别的会所眼红都来不及。

阿良一贯开车来接郑爷,倒不是郑秋白不能开车,是会所大老板都要这样,豪车手表金链子、开车的马仔、听话的伙计都不能少。

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是装逼,但现在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手下有没有人,店门前派头大不大,老板到店的排场热不热闹,都是脸面学问。

阿良开车到楼下时,郑秋白正对他衣柜里十年前的衣裳发愁。

这两年港湾电视剧大火,里头的穿搭传到内地那是备受年轻人追捧,但三十三的郑爷实在是欣赏不了衣柜里的低腰牛仔裤和像两条扫帚的喇叭裤。

这年头的人穿西装都不好好穿三件套,上面的西装往往掐腰掐的极细,里面要搭配个无袖的老头汗衫又或者仿佛从热带度假回来的花衬衣,下身的裤子一定要低腰或者大喇叭裤,才最潮流。

不得已套上条几乎要把屁股沟露出来的白色低腰裤,郑秋白狠狠系紧了腰带,一把年纪了,他不想一弯腰就走光。

阿良靠着车抽一支宝塔山,猛一看见楼里走出来的老板,忙甩开手里的烟四处煽风。

郑秋白一头黑发用发胶抓了个蓬松的形,露出最中央饱满的额头,一双招子在夜里也是亮茫茫的,比烟草尖儿上的火星还鲜活,至于衣裳,里面是身规矩的白西服白裤子,内搭黑色低领衫,外面御寒一件窄版的皮质长大衣,黑色的。

全身上下,不超过三种颜色,是郑秋白的穿搭修养

阿良眨眨眼,觉得邪门,虽然郑秋白穿的是身长玉立,帅气的很,但燕城大街上这么穿的,要么是不法分子,要么是去奔丧,“老板,咱一会要去参加葬礼吗?”

“去店里。”郑爷目不斜视坐进车,他不敢看染了个屎黄色脑袋的阿良,多看一次,都伤眼。

车窗外飞速掠过燕市不算美的街景,四处都是低矮平房或最高不超过七层的老破小,几乎没有规范绿化,更谈不上城市建设。

零星的几个商场都聚集在中山路一带,四大银行的燕城总行也坐落在那条街上,因而这地方就是如今的燕城市中心,连十年前的京市都比不上。

可郑秋白知道,不过两年后,中山路南北两侧就要拔地而起几个商圈以及自发形成新的金融中心,这一路上的老小区都会拆迁,五年大变样,高档社区精致林园顶尖商场,全部涌现。

社会变迁,日新月异。

抓住这个时机与风口,一举上天不是问题。

就如霍峋那般。

郑秋白不认为霍峋会像霍嵘讲的那样小孩子过家家,相反,这兴许是霍峋出人头地的先机。

毕竟就连郑秋白这会所小老板都知道,金融业挣起钱来,是泼天的富贵。

更别说霍峋未来会是有名的风投圣手。

“风投。”郑秋白微微蹙眉,他想多记起些和霍峋过往有关的东西,但除了叶静潭提过的,他脑袋空空。

明明是重生回来,明明上辈子霍峋是叫叶静潭都感到威胁的存在,明明他们的关系也不该恶化到许多年没有联系的程度,但郑秋白的脑袋就仿佛被格式化一般,他记不得半点和霍峋有干系的事。

甚至想不起在霍嵘的电话之后,他与霍峋是何时何地以何种样子遇见的。

除却那张哭泣到扭曲的脸,郑秋白对年轻时霍峋的了解如同标签一般刻板【二世祖】、【纨绔】、【不会说好听话】、【朋友家那不听话的弟弟】、【桀骜不驯】,这些熟悉的文字,就好似早早预设好了似的。

那是给一些无关紧要存在的预设。

郑秋白忍不住摁自己的太阳穴,“阿良。”

“老板?”

“最近店里不用你忙了,去帮我找个人。”

“找谁?”阿良竖起耳朵。

“他叫霍峋,今年十九岁,京市人,很高,长得帅——”郑秋白停顿片刻,想起那张扭曲模糊的脸,又想起那在窗边看到的背影,补充道:“后脑勺很帅。”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欺神女

欺神女

伴花失美
(读者老爷们看看我的新预收吧,文案放在最下方了~)国师戚兰是臣民心中最高洁无暇的神女,通天象,晓占卜,性喜洁,饮露枕风,不染凡俗。 却遭新帝厌恶。 祭天大典上,他不许她登坛:“朕乃天子,要异人引路?” 戚兰抬眸撞上帝王布满阴霾的双眼,定神不肯相退。 “陛下若弃兰,即是见罪于神灵,有负于天地。” 新帝冷然一笑。 后来她伴驾之时,他会用金银掷上她的纤腰,刚染了鲜血的长指扯拽她干净无尘的衣带,隔着衣衫在
都市 连载 3万字
农家养娃种田日常

农家养娃种田日常

桃花露
【日更,8点。】沈宁与裴长青夫妻恩爱,事业有成,可惜一直没有孩子。一场车祸,两人穿到古代一对极品小夫妻身上。男人是亲哥的舔狗,为了供大哥读书不惜苛待媳妇儿孩子,最终惨死。女人是任劳不任怨的老黄牛,憋憋屈屈过日子,窝窝囊囊没了命。沈宁:开局就是困难模式?裴长青开始认真做计划,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如何如何,走上人生巅峰。沈宁撸袖子就是干,保管让他们哭爹喊娘。沈宁:我负责干,你负责躺。裴长青:媳妇儿真好
都市 连载 14万字
八零小辣妻,被科研大佬追着宠

八零小辣妻,被科研大佬追着宠

三卷成册
预收文《大院来了个漂亮妹妹[年代]》专栏可见,求收藏姜花嫁给徐骋怀,是老一辈的约定。婚后徐骋怀始终对她冷冷淡淡,天天沉着一张脸,像一块捂不热的石头。将就的婚姻(?),一晃几十年。再睁眼,姜花重生了。姜花:……既然如此,那就换个活法。这辈子不再为谁而活,她要做自己的女王!“徐骋怀,口渴了,给我倒一杯水。”“……腰酸了,来帮我捏捏。”“想吃红烧肉,要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最好加点街口卖的酸梅。”被指使得
都市 连载 9万字
初闻雪山[先婚后爱]

初闻雪山[先婚后爱]

鸦槑
*男主蓄谋已久/携婚书上位/渣男火葬场简初雪第一次见到闻屿舟是在西部边城的雪山下。全身上下遮挡严实的男人只露出眼睛在外,那双眼睛清冷孤傲,如化不开的雪顶,透着彻骨的寒意,沁心。写生提前结束,简初雪回到帝都,却撞见男朋友和他的“好妹妹”牵手漫步。大雪纷飞的夜,她漫无目的地游荡,恍惚间伸手,雪片没有落在掌心,朦胧泪眼逐渐清晰,男人撑着伞,矜贵疏离,气质如雪。她认出这双眼睛,却不知道他就是闻屿舟,帝都最
都市 连载 16万字
替嫁给草原首领后[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后[重生]

是非非啊
【每天中午12点更新】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后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
都市 连载 42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