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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矛盾又奇妙的人物。
漠北刀魔喜华衣美食,爱金玉宝石,通身华贵举止有度,仿佛富贵乡中养出的金尊玉贵的王孙公子。
然而他却是能年复一年的安居于这荒凉偏远的黑沙漠,更能屈居于这一方小小绿洲中,亲自生火烤鱼、安然食用这粗陋至极的食物。
“以你的武功财力,若进关入中原,定然也能逍遥一方,为何却甘愿蜗居于这一处黄沙漫漫的贫瘠之地?”
东门出云有些惊讶,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
毫不自谦的说,他留在大沙漠,是许多人所乐见且衷心期盼的,他们自然不会去提出这番质疑,从而引发他离去的后果。
有许多人认为他留在大沙漠,是为了镇守这处各方交流的要道,好让东进西出南来北往的商队得以平安,同时也防止东北部的蒙古人借道扣关,侵扰关内大宋百姓。
总之各有各的理由,但其实最简单的是……
“这里有什么不好吗?”东门出云笑意明朗,在这小绿洲中,仿佛又添一抹清凉。
地偏人稀,荒凉贫瘠,水源稀缺,只有漫天的黄沙和酷热的太阳,有什么好?沈轻离在心里反问。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东门出云眸光微亮,神情悠然,“七年前,当我……当我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此种景象,那时当真是觉得——美极了。”
沈轻离想起这一路黄沙,想起自己吃过的沙子吹过的刀风晒裂的皮肤,顿时沉默了。
再看那漠北刀魔,金发亮丽,双唇润泽,皮肤光泽细腻,好似迎风招展的鲜花,全然不见被风沙酷热摧折的模样。
“这七年来我走过许多地方,自然也入关去过中原,”东门出云不知他的心思,继续道:“中原有秀丽江山,有绿树成林,江南更有烟雨长堤,西湖美景,令人魂牵梦返。”
“但沙漠有美丽的落日,有更广袤的天空,还有更大更亮的月亮。在我看来,它们都一样美。”他脸上笑意加深,碧眸中仿佛含了两汪春水,“可是中原不需要漠北刀魔,大沙漠需要,所以我留在这里。”
大漠金刀,本就该属于沙漠。
他的声音和煦轻缓,却带着无从动摇的决然。
沈轻离恍然明白了,翱翔于天空的雄鹰,想要的是更广阔的旷野与天空,而不是江南的繁华锦绣、荫树狭林。
即使囿居于这一方偏远沙漠又如何,自三天前那一役,恐怕中原再无人不知天下第一刀的姓名。
接下来二人没再多说,东门出云等沈轻离吃完了鱼,又用草叶鞠了一捧水给他,“来,喝点水解解腻。”
沈轻离受宠若惊,这回却没有理由再让他上手喂了,只能抬手接过缓缓饮下。
一抬眸却对上东门出云的视线,顿时心头一跳。
东门出云微微倾身,“吃饱喝足了吗?”
他长着一张天生带笑的仰月唇,唇色红艳,上唇一点唇珠,五官深邃浓艳,这副样貌若是配上白皙肌肤,对男子而言定然过于柔美。
幸好他却是一身蜂蜜色的皮子,配上那温和多情又犀利外扬的碧眸,竟融合成了一种艳丽又柔和、雍容又张扬、深沉又华贵的特殊气质。
尤其那双碧眸看着人的时候,上扬的眼尾是凌厉的,眼眸却仿佛碧水清波一般柔和,仿佛要将人看到了心里,再加上那总扬着唇角的双唇,直让被注视的人产生自己是他心中唯一的错觉。
沈轻离微一点头。
东门出云抓住他的手臂,霍然起身,“那就继续赶路吧。”
一边一个呼哨,唤来在湖边甩着尾巴喝水的东风。
东门出云用披风将沈轻离裹巴裹巴放上马,自己也上了马背,策马离开。
又疾行了几天,偶尔入夜休憩片刻,两人一骑就到达了罗布泊。
黄昏暮色之下,已有一道鬼魅般的人影候在那里。
东门出云勒停马,“好久不见。”
那人面覆黑巾,看不清面貌,单手对东门出云行了一个拱手礼,另一边的衣袖空旷摇摆,原是个独臂人。
他话语简洁,“快活王将于两日后与幽灵宫主白飞飞成婚,沈浪朱七七王怜花及熊猫儿被擒,凌云公主与琵琶公主被幽居于快活王后宫,暂无危险。”
“辛苦你了。”东门出云微一点头,“你且隐在暗处,莫要露了行迹,有事我会唤你。”
那人微一点头,消失在夜幕中。
东门出云继续策马前行。
夜色静谧,只能听到马蹄带着节奏啪嗒啪嗒的踢踏声,一种微妙的沉默蔓延开来。
沈轻离沉默片刻,忽然开口,“刚才那人……是金无望?”
东门出云轻笑一声,意有所指,“他蒙着面巾,又失了一臂,你居然还能认出他?”
沈轻离无言。
东门出云不以为意,接着道:“他确实是快活王座下财使金无望,因断了一臂,被快活王厌弃追杀,数月前被我的人救下,之后在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