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手术刀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柏奇小说beranm.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其实想想也很合理,毕竟签合同具有法律效益,要是拿假/身/份证来签的话,严重起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所以从最开始就不要签合同不要来冒充护工不就行了吗!!!

林朝简直想不通这家伙到底在干什么!

林朝瞪了眼床上睡得昏迷不醒的混蛋。什么社恐,什么男护士!全都是骗人的!自己居然信了他的邪!简直是智商被摁在地上摩擦!

所以这家伙到底来干嘛的?!

林朝努力回想了一下。他记得这位高中同学当初跟他不太对付。这家伙仗着家里有钱,觉得读书根本没用,时不时就会说出“你们读书不就是为了挣钱,我已经这么有钱了我还读什么书”的智障发言。

偏偏班主任不肯放弃他,非但每天苦口婆心地劝学,甚至还把他安排到林朝座位边上,让林朝这个年级第一抽空带带他。

而林朝当初的回答也很果断:没空。不带。

班主任一想也是,学霸要和学霸卷,每天课外作业都做不完,要求年级第一去教年级倒数确实是浪费学霸时间了。

于是班主任很诚恳地道:那你就什么都不用做,你只要坐在他面前散发你学霸的光辉,让他觉得你很厉害,被你感动,开始自发自主地向你学习就行了。

林朝:“……”

学渣要是能有这觉悟,那还能叫学渣吗。

特别是像沈临风这种富二代。其实他的言论也没错。如果读书是为了挣钱,那在家里已经很有钱的情况下,确实没必要强迫自己读书。

逻辑上没问题。

林朝只是不认同这个大前提。

他不觉得读书是为了挣钱。如果大前提不成立,那结论当然也不成立。

他和沈临风理念不同,彼此当然哪儿哪儿都看不顺眼。

两人顺理成章地开始对着干。结果当然是沈临风被他全方位碾压。

沈临风上课睡觉,他会用钢笔盖儿夹住他的鼻子强行把人弄醒。

沈临风喜欢打篮球,他会稍微制订一下战术,在体育课上把这家伙全方位碾压。

沈临风说学文科没用,他就在这蠢货用错成语的时候硬把对方拽去郊外,指着夏秋之交缓缓沉下夜空的心宿啪啪打脸说那才叫七月流火。

沈临风说学理科没用,他就把这蠢货摁在实验室里,用老师上课讲过的焰色反应给他一点小小的理工科震撼。

……其实也挺傻的。

林朝觉得自己那时候也有点幼稚。碰到一个理念不合的人,就拼命想要去说服对方,拼命想证明自己是对的。

他就是看不惯沈临风那种趾高气昂,把他热爱的事物说得一文不值的态度。

其实没必要。

毕业以后就不会再联系的人,何必把关系弄得那么僵呢。

……等等。

沈临风不会就是因为这个,所以现在特意跑回来看他笑话吧?!

他俩当年虽然不对付,但也不到“有仇”的程度吧?!至于这样吗???

……好像还真至于。以沈临风那个幼稚又清奇的脑回路的话。

林朝想到这里不由皱了下眉头,然而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

如果沈临风是为了欣赏他现在落魄凄惨的样子,那没必要伪装成护工,甚至还隐姓埋名。

沈临风应该大大方方地开着超跑,一路撒着美金高歌猛进地出现在他面前,然后一边拿钱砸他一边说“你看你读书牛逼有什么用!保送清华有什么用!现在不还是废人一个!现在知道当年跟老子对着干有多蠢了吧傻逼!”

……然而沈临风却在高烧昏迷之际,反反复复地说“我是傻逼”。

虽然这是个事实,但林朝不确定他指的具体是哪方面的傻逼。

林朝百思不得其解,觉得沈临风来冒充护工这事儿真的……蠢透了。

而且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弄了个假名,还戴着口罩以为自己不会被认出来。

这种分分钟会掉马的事儿,也就这个脑回路清奇的家伙能干出来。

林朝越想越觉得离谱,越离谱越觉得生气。

最最离谱的就是,沈临风干出了这么傻逼的事情,他居然还差点信了!还认认真真地跟这家伙推拉了三天!

简直是一腔计谋喂了狗,每天跟空气激情斗智斗勇。

林朝忍不住回头朝床上又瞪了一眼。他发现他现在看那家伙,也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不至于。真不至于。林朝自忖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

林朝盯着他看了半天,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沈临风这身优衣库,估计是临时匆匆忙忙买的。尺寸不太合身。

平常站着还好,他这么往床上一躺,摊手摊脚的,胸膛随着呼吸起伏,小半块腹肌就从白t底下露出来了。

林朝找了条小毛巾,抖开来铺在沈临风肚子上。

嗯。这样就顺眼多了。

都市言情推荐阅读 More+
古代市井生活日常

古代市井生活日常

将月去
胎穿到古代市井人家,爹是木匠娘做绣娘,夫妻感情和睦,日子红红火火。崔如英刚穿来的那年,上面只有一哥一姐,家里日子不错,娘月子坐得好,奶水充足,就找了个新工作,给别人家当奶娘。等到她三岁时,家里又添了个弟弟,娘已经去伯府当奶娘了,五岁时又生一个,七岁时家中又添人口,不过人多嘴多,日子反倒越来越紧巴,娘把照顾小妹妹的活交给她,准备拾掇拾掇去侯府当奶娘了。崔如英摇摇头,她不要当德华,她也要去跟着去。完结
都市 连载 0万字
雨后听茶

雨后听茶

眷希
-【神机妙算女谋士 vs 外温内冷丞相公子】越颐宁出门买茶叶,却阴差阳错买回家一个美人。即使一身简衣陋袍,也难掩那人令日月辉光黯淡的容色,清骨雪肤,仿佛一盏将碎的琉璃雕塑,叫人心笙摇曳。而这样一个美人,却拽着她的衣袍,怔怔然地望着她流泪,连眼泪都似玉珠,好不可怜。越颐宁承认自己见色起意,也确实动了恻隐之心。但,将人带回家后一月有余,她开始盘算起把人送走的事。毕竟被这等美人天天用爱慕的眼神看着,殷勤
都市 连载 0万字
心动7:参加恋综,你直接领证?

心动7:参加恋综,你直接领证?

不忘出鑫
穿越平行世界的傅羽。身负多重神秘身份和背景的他被前女友报名参加了。没想到,他在节目里竟然虏获了众多女嘉宾的芳心。孙乐妍:我们好像在哪见过,我说的不是歌词。阮小米
都市 连载 0万字
不慌,我先打赏一个亿

不慌,我先打赏一个亿

方便面君
都市 连载 0万字
豪门姐妹在田园综艺杀疯了

豪门姐妹在田园综艺杀疯了

文好好好
陆青芷自幼父母双亡,手握着父母留下巨额财产。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有滋有味。可突然有一天,有人拿着亲子鉴定找上门来说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从小就没什么亲人缘的陆青芷懵了?思虑再三,她觉得她一个人过得挺好的,对于黏在她家赶都赶不走的林氏夫妇实在头疼。*林挽月是林家三代唯一的女孩,备受宠爱,但她一点都不骄纵,聪慧明事理,乖巧贴心。得知她不是林家的女儿后。她把手里的资产全部转给了那未曾谋面的妹妹,从林家离开
都市 连载 19万字
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噤非
乔攸作为职业评书人,资方大爹为了宣传文改剧总要找他指点一二。他对着某本耽美霸总文内心疯狂吐槽一夜,穿了。穿成霸总家连姓名都不配拥有的某帮佣,却收获性♂感蕾丝女仆装。乔攸:谢谢,很喜欢。[咬牙切齿]原主虽拿的是路人甲剧本,却贯穿全文不可或缺。喜怒无常是霸总标配,一言不合化身餐桌粉碎机。佣人任劳任怨累死不要紧,还要抽空嗑一嘴:只有小受才能触碰到霸总逆鳞!乔攸不理解,为什么不把桌子换成大理石?是因为不喜
都市 连载 40万字