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大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31章坏笨蛋送闭段评功能

姜大喜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姜小婵13岁,上初二。初二的姜小婵长高了一点点,仍比同龄人瘦小许多。学不来姐姐扎辫子,她用剪子把头发剪到跟肩膀齐平。一头细软的自然卷没打理好,发丝干枯,乱卷乱翘。

小婵喜欢穿校服,不在学校也爱穿着,白色的校服被她穿得袖子黑黑。站在姐姐旁边,她就像一根刚出土的小葱。姐姐姜大喜是他们高中的校花。她肤白得仿佛没有晒过太阳,五官像被笔描画过一般精致,黑得发亮的直发长到腰际,路过她便能闻到一股柔柔的发香。

追大喜的人很多,从校内排到校外。但她对他们都没有兴趣…

高中三年,姜大喜和林嘉不是同学,却依然保持着亲密的朋友关系,就像林嘉当初承诺的那样。

领到第一份工资时,林嘉买了礼物送给姜大喜,是画具和画架,他希望她能重新开始画画。

姜大喜读到高二,林嘉打工已一年多,有了点存款,他出钱给大喜报了培训美术的集训班。后来,高三的美术班费用也是林嘉每个月帮她出的。作为朋友,他最懂得大喜心中的向往,愿意用自己的方式支持她的梦想,让她走艺考,以后去心仪的艺术大学念书。

也因他人是这样的好,姜大喜高中三年,仍在暗恋着林嘉。她没有跟他表白过,这事拖得越久,越不敢去做一一万一表白失败,影响到友谊怎么办?这份友情过于珍贵,姜大喜不敢拿它冒险。

要说“怕林嘉喜欢上别人"的危机感,她一直都有。林嘉受欢迎的程度比起姜大喜有增无减。他的外形出众,18岁的他身高接近190,黑瞳凛冽,气质清冷疏离,唇形却饱满得很适合被咬上一口,令人忍不住对他浮想联翩。2他早早进入社会,曾经的好学生沾染了一些大人的世故,像一枝被折断后放在夜市售卖的蝴蝶兰。因为触手可得,标价亲民,变得更加诱人抢手。1

虽然林嘉身边来来回回的朋友很多,但姜大喜这么久以来,从没见过他跟谁有过暖昧。

林嘉最好的朋友是姜大喜。他没有亲人,甚至可以说,姜大喜是他在世上最亲近的人。

她总是默默地很在乎这种莫名其妙排名,恨不得能将人与人的距离、爱的多与少,用尺子丈量出来。被重视、被看见,对于姜大喜很重要。

另一方面,也因为如此渴望被肯定,她想尽办法地为她们的小家付出。

刚刚18岁的姜大喜已是家里的顶梁柱。家中她说了算,大事小事靠她张罗,妈妈以她为豪,正如大喜像曾经幻想过的那样。

托姜大喜的福,姜家母女三人这三年的生活过得平稳。三年来,她的画陆陆续续地在齐澍朋友的画廊卖出。虽然成交价格不高,但那对于她们家依然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她上高二时,齐澍的旅馆开业。他来问她有没有熟人能介绍,到他的旅馆当前台。不必说,姜大喜直接跟他推荐了自己的妈妈。

她欠齐澍的人情够多了。为了妈妈,要再欠他一笔,大喜认为很值得。

旅店前台不用像按摩店那么累,齐澍付的薪水还高,是个不可多得的肥差。哪怕上班的时长久,那也没什么,在旅馆的大多数时间都能坐着。

换工作后,孟雪梅把姜大喜宠上了天,逢人就夸她有个乖巧能干的大女儿。

相比于美丽耀眼、人人称赞的姜大喜,姜家的二女儿姜小婵,则是恶名在外,大伙避之不及。

一一这孩子原来活泼调皮,十分机灵。她妈把她放到城市的亲戚家一阵子,再接回来的时候,她就跟废了一样。转学回到小镇的小学,姜小婵没交到朋友,孟雪梅那时没有重视,心心想转校生难以融入其他同学固定的小圈子倒也正常,上到初中就好了。

结果,到了初中,姜小婵还是没有交到任何的朋友。她不爱去学校,不爱写作业;上学迟到,上课睡觉,学习成绩更是一落千丈。

眼见着小女儿的性格渐渐地从内向沉郁发展为阴暗古怪,她的很多行为,孟雪梅都无法理解。

有次起夜,她发现姜小婵从家外面回来。孟雪梅不知道三更半夜她干什么去了,也不知道她偷跑出去的这样的夜晚有多少个。

孟雪梅关心姜小婵,可不管她用什么方式问她,女儿始终一言不发。

这是姜小婵应对妈妈的策略。

她沉默,将思绪抽离,用不回应来回应。任母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姜小婵本人根本不在这里。她的身上有一层无孔的硬壳。只要姜小婵不愿意,哪怕是她姐来了,也没法撬开她的嘴。

等又有一回,姜小婵深夜出门,被孟雪梅撞上。悄悄跟踪,她发现女儿只是去了家附近的小池塘边,在那儿一动不动地坐着。

一一为什么姜小婵要看着那里?池塘里有什么?她不害怕那汪黑漆漆的池水吗?不觉得疹人吗?

孟雪梅望着她的背影,感到深深的无奈与孤独。姜小婵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她可能永远都没法知道了。学期末的家长会,老师来找孟雪梅谈话。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霸总和小白花

霸总和小白花

不死仙药
划重点玛丽苏文万人迷极致慕弱文女主在每个小世界的扮演作者君是个htai,能接受癖好就来,不能接受咱们下一个见,没事哈,看文图个开心。如果收藏可以就连载,不行作者也不会放弃,当梗放在这,有时间就写点小短篇给大家嘿嘿嘿一下,顺便给作者君解压
其它 连载 2万字
这剧情不对!

这剧情不对!

七寸汤包
文案: 叶宁穿书了。 穿过来的时候,手上正拎着一根钢棍。 按照原书发展,接下来,他会用这根钢棍打断男主小弟一条腿,然后…男主让他在医院躺了一个月。 叶宁:“……” 救命,这钢棍烫手! · 械斗一触即发,叶宁脑海突然闪过一段剧情。 同样是男反派,同样处处找陆司淮麻烦,最后却只是“黯然离场”,既没缺胳膊也没断腿——因为那人喜欢陆司淮。 事情败露之后,陆司淮再没给过一个眼神,小弟们连说晦气。 叶宁: 还
其它 连载 9万字
夸夸我的神探祖父穿越爹

夸夸我的神探祖父穿越爹

渝跃鸢飞
大理寺丞家5岁的狄昭昭,忽然听到奇怪的声音。“杀人了,好可怕!”“吁——幸好血喷到天花板上,要不然我这么漂亮的山水画就脏了。”从小听破案故事长大,正义感爆棚的崽,气得小脸通红,小钢炮一样冲出去,扯着嗓子喊:“祖父!!!抓坏人啊!!!”*狄昭昭永远记得5岁那日黄昏,父亲带着他去大理寺,探望为重案劳身焦思的祖父。在那片仿佛要燃尽黑暗的炽热火烧云下——他在繁多的物证中发现了凶手的痕迹、在隐秘的角落指认出
其它 连载 347万字
娇美前妻带娃二婚后[年代文]

娇美前妻带娃二婚后[年代文]

桃吱
【下本写《七零文工团大美人改嫁前夫小叔后》,求个收藏~】沈晚月穿成了年代文中,男主那个早死的表妹。可是剧情却跟小说中写的完全不同,沈晚月根本不是男主的表妹,而是男主在乡下当知青时,结婚生娃后,却又抛弃的那个前妻。前妻投河自尽,沈晚月就替她重活,搜集了资料,带着娃就冲去了沪市。一番交涉后,沈晚月如愿拿到了巨额抚养费,有了一份难得的工作,顺便还找了个条件不错的男人二婚。相亲见面那日,沈晚月看到来人满脸
其它 连载 4万字
白塔万人嫌求生实录

白塔万人嫌求生实录

反弹十一琵琶
《白塔万人嫌求生实录》 40世纪,冰河世纪降临。为了探索新家园,人类分化出了两种新型士兵,哨兵与向导。在风雪交加中,白煜月分化成黑哨兵,一种更为可怕的、更容易失控的哨兵。但没等白煜月享受力量的快乐,白塔先行一步把他关起来,并..
其它 连载 275万字
四爷总偷看我的日记

四爷总偷看我的日记

铁兰兰
幼珍带着晋江论坛穿越了,按照要求每天发个日记贴,就能领到一枚晋江币,攒多了就能从论坛自带的兑换商城里兑换各种好东西。她满眼放光,但苦于总没人回复,每天只能领1个保底币。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位疯狂顶帖的好心人,在她的日记帖里和网友疯狂对喷。有效回复每增加一层,金币+1累计回复楼层每满50层,金币+10日记贴打上“HOT”标签,金币+50感谢这位好心人,一天的帖子比她之前一年赚的都多。幼珍眉眼弯弯:美容
其它 连载 1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