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意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郑星星说什么都不肯住在金玉庭的高级套房里, 那缩在门边的样子,就像是从大雨里捡回家的流浪小狗, 只敢占据一丁点的地方,瑟瑟发抖,分毫没有探索新环境的念头。

见郑秋白看向自己,郑星星连忙抬脸支起个腼腆笑容,那被大太阳晒黑的脸颊上浮着两团久久不退的红,更显得他质朴单纯, 脾气好。

是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吗?

似乎不是吧。

郑爷依稀记得他和叶聿风在这个岁数的时候,叶少爷已经进入叛逆的巅峰期,逃课早恋打电动, 叶长流那种好脾气,有时候都被叶聿风气的脸红脖子粗。

年纪轻轻的郑秋白其实也有点叛逆, 但他叛逆的不明显,充其量, 是不愿意坐叶家的私家车和叶聿风一起上学, 见到对方犯蠢就暗地里翻白眼。

总之,少男时期的小脾气和小心思都弯弯绕绕的, 多到数不清, 压根儿不会像这小黑球一颗的郑星星一般,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

“刚刚那地方是我的办公室, 住不了人, ”金玉庭经营到深夜,小孩子单独住在办公室里, 既不舒服, 也不安全, 郑秋白也不放心, “而且这套房你住着,也不需要我花什么钱。”

郑星星还是摇头,乌黑睫羽下垂,盯着地面,有点小犟种的味道,“这里太大了,我住太浪费了。”

金玉庭实在没有更小的套房,而随便定一家宾馆把郑星星扔过去,郑秋白又怕他没有靠谱监护人在燕城出点事儿。

总不能让阿良下了班继续去当这黑小子的男保姆,这也太不把阿良的花臂花腿放在眼里了。

郑星星看起来也更想和郑秋白待在一起,这小子有点粘人。

最终,郑爷妥协地问:“那你想去我家吗?”

“可以吗?”郑星星的眼睛一瞬亮起。

郑秋白颔首,“可以,家里有空房间,但还有个比你大几岁的哥哥。”

霍峋最多比郑星星大五岁,郑爷觉得,他俩之间应该会有很多的共同话题。

“哥哥还有别的弟弟吗?”郑星星亦步亦趋跟在郑秋白身侧,好奇发问。

郑爷语塞,“他——不是我弟弟,是我朋友的弟弟,暂时住在一起。”再多的,也没办法跟一个小孩子讲。

虽然郑星星未来很大可能会喜欢上男人,但当下还是祖国花骨朵的年纪呢,郑爷可不想带坏小孩子。

郑星星点头,扎着脑袋又走了一截路,进电梯前,他小声讲:“哥哥,你真好。”

郑星星同班同学家里也有父母双方是离异再婚的,两边都有孩子,孩子们之间虽然是同一个爹或同一个妈,相处的却不是太好,针尖对麦芒的,仿佛对方是抢夺自己父亲或母亲的仇人。

不过郑星星觉得,可能是他爹太差劲了,他哥能离他爹远远的,反倒是一件好事,他有时候面对那混账的亲爹,也会觉得厌烦。

而能对他这样好,更是他哥的善良。

明明今天之前,他们还没有见过彼此,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没打过,可郑秋白还是这样亲近地招待他。

郑星星已经很久没被这样好好对待过了,他早就习惯了长辈的责骂和怨怼,似乎家里所有的不幸,就是因为要养他这只拖油瓶。

没有人会像郑秋白一样,给他买新衣服,让他安心住漂亮的房子。

“谢谢你。”

郑星星这畏缩的模样被郑秋白看在眼里,毫无疑问,这个孩子的童年生活似乎和他一样恶劣。

他们的不同在于,舒澜带着郑秋白逃出了那个火坑,总算柳暗花明,不必再为衣食发愁,更不必被郑家死板封建的育人方式驯化。

而郑星星依旧留在那个火坑里,独自成长。

郑爷简直是不懂,那原著是怎么好意思讲这样的小可怜是个小太阳的,吃过这么多苦的人能长成个小太阳吗?

他那是懂事到极致,自卑到了极致,虚掩上了自己全部的负面情绪,只把柔和向上的一面给外人看。

如果说郑星星是主角,那在郑秋白看来,原著也没给他多少金手指,这孩子小时候苦,长大被叶静潭仨瓜俩枣骗得团团转,没过几天好日子,又不得不离逃出燕城颠沛流离。

这哪里是爱情故事,简直是苦难历险记了。

郑爷甚至敢大胆推测,按照叶静潭一直以来的性格,在他将出逃的郑星星重新追到手后,迟早有一天也会厌倦这只能给他提供肤浅情绪价值的存在。

谁叫叶静潭本身就是个私欲膨胀,人心不足的坏种。

他的心思千变万化,唯一不变的,只有利益。

郑爷抬手摸摸那刺猬似的小脑袋,眼神怜悯,“不谢,我好歹也是你哥。”

他俩是真哥俩,长大后都同样的眼瞎。

来接郑爷下班的霍少爷今晚特意提前出发,开车跑到昨天那家路边摊。

他记着郑秋白昨天说想吃炸蘑菇和炸豆皮,专程买了四桶大豆油过来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欺神女

欺神女

伴花失美
(读者老爷们看看我的新预收吧,文案放在最下方了~)国师戚兰是臣民心中最高洁无暇的神女,通天象,晓占卜,性喜洁,饮露枕风,不染凡俗。 却遭新帝厌恶。 祭天大典上,他不许她登坛:“朕乃天子,要异人引路?” 戚兰抬眸撞上帝王布满阴霾的双眼,定神不肯相退。 “陛下若弃兰,即是见罪于神灵,有负于天地。” 新帝冷然一笑。 后来她伴驾之时,他会用金银掷上她的纤腰,刚染了鲜血的长指扯拽她干净无尘的衣带,隔着衣衫在
都市 连载 3万字
农家养娃种田日常

农家养娃种田日常

桃花露
【日更,8点。】沈宁与裴长青夫妻恩爱,事业有成,可惜一直没有孩子。一场车祸,两人穿到古代一对极品小夫妻身上。男人是亲哥的舔狗,为了供大哥读书不惜苛待媳妇儿孩子,最终惨死。女人是任劳不任怨的老黄牛,憋憋屈屈过日子,窝窝囊囊没了命。沈宁:开局就是困难模式?裴长青开始认真做计划,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如何如何,走上人生巅峰。沈宁撸袖子就是干,保管让他们哭爹喊娘。沈宁:我负责干,你负责躺。裴长青:媳妇儿真好
都市 连载 14万字
八零小辣妻,被科研大佬追着宠

八零小辣妻,被科研大佬追着宠

三卷成册
预收文《大院来了个漂亮妹妹[年代]》专栏可见,求收藏姜花嫁给徐骋怀,是老一辈的约定。婚后徐骋怀始终对她冷冷淡淡,天天沉着一张脸,像一块捂不热的石头。将就的婚姻(?),一晃几十年。再睁眼,姜花重生了。姜花:……既然如此,那就换个活法。这辈子不再为谁而活,她要做自己的女王!“徐骋怀,口渴了,给我倒一杯水。”“……腰酸了,来帮我捏捏。”“想吃红烧肉,要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最好加点街口卖的酸梅。”被指使得
都市 连载 9万字
初闻雪山[先婚后爱]

初闻雪山[先婚后爱]

鸦槑
*男主蓄谋已久/携婚书上位/渣男火葬场简初雪第一次见到闻屿舟是在西部边城的雪山下。全身上下遮挡严实的男人只露出眼睛在外,那双眼睛清冷孤傲,如化不开的雪顶,透着彻骨的寒意,沁心。写生提前结束,简初雪回到帝都,却撞见男朋友和他的“好妹妹”牵手漫步。大雪纷飞的夜,她漫无目的地游荡,恍惚间伸手,雪片没有落在掌心,朦胧泪眼逐渐清晰,男人撑着伞,矜贵疏离,气质如雪。她认出这双眼睛,却不知道他就是闻屿舟,帝都最
都市 连载 16万字
替嫁给草原首领后[重生]

替嫁给草原首领后[重生]

是非非啊
【每天中午12点更新】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后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
都市 连载 42万字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炮灰,但是开始发疯

禾花
【芝麻汤圆美人受×刻薄护短西装暴徒攻】被迫嫁人那天,阮榛觉醒了。他意识到自己是一本狗血文里的炮灰小妈,在丈夫去世后被儿子们强取豪夺,凌虐侮辱,最终变得破布娃娃一般,死在冰天雪地的夜里。连主角都不是。所以当他死后,那些刽子手们依然过着快活日子,逍遥自在,无法无天。凭什么?他的梦想和尊严,身体和未来,乃至灵魂,就这样被人肆意践踏——阮榛脸色苍白,耳畔是管家鄙夷的声音:“结婚后你就是我们宋家的小夫人,每
都市 连载 2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